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3.9火灾事故
title: 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3.9火灾事故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较大
2020年3月9日13时26分,位于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乐路1号的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
事故发生后,顺德区委、区政府和北滘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成立了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3.9”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韩锡军总工程师任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北滘镇政府派员组成,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基本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情况
(二)事故现场情况
起火建筑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丰明产业园内C栋佛华
裕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园区中央。东面为园区正门,南面为丰明电子有限公司,西面为园区围墙,北面为佛山普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每栋楼间距为12米。
根据2016年9月26日顺德区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显示,事故建筑物高为23.95米,地上5层,建筑面积为17381.69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一级,作为电子生产车间使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
本次火灾着火层为该建筑物第四层,起火点是在四层废品临时存放区,该区域于 2019年12月用铁丝网隔开,高约2米,大约160平方米,有设置铁丝网推拉门,但没有上锁,公司人员都可以随意进出,该区域主要堆放线轴、泡沫、纸皮、废弃设备等杂物,本次火灾主要燃烧物质是小电机零件和纸质包装材料,过火面积约1200平方米。
图1 起火楼层平面图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3月9日13时26分,佛山支队119指挥中心接
报位于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乐路1号的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黎在4楼层的注塑机区域进行调试机器,在调试的过程中,黎闻到一股烧焦味,马上向班长蒙汇报,黎和蒙确认起火位置后第一时间各拿一个手持灭火器灭火。但因起火位置浓烟较大,未能有效灭火。二人在确认无法自行灭火后,首先疏散了4楼的工作人员,同时打电话上报至该楼层生产区域厂长雷(当时通话时间是13时22分),雷马上拨打119报警电话,于13点24分雷*到达四楼后发现火灾情况比较严重(主要是浓烟),开始通知各楼层组织疏散。与此同时,厂长王在一楼发现四楼西北角有浓烟冒出,并接到了同事电话通知四楼起火。王**上至四楼后并与雷*会汇合简单沟通后,开始一同组织人员疏散。由于该公司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起火后该公司538名员工在6分钟内全部进行安全疏散至厂房外的空旷位置,另外一名外聘单位清洁工人,被困于5楼东侧位置,后被消防部门救出后送院检查并无大碍。
图2 一楼消防疏散图
图3 二楼消防疏散图
图4 三楼消防疏散图
图5 四楼消防疏散图
图6 五楼消防疏散图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020年3月9日13时26分,北滘消防专职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3台水罐泡沫车、1台高喷、1台器材车共5车20名队员到场处置。13时45分到达现场,开展火场侦察:发现着火层燃烧猛烈,四楼西侧火势最重,五楼东侧有1名人员被困正透过窗户呼救。随即利用高喷车在四楼西侧灭火,组成2个攻坚组进行内攻,并组织另一队人员通过东侧楼梯间到达五楼开展人员搜救。14时许,被困人员救出。该人员被救出后送院检查并无大碍。
13时47分,北滘医院到达现场待命,共配备医生和护士共8人次,于 3月10日11:20撤离现场。
14时04分,陈村专职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1台高喷车共5名队员到场处置。14时35分到场后,在四楼南面架设举高喷射消防车阻止火势蔓延。
14时08分,大良消防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3台水罐泡沫车、1台高喷、远程供水车组、移动充气车、灭火机器人共6车24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4时40分到场后,立即组织后方供水和现场器材保障,同时在建筑东南侧面架设高喷灭火,并成立2支攻坚组进行内攻。
14时10分,乐从消防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3台水罐泡沫车、1台高喷车共4车10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4时38分到场后,在建筑北面架设高喷灭火。
14时10分调动大队全勤指挥部出动,14时40分大队到达现场,组织灭火,安排北滘、乐从、陈村举高喷射消防车分
别在南面和北面灭火,阻止火势蔓延,大队指挥员带乐从站指挥员深入内部侦查火情,14时52分,大队指挥部命令北滘、乐从组成内攻组携带移动水炮到4楼架设移动水炮灭火,同时报告支队请求增援。
15时5分支队吴秋华处长、朱恒锋处长到达现场,大队当日值班指挥长陈李育立即向支队报告现场情况和力量部署。
15时10分,特勤二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1台器材保障车、1台高喷车、远程供水车组共4车15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5时50分到场。
15时10分,五沙消防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1台水罐车、1台高喷、1台照明车共3车12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5时58分到场。
15时15分,容桂消防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1台水罐车共1车6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6时02分到场。
15时25分,特勤一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2台水罐车、3台高喷车共5车20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6时20分到场。
15时30分,大沥消防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出动1台水罐车、1台强臂破拆车共2车10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6时22分到场。
17时25分,经过轮番内攻,现场火势得到控制,由于现场高喷水流量较大,厂房内温度较高,水蒸气影响灭火进程,指挥部命令暂停两个高喷阵地,内攻人员全力灭火。
3月10日凌晨1时,内攻人员听到厂房内有闷爆声,现
场指挥员命令内攻人员全部撤出,1点06分厂房东面发生爆燃,指挥部立即命令厂区东侧两部水罐车,利用车载炮进行压制,同时命令东侧两部高喷车立即撤离。1点10分东侧爆燃被控制,内攻组立即开展内攻,由于爆燃之后厂房内温度较高,内攻组暂时停留在楼梯间进行冷确灭火,随后指挥部命令五沙站居高喷射车在东侧用泡沫进行覆盖灭火。
10日凌晨2时30分灭火攻坚组开展内攻灭火,通过前后掩护,向火场内部深入16米,完全控制火势,直至凌晨5时现场明火彻底扑灭,内攻人员撤出休整。
10日早上7时,指挥部命全体指战员进行清理火场。10日9时30分现场清理完毕。
(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响应情况
顺德区党委、区政府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区公安、消防、应急、安监、住建、城管、环保、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期间,市委副书记兼任顺德区区委书记郭文海、佛山市常务副市长蔡家华市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魏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冼阳福、区委区府办常务副主任杜友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发彬、北滘镇党委书记张新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崇曦、镇党委副书记何广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康子年、镇党委委员梅健泉、镇党委委员梁咏妍、镇党办主任岑坤杰、镇安监分局常务副局长任柏旭等领导先后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部署火灾扑救指战工作,要求在确保人员的安全情况下,尽快将火灾扑灭,减少社会、企业损失。
(四)应急处置评估结论
三、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经核查,事故无造成人员伤亡。根据佛华裕公司提供的财物损失清单显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具体损失保险公司正在评估中。
四、事故调查具体情况 1、广东丰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佛华裕公司于2016年7月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由佛华裕公司承租事发建筑,同时双方签订了《厂房出租安全协议》,日常丰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不定期的对事发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佛华裕公司限期整改。
发现佛华裕公司在5楼层设置厨房及在厨房明火煮食,要求佛华裕公司限期2天内撤走煤气罐以及提供设置厨房规范性文
件,否则该厨房需要撤走,佛华裕公司将厨房内煤气罐和燃气厨具撤离,改用电器厨具。之后丰明电子科技有限公也没有向相关部门申报,丰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佛华裕公司没有提供设置厨房规范性文件情况下,继续允许佛华裕公司使用该厨房。
佛华裕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上班时间为8时至20时,中午10:30开始为午饭时间,厂内员工分7批吃饭,至13:30结束,起火时间为员工轮休时间,厂房内聚集大量员工。
起火时事故建筑物内共有539人分布在5层厂房中,其中一层主要为冲压注塑作业,有74名员工,二层主要生产电机,有139人,三层主要生产同步电机,有152人,四层主要作仓储用途,有5人,五层主要用作办公与生产洗碗机配件,有169人(其中一名人员为外聘单位的清洁工人,被困于5楼东侧位置,后被消防部门救出后送院检查并无大碍,就自动行回家了),起火后该公司员工在6分钟内全部进行安全疏散至园
区外空旷位置,随后经清点人数,确认538名员工安全疏散。
佛华裕公司每年都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特别在2019年11月佛华裕公司开展了模拟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并将近两年的演练情况上传至佛山市智能安监系统,为佛华裕公司在本次事故中6分钟内安全疏散全体538名员工奠定基础。
5、经调查,事故建筑物第4楼层主要以仓储为主,分别
有纸箱临时存放区(约70平方米,堆放高度不超过1.2米,约堆放了30平方米的纸箱)、电机成品临时存放区(约900平方米,堆放了罩极电机以及同步电机成品,堆放高度不超过1.6米,堆放面积约800平方米)、塑料成品临时存放区(约900平方米,堆放了塑料半成品以及塑料组装机,堆放高度不超过1.6米,堆放面积约800平方米)以及废品临时存放区,但4楼层也有生产区域(约600平方米),共有17台注塑机(主要生产公司内部需要的塑料件)以及3台弹簧机(主要生产烧烤铁架),在楼层的东南角存放了9桶冲压油(400L/桶)。
而废品临时存放区主要存放一些塑料泡沫、纸皮、废弃设备、报废产品(转子之类),堆放面积约60平方米,堆放高度不超过2米。该区域是由佛华裕公司的仓储物流部负责管理,但该公司没有落实仓库管理制度,日常对该废品临时存放区疏于管理,纸皮、塑料泡沫等易燃杂物堆积越来越多,同时该废品临时存放区是用铁丝网分隔,没有按照防火规范设置实体防火墙,导致起火前期火势蔓延快,难于扑救。
7、经公安调查笔录反映,事发当天厨房工作人员共有3
名,其中佛华裕公司两名员工黎秋良与朱安平都有吸烟习惯,在事故发生前(20分钟内)有在厨房吸烟,烟头都丢弃在厨房的水沟以及铁桶里。
综上所述,本次事故不排除5层及5层以上有员工违规吸烟,在吸烟后往窗口外乱丢烟头导致烟头被风力吸进4楼层的废品临时存放区引起火灾。
五、事故发生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及分析论证工作,根据顺德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排除人为纵火、雷击、自燃和电气线路等因素,但不排除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因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虽有发现事故楼
层废品临时存放区堆积杂物过多,但没有及时清理,导致火势蔓延较快,难于扑灭,同时对员工违规吸烟的不安全行为监管
不到位。
六、事故性质
经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有关方的处理建议如下:
后火势蔓延较快,难于扑灭。同时对员工违规吸烟的不安全行为监管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鉴于本次事故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政法函【2014】136号)所述“造成1至2人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的,一般不对事故发生单位予以罚款处罚”的情形,建议不对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消除事故隐患。
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的,一般不对事故发生单位予以罚款处罚”的情形,建议不对广东丰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消除事故隐患。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广东佛华裕科技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别是员工违规吸烟的不安全行为应加强监管,发现后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二)广东丰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督促承租方立即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对事故建筑物内进行改建的部位依法向城建部门申报备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同时,事故建筑物属于多高层建筑仓库且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建议广东丰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装自动喷淋系统。
(三)北滘消防队要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促使从业人员掌握防火技能和措施,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重点检查督查村级工业园区,要采取有力执法措施,对不符合消防设置规范的企业依法实施惩处,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北滘镇政府应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和完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稳定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
(五)北滘镇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要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违法建设工程的通知》(顺府发〔2017〕1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监督指导该建筑物质量安全处理情况,依法处理违建及后续建设情况。同时要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全链条监管。
(六)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核查功能变化的厂房消防设施是否合规,以及防火间距、消防车道随意占用等安全隐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
上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请北滘镇安委办牵头汇总,并及时报送事故调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