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西街民房2020·8·31_20·8_火灾_调查报告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商场市场场所/养老福利机构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0
title: 2020_寿县寿春镇西街民房2020·8·31_20·8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一、事故场所及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一)事故场所位置
发生火灾的民房位于寿县寿春镇西大街农贸市场东北侧,面 积约12 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坐北朝南,西面为民房, 东面为楼梯走道,北面为民房,南面为菜市场。
(二)伤亡人员情况-2-
刘永生,男,1931 年出生,系寿县正阳关镇五保户,长期 占用寿春镇城内西大街菜市场一民房居住,该房屋系寿春镇居民 孙李涛个人拥有的闲置房屋。期间寿春镇、社区多次安排人员劝 其离开未果,2016 年11 月份,寿春镇及新民社区多次与正阳关 镇及相关街道沟通刘永生集中供养事宜,后将其送至正阳关镇枸 杞敬老院集中供养。2017 年8 月,刘永生擅自离开枸杞敬老院, 重新回到寿春镇西街菜市场原房屋居住,新民社区工作人员到其 住所问其原因,其叙述说住在敬老院内生活不方便,枯燥寂寞, 没有住在城区条件便利。2018 年5 月,寿春镇及新民社区再次 动员其离开,并与正阳关镇联系准备将其送至敬老院,但刘永生 依旧不愿意离开。寿春镇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劝说均未能说服其 本人离开,后寿春镇及新民社区考虑到其属高龄老人,又有残疾, 就未采取强制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现场救援情况
2020 年8 月31 日1 时59 分,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 电话称位于寿县寿春镇西街农贸市场内一门房着火,寿县消防救 援大队立即出动4 辆消防车18 人赶往现场前往扑救火灾。同时,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 场,组织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
三、事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起火民房内居住人员刘永生,患有眼疾,行为不便,故发生 火灾时无法独自逃离火场,造成伤亡,过火面积约12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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