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汨罗市新市镇紫园土菜馆11·18液化气罐泄漏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下一篇: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3.9火灾事故 ›

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0 年份:2020 大小:12.7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8:0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3:55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用火不慎原因/吸烟遗留火种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0

title: 2020_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_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_南安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简体版 繁体版

|

登录|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市政府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南安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文件 规划计划

人事信息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闽政通APP 政务指南 便民服务地图

市长信箱 网上信访 智能问答 在线访谈 12345平台 民意征集 网上调查

{{el.name|text}}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063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1〕27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1-04-01 15:23

微信 QQ空间

市消防救援大队:

你大队《关于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泉南消〔2021〕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本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二、同意维持九都镇政府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三、九都镇政府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安全培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附件: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12月19日0时42分,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一名老人死亡。

根据《泉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近期火灾暴露问题的函》(泉消联办〔2021〕1号)要求,南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公安局、应急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阅有关资料、火灾物证鉴定和询问相关人员,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建筑情况

着火建筑位于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宅,起火建筑为单层砖混结构民房,南北长12.3米,东西宽5.4米,占地面积约66.5平方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0年12月19日0时42分,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着火,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调派辖区南安梅山消防站共3辆消防车21名指战员前往处置,并调派美林消防站共4辆消防车28名指战员前往增援(中途返回),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陈瑞杰大队长带领值班参谋随警出动。1时17分梅山消防站到场,发现着火屋顶已经坍塌,经询问了解民房内有1人被困,消防指战员立即展开搜救。1时50分明火扑灭,2时26分现场发现一名遇难者遗体(死者:黄伦中,男,南安市九都镇人,身份证号码:350583*******7719),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二)事故救援评估情况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参战指战员、查看出警记录等方式,对接警出动及火灾扑救经过进行核实了解认为,此次灭火救援行动先期响应迅速,救援行动开展有序,救援过程中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较好。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根据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南消火认字〔2021〕第0001号),认定该起火灾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击、外来火源、电气线路故障、自燃等引起的火灾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吸烟不慎引起的火灾。

2.间接原因: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该老人已78岁,行动不便,有卧床吸烟的不良生活习惯;子女等看护人未尽到防火教育、火源管控等职责。相关镇、村对消防培训、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对老人小孩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还比较薄弱。

(二)事故性质

本起火灾事故系一起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消防网格管理员陈清清作为该村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未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和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南安市九都镇政府对墩兜村安全网格员陈清清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建议维持九都镇政府对相关人员的处理。

五、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防范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最后一公里”的责任,避免责任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形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统一领导,村委积极作为的良性工作状态。

(二)加强重点人群消防管理。针对老人及贫困、行动不便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社工、楼门长以及村(社区)居民党员干部或退役军人、志愿者开展重点人群家庭“一帮一”活动,由帮扶人定期对被帮扶对象进行家庭走访,宣讲消防安全常识,了解生活习惯,引导培育良好的消防行为习惯。积极引导独居老人统一在敬老院、幸福院居住或与监护人同住。

(三)加大消防安全设施投入。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向重点人群或社会民生问题倾斜,发动扶贫办牵头,结合脱贫攻坚,通过政府补助、电力部门优惠、村民自筹等办法,逐步解决贫困户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在留守老人、贫困家庭等重点人群场所安装“智能烟感”,及时向帮扶人、监护人推送报警信息、及时施救,努力改善重点人群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加强公共消防宣传设施投入,在全市所有村(社区)增设防火公约、消防橱窗、标语,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人流量大的公园建设消防安全主题公园,设置消防逃生体验、消防主题雕塑、特色消防宣传展板等设施,利用公交车、消防宣传车等每天出动开展全时段巡回消防提示宣传,提高宣传实效。

(四)突出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公益队伍加入消防公益宣传,组织开展消防上门帮扶、集中公益培训等宣传活动。加大政府购买消防服务力度,重点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执法服务下乡、防火技能下乡、消防宣传下乡”)、农村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消防科普等工作。将上门入户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开发区)、派出所、村(居)委日常工作内容,制定入户宣传计划,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告知单》,分片包干逐步推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居家防火攻略、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实现全市3348名重点人群消防宣传全覆盖。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资源,户外LED、电梯电视等楼宇视频、“村村通”广播高频次推送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全面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提高消防安全宣传的覆盖面。要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用血淋淋的火灾教训,直观的在农村社区媒体电视播放火灾案例,给人以警示。

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

“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1年3月30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历史沿革

相关解读

《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访谈解读

《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媒体报道

《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国家部委

中国人民银行

科学技术部

外交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文明网

监察委

国防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改委

司法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审计署

广电总局

生态环境部

国资委

福建省政府

中国福建

福州市

莆田市

泉州市

厦门市

漳州市

龙岩市

三明市

南平市

泉州区(县)市

鲤城区人民政府

丰泽区人民政府

洛江区人民政府

泉港区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

石狮市人民政府

南安市人民政府

惠安县人民政府

安溪县人民政府

永春县人民政府

德化县人民政府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政府部门网站

发展和改革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应急管理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

商务局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卫生健康局

审计局

统计局

生态环境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税务局

信访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溪美街道办事处

柳城街道办事处

美林街道办事处

省新镇人民政府

东田镇人民政府

仑苍镇人民政府

英都镇人民政府

翔云镇人民政府

眉山乡人民政府

金淘镇人民政府

蓬华镇人民政府

诗山镇人民政府

码头镇人民政府

九都镇人民政府

向阳乡人民政府

罗东镇人民政府

乐峰镇人民政府

梅山镇人民政府

洪濑镇人民政府

洪梅镇人民政府

康美镇人民政府

丰州镇人民政府

霞美镇人民政府

官桥镇人民政府

水头镇人民政府

石井镇人民政府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

新媒体矩阵

今日南安

扫一扫关注

闽政通APP

扫一扫下载APP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通知

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注册”,跳转注册界面

(2)选择注册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跳转登录页面

(3)按需选择登录方式登录即可,若有系统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0595-86335123。

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0591-62623959,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确认登录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影响到您浏览本页面,建议升级浏览器: 谷歌 Chrome 微软 Edge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0/2020_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 上一篇:汨罗市新市镇紫园土菜馆11·18液化气罐泄漏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下一篇: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3.9火灾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