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G314国道玉尔滚往温宿方向9_8·10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title: 2025_温宿县G314国道玉尔滚往温宿方向9_8·10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一、事故基本情况................................................... - 2 -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 -
(二)事故车辆基本信息......................................... - 2 -
(三)事故发生经过............................................. - 2 -
(四)事故现场情况............................................. - 4 -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 -
(六)其他情况..................................................- 5 -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5 -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5 -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 6 -
(三) 善后情况................................................. - 6 -
(四)应急处置工作评估.......................................... - 6 -
三、事故原因分析.................................................... - 7 -
(一)直接原因.................................................. - 7 -
(二)间接原因.................................................. - 8 -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8 -
(一)事故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8 -
(二)有关监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 9 -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9 -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 9 -
(二)对有关监管部门及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 9 -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9 -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 9 -
温宿县314 国道玉尔滚往温宿方向930 公里处 “8·10”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 年8 月10 日01 时43 分,位于314 国道玉尔滚往温宿 方向930 公里处新AE5506(新M8984 挂)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 (车辆所有人:新疆卓驰运输有限公司、火灾当事人:买某)发 生自燃,火灾造成新AE5506(新M8984 挂)号牌重型半挂牵引 车驾驶舱完全烧损,过火面积约19 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 309375 元(此数值为统计数据非物价鉴定结论),1 人死亡(买 某,男,身份证号码:65313019830824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93 号)、《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 14 号)、《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县政府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事故 调查组由应急管理局县牵头,消防救援大队、公安交警大队事 故中队、县纪委监委、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派成员配合参与调 查,同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调阅资料、 人员问询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 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以及事故相关单位和人 员的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 防范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温宿县314 国道玉尔滚往温宿方向930 公里 处“8.10”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自燃导致的一般火 灾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新疆卓驰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9日,法 定代表人:哈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106MA78W4993T,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拾万)元整。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 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环北路2135号同城国际住 宅小区E区E1幢商铺3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 货物运输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车辆基本信息
起火车辆为新AE5506(新M8984挂)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 车辆沿道路北侧路边停靠,车头朝西,道路为东西走向,道路 南侧、北侧均为空地。车辆牌型号: 解放牌 CA4250P25K15T1NE6A80,发动机号码:3121B016480,车辆识 别号: LFWSRX9L2MAB02735 , 使用性质: 货运, 车辆尺寸 7415X2550X3960mm。该机动车所有人:新疆卓驰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投保情况:中国人民保险300万(强险和商业险)。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4 年8 月10 日01 时许,温宿县交通管理大队玉儿滚 中队两名辅警在314 国道925 公里至952 公里路段巡逻时发 现,玉尔滚往温宿方向一辆新AE5506(新M8984 挂)号牌重 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发动机上方在冒烟,两名辅警迅速到达着火 车辆旁看到了驾驶室下方有明火,驾驶员(买某)在一旁拍视 频,两名辅警及时使用手提式灭火器对着火部位进行灭火,并 在着火车辆前后100 米外摆放锥桶,对来往的车辆进行拦截和 劝返,经六七个灭火器全部使用完后,火势依然无法控制,于 是辅警艾某拨打了119,随后着火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和前轮胎 发出小的爆炸声,因此两名辅警将车辆前后100 米处摆的锥桶 移到200 米以外,将来往的全部车辆劝返至锥桶外侧,疏散围 观人员,期间着火车辆的驾驶员说想把车头和车挂分开减少损 失,几次接近着火车辆,但两名辅警劝住他不要靠近车辆,并 告诉他车有保险,要注意个人安全,将驾驶员拉至安全区域, 但是驾驶员趁着辅警打电话报现场情况时跑去着火车辆附近, 就在此时车辆加气罐爆炸,两名辅警在距离车头30 米处发现 了躺在地上的驾驶员,并拨打了120 急救电话等待救援,很快 温宿县消防大队2 辆消防车10 名消防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将明 火扑灭,随后阿克苏地区农一师五团分院120 急救人员也赶到 了现场对受伤的驾驶员送往医院抢救,04:55 许驾驶员(买某) 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勘验发现:车辆西侧(前侧):车辆前侧全部过火, 驾驶舱完全烧毁,金属构件向下弯曲变形,冷却水箱烧损破碎 掉落至地面,前保险杠裸露。车辆南侧:挂车部分无过火痕迹。 牵引车部分前侧为驾驶舱,后侧为天然气燃料箱,驾驶舱已完 全烧毁,金属构件受热变形向下扭曲。天然气燃料箱气罐爆炸 后产生的碎片四处散落,仅剩余1 处气罐外观完好,掉落至地 面。驾驶舱下侧轮胎完全烧毁,轮胎钢丝网裸露,金属轮毂完 好无变形痕迹。车辆东侧:挂车西侧(尾部)完好,无过火痕 迹。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为天然气燃料箱,燃料箱西侧为挂车前 金属挡板,挡板已变形撕裂,向后倾斜。车辆北侧:挂车部分 无过火痕迹,挂车内装载饲料无过火痕迹。牵引车轮胎完全烧 毁,轮胎钢丝网裸露,金属轮毂基本完好。驾驶舱部分:燃气 罐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导致驾驶舱前倾,驾驶舱完全烧毁,变 形扭曲严重。因此认定起火部位位于314 国道玉尔滚往温宿方 向930 公里处新AE5506(新M8984 挂)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 发动机舱。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火灾造成1 人死亡。死者:买某,男,
维吾尔族,住址:新疆巴楚县英吾斯塘乡奥尔曼村X 组XXX 号, 身份证号码:65313019830824XXXX。通过对尸体检验发现死者 死亡原因为车辆爆炸造成的冲击波造成其摔跌导致其严重颅 脑损伤伴创伤性大失血而死亡。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火灾造成314 国道玉尔滚往温宿方
向930 公里处新AE5506(新M8984 挂)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舱完全烧损,过火面积约19 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统计约309375 元(此数值为统计数据非物价鉴定结论)。
(六)其他情况
事故发生在G314 国道930 公里处,该路段双向2 车道, 限速60Km/h;查阅温宿县气象局气象观测资料:314 国道玉尔 滚往温宿方向930 公里处最近的区域站佳木服务区于2024 年 8 月10 日02 时的气温25.3℃,相对湿度40%,风向:西北风, 平均风速3.6 米/秒,无恶劣天气,未受到环境的影响。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于2024 年8 月10 日 01 时43 分接到火灾报警,反映314 国道玉尔滚往温宿方向重 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火灾,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调派温宿县 城区消防救援站2 车10 人到场实施处置。县应急管理局于8 月10 日02 时接温宿县公安局此事故报告,于03 点10 分向地 区应急管理局电话方式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实现场伤亡人员 情况后,于06 时形成书面的事故信息上报地区应急管理局。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024 年8 月10 日01 时许,温宿县玉儿滚交警中队两名辅警 道路巡逻过程中,发现位于314 国道玉尔滚往温宿方向930 公里 处重型半挂牵引车新AE5506 发生火灾,两名辅警立即使用手提 式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疏散道路过往的车辆,见火势无法控制 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发现着火车辆驾驶员受伤第一时间拨打120 急救电话,请求救援。 2024 年8 月10 日02 时18 分,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2 辆消 防车10 名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实施救援处置,02 时35 分将 现场明火扑灭,02 时45 分阿克苏地区农一师五团分院急救人员 到达现场将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三)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温宿县公安局网信办立即启动网络舆情应 急响应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引导工作,未发生大面积负 面舆情炒作,社会稳定大局稳定。
(四)应急处置工作评估
从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总体情况看,火灾事故发生后 交警中队巡逻辅警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疏散过往车辆并 给消防救援大队打电话请求救援,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最快 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相关人员上报和救援信息传递沟通 顺畅;县人民政府、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等部门应急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排除遗留火种因素引发火灾。根据现场灭火交警反
映,火灾初期燃烧仅发动机舱过火,未发现驾驶室过火情况, 发动机舱不具备遗留火种引发火灾条件,因此可排除遗留火 种因素引发火灾。
2.排除雷击因素引发火灾。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材料当
日天气为多云(无雷电等强对流天气),西北风3.6m/s,
25.3℃,因此可排除雷击因素引发火灾。
3.排除外来飞火因素引发火灾。根据现场勘验,起火点
位于发动机舱东侧,拖挂及货物无过火痕迹。起火车辆四周 无烟囱、临时用火点、动火点。通过现场灭火交警证言火灾 初期燃烧仅发动机舱过火,拖挂和货物未过火,因此可排除 外来飞火因素引发火灾。
4.排除刹车系统故障因素引发火灾。经现场勘验,车辆
前轮轮胎完全烧损,轮毂完好,起火部位距刹车盘、刹车片 部位较远,因此可排除刹车系统故障因素引发火灾。
5.不排除电气及油气管路故障因素引发火灾。根据现场
勘验,天然气燃料箱与驾驶舱之间间隔1.5 米,下侧为变速 箱,变速箱两侧金属大梁变形,金属表面呈黑色变色痕迹。 变速箱铝合金壳罩上侧烧失严重,变速箱内齿轮、连接杆有 过火痕迹。天然气燃料箱供气管网连接至发动机,供气管路 因爆炸冲击波已完全破碎。变速箱东侧主线束供电线路绝缘 层炭化严重,铜芯线完全裸露。天然气气罐爆裂破碎严重, 油气连接管烧失。因此不排除电气及油气管路故障因素引发 火灾。因此不排除电气及油气管路故障因素引发火灾。综上 所述:因此认定起火原因系可排除遗留火种、雷击、外来飞 火、刹车系统故障等因素引发火灾,不排除电气及油气管路 故障因素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企业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疆卓驰运输有限公 司对新AE5506(新M8984 挂)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买某 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执行严格考核;企业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未能尽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及监督职责,未能对驾驶员和 挂靠车辆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导致萌芽状态的安全隐患得不到 及时发现和纠正,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故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疆卓驰运输有限公司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挂靠 车辆的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对从业人员未执行严格考核;企 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尽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及监督职责, 未能对驾驶员和挂靠车辆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未落实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萌芽状态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 纠正,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哈某,男、汉族,新疆卓驰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对挂靠车辆未进行统一协调 管理;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 式;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 责任。建议由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管局,对哈某予 以处理。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新疆卓驰运输有限公司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挂靠 车辆的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对从业人员未执行严格考核;企 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尽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及监督职责, 未能对驾驶员和挂靠车辆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未落实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萌芽状态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 纠正,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建议由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 交通运输管局,对新疆卓驰运输有限公司予以处理。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重大责任。各级党委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树牢安全发 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防范化解安全 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 坚决整治问题隐患,查找安全监管盲区漏洞,织密守牢安全责 任网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推动各级安全生产 决策部署及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落实。
(二)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
经营单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法规 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以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态度部署落实 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素质能 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建立和扎实运行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企业自查自改主体 责任,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到位。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现场安 全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加强监督考 核,坚决杜绝安全培训“走过场”,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 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温宿县公安局交警管
理大队加强与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按照 “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道、省道、城市道 路、农村公路隐患突出路段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通过排查治理一 批道路安全隐患,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的违法停车、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载客汽车超员、货车严重超载、大客车和大 货车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驾醉 驾、危险驾驶、“带兵”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打高 压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四)落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温宿县交通运输
局要举一反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依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各 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如实记 录培训及考核内容,加强对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从 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监控制 度,对于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 温宿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4 年12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