地铁焊接火花引起大火_4·30_火灾_调查报告
title: 2015_地铁焊接火花引起大火_4·30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一、背景
2010年4月30下午19:20下班后,某市地铁一号线某标段,在没有安排加班情况下,F3区间右线C-C断面第二道特殊变形缝仰拱处,有工人擅自施工,焊接火花撒落在氯丁一酚醛单组份胶交材料防水粘结材料上,引起大火,造成现场混乱。
二、原因
三、责任
四、处理
为了严肃监理制度和纪律,深刻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警告全体监理人员,监理部决定对本次事件有关人员做如下处分:总监罚款3000元,副总监罚款2000元,现场监理罚款1000元。
根据相关规定,总监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整改,排查隐患。对动火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申请报批,包括动火的位置、使用设备人员及防火措施等,经监理审批后,方可动火,动火时监理进行全程旁站。
五、经验教训
处于闹市区,又在市民关注的地铁工程上,惊动省、市各级领导以及关心该重点工程的市民。这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虽然未造成经济损失,也没有人员受伤,但我们必须从中汲取教训,亡羊补牢及时采取措施,完善我们的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们应将施工安全、质量监控工作进一步细化、程序化,争取安全、质量监控的主动权,施工单位需要作业前(如变形缝仰拱焊接)均应向现场监理报验(含动火申请),作业时监理必须在现场进行旁站。凡发现不按程序擅自施工的,监理立即发监理通知制止,制止不听报总监下发暂停施工令,并报业主给予严肃处理。凡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程序进行旁站的立即撤换并予以处罚。
加强对施工作业面的巡视力度,总监、副总监巡视每周二次,现场监理每天一次以上。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章作业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在监理日志上记录。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发现该检查不检查或不认真检查、对管段内施工单位工作面施工不知情不过问、对发现问题该发监理通知而不发监理通知等情况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于不负责严重失职的坚决予以清退或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