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事故调查组/结案通报
title: 2018_四川达州通川塔沱市场6.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达州市事故调查组/结案通报
四川达州通川区塔沱市场"2018·6·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结案通报)
2018年6月1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沱市场(好一新商贸城)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调查组认定,达州市通川区塔沱市场"2018·6·1"事故是一起重大火灾责任事故。近日,该事故结案,50多人受处理。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场所为好一新商贸城(塔沱市场),系达州市大型商贸批发市场。起火点为塔沱市场冷库,系冷库租户在冷库内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导致火灾事故发生。事实上,该商贸城安全检查人员早已发现肇事租户私拉电线的行为,但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未从根本上彻底消除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火灾暴露事故企业存在违法先建后批、防火设计缺失、部分消防通道违规改建为商铺、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等诸多问题,而企业能多年"蒙混过关",与相关部门监管不严有关。
经调查,原达州市规建局明知好一新商贸城存在违规超面积建设、虚构扩建保鲜库项目、违规改建消防(疏散)通道为商铺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核便同意并发放《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达州市消防支队存在对好一新商贸城消防安全失管失察,处罚卷宗弄虚作假,在申报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受理了消防验收申请等情况。而早在2016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未整改情况通报》指出了好一新商贸片区物流仓储集中区存在区域性火灾隐患,原省政府消安委还约谈了达州市,但达州市各级虽召开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工作安排,但工作专班和督办人员均未开展对该区域火灾隐患整改专项工作。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调查组认定,达州市通川区塔沱市场"2018·6·1"事故是一起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并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好一新集团董事长郝成棋等7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或失火罪,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达州市规建局和达州市消防支队共8名责任人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调查组给予达州市相关副市长、达州市通川区委书记,通川区委副书记、区长等33人党纪、政务或组织处理;
4. 对负责消防安全监管的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给予4名相关企业负责人、好一新集团及好一新商贸城公司行政处罚。
【被移送司法人员名单(部分)】
- 朱雪东,好一新商贸城公司塔沱市场冷库租户。在冷库内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失火罪。
- 彭军,好一新商贸城公司塔沱市场冷库经理,负责冷库的建设、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到位,对冷库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失火罪。
- 郝成棋,好一新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好一新商贸城公司出资人,实际管理者。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行业部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了多项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行业部门监管执法,彻底整改区域性火灾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