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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大庙镇6·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2 年份:2022 大小:12.1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9:18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7:54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原因/电气故障原因/放火纵火等级/重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2

title: 2022_铜梁区大庙镇6·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22年6月27日23时57分,大庙镇莲胜村1组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平方米,受灾户数1户,1人死亡(白德明,身份证号码:510***6273)。经统计,直接财产损失为1.4万元。根据中办国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和国务院、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公安局、大庙镇政府共同参与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检测鉴定,查明了火灾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火灾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大庙镇莲胜村1组,地上3层,砖混结构,系村民自建房。

(二)人员伤亡情况

火灾造成1人死亡,死者白德明,男,汉族,1935年3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6273。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

2022年6月27日23时57分,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大庙镇莲胜村1组一民房起火,立即调派白龙消防站、大庙政府专职队、21名指战员、3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28日00时11分,首批大庙政府专职队力量到达现场,00时42分,火灾被扑灭,在起火建筑一层发现一名遇难者尸体。

随后,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到达现场,与区消防救援支队火调人员共同对现场进行封闭并开展技术勘察,区消防救援支队在现场明确了起火部位,对起火物证进行了提取,区公安刑侦支队在现场对尸体进行了尸检。

二、火灾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该起火灾的起火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23时30分左右,起火部位位于白德明房屋一层卧室,起火点位于一层卧室内沙发处,经区公安刑侦支队对尸体进行勘验指出:死者俯卧位,全身硬化,脑组织受热变性,散开,尸体气管完整,切开可见少量炭末及白色细密泡沫,推测死者为生前吸入烟尘导致死亡。同时,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对现场周边进行踏勘,排除了人为放火。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起火房屋内的电气线路进行了物证提取,经勘验,所有电气线路完整无短路痕迹;对卧室进行勘验,起火点位于卧室沙发处。经询问白德明家人,死者卧室每晚都会使用蚊香进行驱蚊,且蚊香放置位置位于卧室沙发处。综上所述,区消防救援支队认定此次火灾起火原因为使用蚊香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后引发火灾。

(二)事故间接原因

死者白德明,身体残疾,腿脚行动不便,需要专人长期照顾,且发生火灾当天晚上死者独自一人在楼下居住,女儿在楼上居住。同时,平时使用蚊香驱蚊,防火措施不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处理火灾能力缺乏。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对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莲胜村1组“6.27”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进行分析,认定本次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

三、有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大庙镇派出所

1.工作职责。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在消防救援机构委托范围内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协助大庙镇政府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全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2.分工情况。大庙派出所所长杨鹏作为大庙派出所主要领导,配合政府开展相关消防安全工作;副所长贺黔川分管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民警张忠明负责对片区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培训、行政处罚等工作。

3.履职情况。大庙派出所目前列管消防单位17家,今年开展检查20余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4次,消防演练1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大庙派出所按照要求和计划开展了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因该起火房屋不属于派出所监管范畴,故未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二)大庙镇人民政府

1.工作职责。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保障消防经费。

2.分工情况。大庙镇政府副镇长蒲德佑负责消防工作的统筹;应急办负责人吴骞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

3.履职情况。2022年,大庙镇政府召开了8次会议,对辖区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在“春节”、“清明”、“五一”等重大活动、节日之前均召开了专项会议部署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消防工作。在农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整治中,大庙镇开展排查69次,排查住户8086户,发现用电安全隐患36处,整改用电隐患36处,排查农村大院233个,开展入户宣传233次,发放、张贴消防宣传资料4685份,宣传群众9087人,大庙镇政府开展宣传扎实有效。

(三)莲胜村民委员会

1.工作职责。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对村民楼、院及其有关公共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每年至少组织村民、居民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分工情况。彭才鑫为莲胜村书记,负责统筹全村消防安全工作,陈香梅为村综治专干,负责具体实施全村的消防工作。

3.履职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还未全覆盖,缺乏针对性,死者白德明使用蚊香不当引发火灾,侧面反映村民安全防火意识还不强,说明村委会宣传不到位,村民消防意识有待加强。

(四)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

1.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119”接警调度和事故处理,对镇街和派出所进行消防安全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调查和一、二、三级重点单位监督检查。

2.分工情况。由副支队长张攀负责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全面工作,全勤指挥部按事故等级遂行出动现场指挥,副支队长廖旭光负责防火监督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银庆亮为大庙片区责任干部,白龙消防救援站为大庙镇行政区域主战消防中队。

3.履职情况。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在2022年6月27日23时57分接到报警电话告知铜梁区大庙镇莲胜村1组一民房起火,随即调派调派白龙消防站、大庙政府专职队、21名指战员、3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支队长鲜发均和副支队长廖旭光带领防火科科长张法、防火科干部银庆亮、何勇到达现场开展火灾调查工作,区公安局刑侦支队相关调查人员随即到达现场开展调查。片区责任干部2022年分别对大庙镇政府和大庙镇派出所开展指导培训各6次。

(五)其他情况

此起火灾不涉及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责任情况。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此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起火建筑系自建住宅建筑,起火原因系白德明使用蚊香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涉嫌犯失火罪,介于白德明已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建议不予追究。

2.大庙镇派出所按要求和计划开展了辖区列管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3.大庙镇政府今年来多次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会议部署,宣传工作常态有效,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切实履职尽责。但对莲胜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宣传工作指导、日常检查工作开展存在漏洞,建议大庙镇政府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

4.莲胜村村民委员会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深不细,缺乏针对性,导致村民消防安全意识不足,死者白德明不安全使用蚊香,导致此次火灾发生。建议莲胜村村民委员会向大庙镇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5.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调度符合要求,现场事故处理合理,片区责任干部开展指导符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火灾事故认定准确。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农村“小火亡人”防范措施。区消安委将结合夏季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督促各镇街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再研究再部署一次本地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以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防火门是否完好,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清理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管道井等区域可燃物,清理电瓶车、摩托车等违规停放,清理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等常见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区消安委将督促各镇街积极组织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志愿者、网格员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未摘帽贫困人员等重点特殊群体,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各镇街主要领导干部对当地农村消防工作进行重点帮助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提升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区消安委将督促各镇街充分利用大喇叭、宣传车、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村民消防意识和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督促村民委员会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初期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能力。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2/2022_铜梁区大庙镇6·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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