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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8·15”洮阳镇红星路沙梁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1 年份:2021 大小:12.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0:0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6:51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商场市场场所/工业厂房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燃气泄漏等级/较大事故地域/甘肃年份/2021

title: 2021_甘肃_临洮洮阳镇红星路沙梁8·15一般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临洮县“8·15”洮阳镇红星路沙梁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政务公开>政府部门 信息公开>县应急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最新信息公开

begin-->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洮县“8·15”洮阳镇红星路沙梁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end-->

发布时间:2021-10-2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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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复字〔2021〕107号

临洮县“8·1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关于临洮县“8·15”洮阳镇红星路沙梁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 2021年10月18日县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该起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此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王昀在抽取甲醇燃料的过程中,由于甲醇燃料泄漏流淌至地面上的通电插线板引发火灾,当事人现场处置不当,违规用水灭火致使火势蔓延扩大,造成了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1. 当事人王昀法律意识淡薄,非法存储、运送、经营甲醇燃料,安全知识欠缺,对甲醇燃料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日常管理不到位,现场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也未使用防爆电器。
  1. 房主高小军安全意识淡薄,在出租房屋时未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未约定双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出租后未对承租人王昀在房屋内存放的物品进行定期查看,也未向辖区派出所报备登记。
  1. 洮阳镇对全县“九大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全镇“九大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台账建立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敷衍应付。尤其是对临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甘肃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安委办发〔2021〕23号)中通报的6月25日河南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武术中心发生火灾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即未对此文件进行学习转发,也未进行安排部署,对文件要求排查的出租房、培训机构、沿街门店、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其他多合一场所无具体排查的隐患问题台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不实不细。
  1. 洮阳镇西街村在全县“九大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对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台账建立不规范,隐患台账只有两条记录,大部分隐患只是由各社社长上报文书登记并现场督促整改,排查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特别是对发生此次火灾的由王昀租用高小军的商铺违法违规存储甲醇燃料的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村上对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不深入,村民高小军基本不知道消防安全知识。
  1.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虽然按照责任片区划分对房主高小军的信息进行了登记,但未对高小军出租屋信息进行登记。在日常监督管理及对“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对于此次发生火灾的出租房非法存储甲醇燃料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仅对有证经营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由于当事人王昀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规私自存储、运送、买卖甲醇燃料,安全知识欠缺,在抽取甲醇燃料的过程中,因甲醇燃料泄漏流淌至地面上的通电插线板而引发的一起一般火灾责任事故。

二、同意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1. 王昀,男,47岁。法律意识淡薄,非法存储、运送、经营甲醇燃料,安全知识欠缺,对甲醇燃料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日常管理不到位,在存储经营场所未使用防爆电器,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在抽取甲醇燃料的过程中,由于甲醇燃料泄漏流淌至地面上的通电插线板引发火灾,当事人现场处置不当,违规用水灭火致使火势蔓延扩大,造成了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对当事人王昀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 高小军,男,51岁。作为房主安全意识淡薄,在出租房屋时未签订房屋出租协议、未约定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在出租后未对承租人王昀在房屋内存放的物品,进行查看,也未向辖区派出所报备登记。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由临洮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予以处理。

(二)对相关单位的处理

  1. 洮阳镇人民政府。对全县“九大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全镇“九大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台账建立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敷衍应付。尤其是对临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甘肃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安委办发〔2021〕23号)中通报的6月25日河南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武术中心发生火灾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未及时对此文件进行学习转发,未安排部署,对出租房培训机构、沿街门店、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其他多合一场所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无隐患问题台账。由县政府对洮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并责成向县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1. 洮阳镇西街村。在全县“九大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对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台账建立不规范,隐患台账只有两条记录,大部分隐患只是由各社社长上报村文书登记并由社长现场督促整改,排查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特别是对发生此次火灾的由王昀承租的高小军商铺违法违规存储甲醇燃料的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村上对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不深入,村民高小军基本不知道消防安全知识,隐患排查不全面、工作开展不细致。由洮阳镇人民政府对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工作约谈,由西街村委会向洮阳镇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范围予以通报。
  1.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虽然按照责任片区划分对房主高小军的信息进行了登记,但未对高小军出租屋信息进行登记。在日常监督管理及对“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对于此次发生火灾的出租房非法存储甲醇燃料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仅对有证经营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日常监管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由县公安局对城关派出所负责人和片警进行工作约谈,并由城关派出所向县公安局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

(一)洮阳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县政府安排部署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督促镇政府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社区等部位,对出租房、沿街门店、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其他多合一场所全部排查一遍,着力查清违法非法经营、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消防通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通、逃生窗口封闭等突出问题,彻底摸清底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风险。

(二)西街村、城关派出所要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基层末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始终紧盯出租房、沿街门店、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其他多合一场等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辖区各社、物业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全县“九大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深刻吸取“8·15”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三合一”、群租房、沿街门店大排查,摸清场所底数和居住人员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对住人且火灾危险大的,一律劝导搬离;对住人但火灾危险性小的,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敞开式楼梯间改造为封闭楼梯间,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配齐灭火逃生器材;对存在影响灭火救援逃生障碍物、特别是设置铁栅栏的,能拆除的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要确保紧急情况从建筑内部可以快速开启;对不能整改或拒不搬离的,一律关停。对排查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严格依法查处,追究工作责任。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实施监督管理。针对小单位、小场所等高风险区域,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基层网格员开展全面培训,通过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筑牢社会末端火灾防控基础,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发挥安委会、消安委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具有区域性、结构性特征火灾风险隐患的研判和管控,建立行业部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协调机制,不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堵塞监管漏洞。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切实将“末端”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在村镇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房屋权属和工商登记等审批环节中,严格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避免新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三是广泛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相关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夯实消防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庄志愿消防队、治安消防联防队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推动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加快建立农村区域性应急灭火救援联防体系,实现一旦发生火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能第一时间出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伤亡和损失。对村镇沿街铺面和利用民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以及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实行消防安全隐患常态治理、常抓不懈,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应急、公安、市场监管、消防、交运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存储、经营、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为全县人民创造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此复。

临洮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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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1/2021_甘肃_临洮洮阳镇红星路沙梁8·15一般火灾_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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