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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2 年份:2022 大小:44.0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0:3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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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

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9月16日15时33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1032号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发生火灾。此次火灾造成外墙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室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统计直接财产损失791.36万元。

事故发生后,中央、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当时全国范围内包括该起事故在内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作出重要批示。时任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时任省委副书记朱国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殿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桂英,副省长王一鸥,时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李大剑、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徐伟保、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喻树长等省直部门领导,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建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华松,副市长刘新良,副市长彭涛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或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求迅速组织科学灭火与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撤离疏散人员,全力确保人员安全,尽力减少火灾损失,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同时要彻查事故原因,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举一反三强化火灾防范,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安委办的要求,2022年9月1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傅一心任组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国网长沙供电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中国电信总公司、省通信管理局、市纪委监委等单位派员指导,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应急处置评估组、管理组和责任追究组5个工作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湖南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湘安[2011]3号)等有关规定,省委办、国务院安委办先后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省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处理现场督导组。

事故调查期间,市委、市政府多次听取调查进展情况汇报,并及时与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督导组交换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直接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经调查认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

理不善引起的在社会面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 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1. 建筑方位。起火建筑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以下简称电信枢纽楼),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32号,东临德政街,南临荷花路,西临东二环路,北向为荷花园大厦(见图1和图2)。

〔图〕东荷街程楼-综方楼W地政街七东二环路力一护王机-荷花路\n

图1 起火建筑方位图

〔图〕插图

图 2 2020 年 6 月电信枢纽楼全貌

  1. 建筑结构。电信枢纽楼地上4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195.7米(含建筑造型构筑物高度218米),总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建筑主体东西长58.4米、南北宽36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东西侧有局部6层的附楼,高27米。建筑主楼第11层、第25层和第39层为避难层,第1层至第2层为办公、物业等功能用房,第3层至第10层主要为数据中心机房及部分办公用房,第12层至第38层主要为办公、运营中心及部分机房,负1层和负2层为汽车库、设备用房、水泵房等。建筑第1层至第6层及附楼的外墙为干挂花岗石幕墙,第7层至第39层外墙为铝塑复合板(俗称铝塑板),第39层至第41层外围为户外广告牌。
  1. 建筑使用功能。电信枢纽楼功能以机房为主、办公为辅,主要包括长途传输机房、新型城域网机房、IPTV机房、C网核心网机房、动力机房、IT系统机房等。电信枢纽楼作为全省及长沙重要的通信网络核心节点,承载163网络、4/5G核心网、C

网核心网、IDC、IPTV平台等,网络容量包括4G用户2200万户,5G用户1800万户,VoLTE用户1600万户,iTV用户900万户,宽带互联网出口约5400G,IDC带宽2400G。

  1. 建筑产权归属。电信枢纽楼产权归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所有。
  1. 建筑竣工验收情况。该工程于1997年5月8日开工,2003年12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其综合验收结论为:“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同意申报优良”;2007年6月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长)公消验(2007)字第165号,其结论是:“消防验收基本合格”;2007年8月取得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批复,其结论是:“同意备案”。
  1. 建筑外墙铝塑板设计、施工安装及监理情况。电信枢纽楼外墙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为中山市盛兴幕墙有限公司,当时单位负责人为张汝成(已故),项目经理为王曾信;监理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负责人为许沁然,现场监理为杨军;建设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外墙施工安装、验收期间的时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总经理刘建良(2002年11月-2004年9月)、分管幕墙施工项目的副总经理陈治国(2001年7月-2008年3月),时任荷花园电信大楼项目工程指挥部主任吴立新(1999年2月-2008年4月)、副主任张雷;监督管理单位为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原直属站,负责人为周咏南,监督工程师为吴东红。外墙主

要装饰材料原设计为 10mm 厚氟碳喷涂蜂巢铝板,1998 年 9 月的设计施工图纸显示该幕墙采用的装饰材料变更为复合铝板(俗称铝塑板),施工时采用的材料为由中山市盛兴幕墙有限公司采购的日本三菱 ALPOLIC 复合铝板。电信枢纽楼外墙铝塑板造型柱距离建筑外墙面有约 50cm 的结构空腔,铝塑板距离建筑外墙面有约 15cm 的空腔,铝塑板底部距离电信枢纽楼北侧第 7 层平台地面有约 10cm 左右的空隙。铝塑板接缝处使用了黑色胶条(硅橡胶)密封,局部还使用了白色泡沫(聚苯乙烯)辅助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竖向每层需采用 1.00mm 厚镀锌板密封且内填充不低于 50mm 厚的防火岩棉进行防火分隔,但现场未按该项要求进行施工。

(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为中国电信旗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6325448X0,注册号:430100000020738,注册地: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39号,现单位负责人:周小玩。该公司在长沙地区拥有网点1319家,员工3623人。其经营范围为:基础电信业务、通信业务等。
  1. 电信枢纽楼入驻单位。大楼(不含附楼)内入驻的单位有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IT及大数据中心、电子渠道运营中心、云网调度中心,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安保后勤部、云网操作中心、无线运营中心,湖南省康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

服务有限公司中信服务分公司、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辰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 10 家单位及相关外协单位,其固定岗位工作人员为 1138 人。

(三)起火建筑安全管理情况

  1. 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安全管理情况。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10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53名兼职管理人员,制定了通信机房现场安全管理、通信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按规定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检查、巡查及演练。
  1. 日常安全管理情况。2020年1月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专门设立了荷花园安保中心(负责人为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安保后勤部副主任谭沙兼任),负责荷花园大院日常安全管理。荷花园安保中心接受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安保后勤部的领导,编制人员40人,主要职责是负责荷花园大院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施工安全,以及人员与车辆出入、物资出入、治安等工作的日常检查、督导、管理考核;负责督促电信枢纽楼各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荷花园大院各类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等。每年均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及疏散应急演练。自2013年以来,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累计投资3945万元用于电信枢纽楼安全项目建设与隐患整改。
  1. 起火建筑物业管理情况。根据《2022 年至 2023 年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物业管理委托外包合同》,中国电信

长沙分公司委托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信服务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与服务,物业服务覆盖办公楼、营业厅、机房等,总面积134305.33平方米,服务项目包括安保服务、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日常维护、电梯维护、给排水设施维护、供配电设备维护、会议服务、前台接待等。

  1. 建筑消防设施及维保情况。电信枢纽楼安装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广播、防火门、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6台,设置在第1层消防控制中心;消火栓泵及喷淋泵共12台,设置在负二层、第25层;排烟风机2台,设置在第39层;送风机8台,设置在第11层和第25层;消防电梯2台,其机房设置在第41层。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2-2023年消防维保企业集中采购项目》框架协议规定由湖南正邦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接电信枢纽楼2022-2023年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维保内容包含电信枢纽楼的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给水、防排烟、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及疏散等系统以及防火分隔设施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协议规定,湖南正邦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对电信枢纽楼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和保养,每周对消防控制室、气体钢瓶间、消防水泵房、气体控制盘、风机控制房等重要设备间进行巡检,确保大院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对出现的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并每月出具月度

消防维护保养报告,每年至少对荷花园大院进行一次人员疏散演练培训,对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包括荷花园大院在内的所有区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出具消防评估报告。2021年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为“一般”。湖南正邦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电信枢纽楼的消防设施设备自2007年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已正常运行15年,在此次火灾中消防设施也发挥了防灭火作用。因部分设备已达使用年限,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决定对消防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于2022年8月11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在阳光采购网就“中国电信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消防维修项目——火灾报警、防排烟系统”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价440.96万元),项目9月1日开标,后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招投标流标。9月5日,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预计9月26日开标,因9月16日发生火灾,招标终止。

  1. 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情况。火灾发生后,电信枢纽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启动,其中第7层电池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09-193感烟探头于9月16日15时49分53秒最先发出火警信号;位于第7层、第33层的配电室和第10层、第12层、第20层的数据机房共计14个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瓶组被喷放;第10层、第11层、第23层至第30层、第33层、第34层、第38层等共344个喷淋头喷水灭火;消防电梯在停电前运行正常,后因电梯轿厢积水而停用。

(四)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此次火灾经授权湖南顺易价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791.36万元。直接财产损失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电信枢纽楼西侧外墙装饰材料,投入使用至今有19年,折算损失507.2万元;二是放置在西侧外部平台118台空调外机折算损失99.13万元;三是23层、29层、30层西侧室内局部办公家具等设施设备折算损失16.77万元;四是停放在建筑南北两侧地面的37台小车不同程度受损,核定损失168.26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响应、灭火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9月16日15时46分左右,电信枢纽楼工作人员李红霞(湖南省康普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与卿纪伟(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厦动力班班长)站在东附楼一楼门口,李红霞发现电信枢纽楼西北角第6层至第7层处有明火和浓烟冒出,就示意卿纪伟查看,卿纪伟立即向郭利民(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安保后勤部管理人员)报告,郭利民通知消防控制室利用应急广播喊话,疏散楼内工作人员,并拨打119报火警。15时48分,盛建新(湖北顺昌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路过东二环时,发现电信枢纽楼西北侧外墙起火,即拨打119报火警,据显示为第一报警人。

(二)应急响应情况

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时任省委副书记朱国贤,副省长

王一鸥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桂英,时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李大钊、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徐伟保、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喻树长等省直部门领导,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建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华松,副市长刘新良,副市长彭涛等领导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调度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市指挥部紧急调派21台救护车、78名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待命,组织大型医院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公安部门通过调取疫情防控场所码和大楼车门禁数据、分析手机指令、核查员工花名册等方式,以最快速度核实人员信息;调配2200名警力、271台警车投入现场处置,有力保障现场及周边秩序;第一时间切断外围管控区燃气供应,全面排查大楼周边油罐储存、可燃物等风险因素;紧急疏散电信枢纽楼周边24栋1117户人员;安排工作人员加强交通管制,严格疫情防控,维护现场秩序。芙蓉区政府迅速启动突发事件II级应急响应,组织现场救援、人员排查、事故调查、善后安排等工作。

(三)灭火救援情况

2022年9月16日15时48分,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提高调派等级,一次性调集21个消防救援站的59辆消防车、33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总、支队两级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16时18分,支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建立重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前方指挥部,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迅速展开灭火救援行动。指挥部经

侦查评估,决定采取“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内外夹击”的战术措施控制火势,采取“边堵截、边灭火、边搜救”的方式逐层、逐间进行搜救。17时10分,外墙明火基本熄灭,19时37分,第23层、29层、30层残余火点被扑灭。此次火灾造成外墙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室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楼内1024人全部安全疏散,消防救援人员成功营救1名被困人员,无一人伤亡。

此次火灾事故火势蔓延快、楼内人员多、扑救难度大。消防救援机构有针对性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消防救援指战员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加之单位内部组织过日常应急疏散演练,火灾发生后能第一时间有序进行人员疏散,且建筑内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窗等消防设施启动并发挥作用,是这场火灾事故无一人伤亡、火势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着火建筑内部除23、29、30层办公楼层西侧办公室局部过火外,通讯机房和设施设备等重点场所因采用防火墙分隔,个别有窗房间均采用了双层防火玻璃,通讯机房和设施设备等重点场所部位无一受损,事故发生后第二天基本恢复其通信枢纽功能。

三、事故勘验、检验及实验情况

(一)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电信枢纽楼北侧第7层室外平台(第6层楼梯间屋顶平台)南北长7.6米,东西宽4.7米,第6层平台距离第7层平台4.5米。第7层室外平台上方部分房间的外窗可开启,主楼西侧有敞

开式外阳台。第7层室外平台上方建筑外墙的铝塑板被烧脱落,东侧呈现斜面形,斜面形成部位于平台东南角。现场未发现攀爬工具等放火痕迹物品。勘验时在该平台提取了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啤酒瓶玻璃碎片等物品残留物,并提取了9个火灾前烟头残留物。

(二)事故检验鉴定情况

  1. 提取电信枢纽楼周边的天网监控视频,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视频分析,分析意见为“起火部位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电信枢纽楼北侧露台所在区域附近,起火时间不晚于监控时间2022年9月16日15时33分许”。
  1. 提取电信枢纽楼北侧第7层室外平台东南角上的洗墙灯供电铜导线,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为火烧熔痕。
  1. 提取电信枢纽楼外墙铝塑板及辅助施工材料,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铝塑板内黑色芯层材料为聚乙烯,引燃温度为215℃-233℃;铝塑板上的黑色胶条和两铝塑板衔接处的黑色封胶为硅橡胶,引燃温度278℃-284℃;铝塑板衔接处的白色泡沫的材质为聚苯乙烯,挥发分含量为2%,400℃以内完全挥发。
  1. 提取电信枢纽楼外墙铝塑板,送中南大学防灾科学与安全技术研究所分析,分析结果为铝塑板内黑色芯层材料的氧指数为
  1. 0;粉色外墙装饰材料(铝塑板整板材料)的氧指数为 $35.0^1$。
  1. 提取起火点处的燃烧残留物,经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结果为燃烧残留物中未检出汽油、柴油和煤油残留物成分。
  1. 提取电信枢纽楼北侧外墙第7层室外平台上方的朽木屑,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物质自燃性能鉴定,鉴定结果为朽木屑引燃温度为242℃,进行等温试验期间未检出放热,证实了现场朽木屑不具备自燃条件。

(三)事故调查实验情况

  1. 抛烟头实验。2022年10月12日14时00分至15时30分,调查组在电信枢纽楼开展了抛烟头实验。实验表明烟头能够从电信枢纽楼第7层室外平台上方楼层房间窗户处被抛投至起火平台东南角。
  1. 木条、木屑燃烧实验。2022年9月27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调查组开展了木条、木屑燃烧实验。实验表明,木条、木屑材料能够被未熄灭的烟头引燃,且从被烟头引燃到冒出浓烟、出现明火用时10分40秒。
  1. 瓦楞纸燃烧实验。2022年9月27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调查组开展了瓦楞纸燃烧实验。实验表明,瓦楞纸能够被未熄灭的烟头引燃,且从被烟头引燃到冒出浓烟、出现明火用时2分37秒。
  1. 铝塑板外墙燃烧实验。2022年9月25日上午11时00分至12时15分,调查组开展了铝塑板外墙燃烧实验。实验表明,从瓦楞纸等可燃物被点燃,到引燃铝塑板连接部位黑色封胶、火焰从连接缝和铝塑板柱体上部窜出共用时8分26秒,到试验体火势进入猛烈燃烧阶段、整个铝塑板柱体内外形成连续的立体火焰仅需10分钟。

四、事故直接原因

(一)火灾发生原因

经调查,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电信枢纽楼北侧第7层室外平台的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等可燃物,进而引燃建筑外墙装饰铝塑板造成火灾,主要依据如下:

22时洗墙灯亮起,9月15日22时关闭后至9月16日起火时,洗墙灯处于关闭状态,未发现通电或其他异常情况。(2)起火部位处经过的供电线路,由亮化配电箱时控开关控制,对该时控开关进行功能性测试,功能完好,时控开关设定的通电时间为18时至22时,起火时该线路未通电。(3)经勘验,起火部位电气线路未断股,局部有熔痕,经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为火烧熔痕,说明起火部位未见短路、接触不良等电气故障痕迹。起火部位处的220V转24V的景观灯变压开关盒内部无烟熏痕迹,燃烧痕迹系外火作用形成,排除变压开关盒故障起火的可能。(4)调查组专门邀请国家电网输变电防灾减灾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沙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国网长沙供电公司等电气专家对火灾现场亮化配电箱电气状态开展技术论证,通过对亮化配电箱供电层级、接线情况现场复勘、实物检查,认为亮化7个分支回路在当天起火前没有通电。

情况。

此外,起火原因为未熄灭的烟头引发火灾,主要依据还有:(1)起火部位处�无其他火源。(2)起火平台上方部分房间的外窗可开启、主楼西侧有敞开式外阳台,具备抛落烟头的条件。经调查实验证实,部分房间投掷烟头可到达起火平台。(3)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楼内有吸烟和乱扔烟头的现象,在1006房、第25层强电井房等房间的窗台、地面上发现了烟头。在起火平台上提取了9个陈旧性烟头残留物。(4)起火部位处长期存在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等可燃物,未熄灭烟头能够引燃。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

  1. 外墙施工辅料易燃可燃。电信枢纽楼第7层至39层外墙装饰材料为铝塑板,其整版属于难燃材料,黑色夹心属于易燃材料,此外还使用了黑色胶条、白色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辅助施工。
  1. 外墙铝塑复合板幕墙竖向未进行防火隔断。外墙施工时竖向未做防火隔断,外墙空腔结构上下贯通形成烟囱效应使得火焰蔓延迅速。
  1. 受建筑结构及当天风向影响。起火初期火焰垂直向上蔓延,到达起火点上方第11层避难层高度后,随风向转变,逐渐蔓延

至主楼西侧外墙,并顺势向上蔓延,经过敞开式阳台门窗火势蔓延进入办公房间。

五、事故相关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

作为电信枢纽楼的产权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责任主体,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一是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沿用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责任制,没有根据自身机构设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之规定 $^{2}$,与大楼内入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状,对电信枢纽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不力。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整改和消除湖南正邦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荷花园安保中心排查上报的电信枢纽楼存在的相关火灾隐患。物业管理人员早已发现了起火点平台堆放了可燃杂物,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组织清除。四是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切实际。部分应急预案未按照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案编制导则进行编制,沿用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够有效处置初期火灾。火灾发生时,因操作不当而关闭消防电源,导致高位消防水泵不能自动启动。五是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违禁吸烟和乱扔烟头的问题屡禁不止。六是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服务合同约定的职责,未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和考核,存在以包代管,督促检查考核不到位的问题。七是对幕墙施工建设项目的管理不到位。对幕墙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安装外墙装饰材料、降低标准施工的问题,存在监督管理不力、督促检查和现场管理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

(二)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作为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的直接上级和电信枢纽楼的主要使用单位,存在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不力;对在电信枢纽楼工作的本级二级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不力的问题。

(三)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信服务分公司

作为电信枢纽楼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信枢纽楼的物业管理工作,存在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开展卫生清扫工作、未及时清理和消除第7层室外平台起火部位堆放的装修垃圾这类火灾隐患的问题。

(四)入驻单位

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IT 及大数据中心、电子渠道运营中心、云网调度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安保后勤部、云网操作中心、无线运营中心,湖南省康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信服务分公司、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辰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 家单位存在对禁烟管控工作不严,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五)中山市盛兴幕墙有限公司

作为电信枢纽楼外墙装饰施工单位,负责电信枢纽楼的外墙装饰工作,在安装电信枢纽楼外墙的装饰材料铝塑板时,未按设计要求落实竖向每层采用1.00mm厚镀锌板密封且内填充不低于50mm厚的防火岩棉进行防火分隔,存在降低标准施工的问题。

(六)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

作为幕墙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具体负责幕墙建设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工作,但现场监理人员对幕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设计要求落实竖向防火分隔措施等问题,存在对该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力,对委派人员管理不严等问题。

六、事故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 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

未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3}$规定,

对本行政区域内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消防安全专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街道工作人员很少能发现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不及时,2022年9月17日才布置该项工作。未认真履行《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8〕36号)第七条$^{4}$规定,存在督促、指导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不力,没有建立火灾隐患报告制度和工作台账的问题。

(二)芙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要履行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理解不到位,存在盲区。《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8〕36号)第十二条 $^{5}$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而工信部门只对通信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监督检查。2022年7月27日印发的《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长安办发〔2022〕38号),明确工信部门重点指导督促电信运营商对高层建筑内电信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而芙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自己的职责没有认领,直到2022年9月20日才发文部署,存在工作布置落实不及时等问题。

(三)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未认真履行《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8〕36号)第十二条第七款$^{6}$规定,指导、督促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信服务分公司按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存在对没有主动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就不去督促检查和管理的问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专项)整治行动不到位,对既有高层建筑的外墙装饰材料摸排底数不清、台账不全。

(四)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

存在对 2022 年 7 月 27 日印发的《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长安办发〔2022〕38 号)贯彻落实不到位,未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该单位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五)芙蓉区区委区政府

存在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够,督促所属部门和街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排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不够的问题。

(六)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8〕3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给工信部门明确的消防管理职责

没有全部认领,没有把负责指导通信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本行业本部门的法定职责。没有按要求印发工信部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方案,对区县(市)工信部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没有进行部署调度、没有进行督促检查和收集情况。虽然把市安委办《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方案》转发给了铁塔、移动、联通和电信四家通信企业,但只强调了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定期报告整治情况”两点简单的要求,存在工作部署不及时以及检查指导工作不力等问题。

(七)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印发了全市住建系统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不及时、责任不明确、任务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装饰)材料潜在隐患的排查,没有明确排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没有提出要“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逐幢制定整改计划”等具体要求。职责没理清,工作指导不到位,督促检查不落实。没有将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装饰)材料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本行业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工作,没有把排查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装饰)材料潜在的安全隐患纳入日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仅仅作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的一项工作7。

(八)长沙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作为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在长沙市的协调办事机构,负有协调指导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其办公室主任由省通信管理局陶波处长担任,副主任由长沙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其中常务副主任由上述四位副主任轮流担任,主任助理由常务副主任单位派遣。长沙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到位,2022年4月省通信管理局下发《湖南省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湘通局安[2022]2号)要求长沙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市域内4家分公司开展安全检查,长沙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没有进行工作部署和组织落实。

(九)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

存在对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不到位,对芙蓉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跟踪问效不力的问题。

(十)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作为工信部设立在湖南省负有“指导湖南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的机构,没有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督促指导通信业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存在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主动与属地消防监管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对企业存在消防安全潜在的风险发现不了、排查不到位等问题。

(十一)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电信枢纽楼为原省建设厅直接审批和监管的重点工程项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原直属站作为负责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管单位,未发现幕墙施工单位擅自降低设计标准,不按设计要求落实竖向每层采用 1.00mm 厚镀锌板密封且内填充不低于 50mm 厚的防火岩棉进行防火分隔等行为,存在对该项目工程监督指导不力,对委派人员管理不严等问题。

七、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有关企业

  1. 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8}$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1.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信服务分公司。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 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由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 其他入驻单位。由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对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IT 及大数据中心、电子渠道运营中心、云网调度中心依法进行处理;由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对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安保后勤部、云网操作中心、无线运营中心,湖南省康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信服务分公司、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辰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处理。

  1. 中山市盛兴幕墙有限公司。移交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4号)第六十四条9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1.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对其进行进行处理。

(二)其他单位和人员

  1. 党政纪处分。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企业和有关监管部门人员(共25人)履职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1. 行政处罚。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企业人员(共6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4号)等法律法规的问题及相关材料,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其他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由事故调查组会同湖南省纪委监委、长沙市纪委监委提出并另行公示,由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鉴于芙蓉区区委、区政府存在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够,督促所属部门和街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排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不够的问题,建议责成芙蓉区区委、区政府向长沙市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 要树牢消防安全发展理念

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要从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基础设施等问题。要发挥各级安委会、消安委等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抓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城市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统筹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要加强对中央在长、省属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切实履行属地责任。

(二) 要加强消防安全联合重点整治

地方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严格依法查处隐患问题,降低火灾风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作的消防安

全监管,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全面强化高层建筑审核验收的过程监管,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尽责。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清扫建筑垃圾,消除安全隐患。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高层建筑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安全整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高层建筑业主、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对消防安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省通信管理局要督促指导通信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属地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整改潜在安全风险。

(三)要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发办〔2017〕87号)第四章之规定,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合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认真排查并整改火源、电源、气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开展对建筑外墙平台、室外阳台等“三清三查”工作,对于此次火灾暴露出来的吸烟难管控的问题,要采取教育引导、处罚警示以及合理设立吸烟区等疏堵结合的措施,进行闭环管理,避免盲区死角。业主单位要与入驻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要通过安装全景摄像头、采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日常

防火巡查。要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委托合同从事物业服务工作,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四)要开展消防宣传警示教育

以案说法、用案促改,深入开展专题宣传警示活动。各街道、社区要组织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乱扔烟头引发火灾的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 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3年10月1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2/2022_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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