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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白市驿镇“1·17”渝水坊小区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2 年份:2022 大小:13.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4:39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4:22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高层建筑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用火不慎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2

title: 2022_高新区白市驿镇1·17渝水坊小区_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高新区白市驿镇“1·17”渝水坊小区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1月17日0时39分,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渝水坊2期6栋1单元3-3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6.04万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266号)、《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消办〔2020〕128号)有关要求,重庆高新区管理委会授权九龙坡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对该起火灾事故开展了延伸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走访询问、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等情况,查明相关事故责任。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火灾扑救情况。2022年1月17日0时39分,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渝水坊2期6栋1单元3-3住宅着火,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随即调集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巴福镇、西彭镇、沙坪坝区综合保税区消防救援站13辆消防车74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0时52分,白市驿镇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随即开展灭火扑救及人员搜救疏散工作;1时06分,现场明火已基本熄灭;2时16分,现场清理完毕。

(二)起火场所基本情况。起火场所为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渝水坊2期6栋1单元3-3住户,该建筑位于白市驿镇渝水坊2期小区内,小区总建筑面积21331.07平方米,户数865户,其中6号楼1单元建筑面积8842.20平方米,地上12层,高36.3米,各层均为住宅,属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2015年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美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小区未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由建设单位重庆美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聘用17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临聘人员虽未同建设单位重庆美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成立。重庆美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履行小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三)起火场所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该小区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于2021年由白市驿镇政府牵头启动大修基金紧急流程完成整改,其余消防设施均因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年久失修处于瘫痪状态,现已由镇政府牵头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推进完成整改。

(四)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火灾发生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安、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及属地政府人员全力展开灭火、搜救、善后及维稳工作。

(五)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此次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张小娟(租户),女,49岁,居民身份证号码为510***0126,经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法医鉴定,该名女子系火灾中死亡。事故共造成9户受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6.04万元。

二、火灾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根据调查询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证据,查明此次火灾起火部位位于渝水坊2期6栋1单元3-3客厅南侧,起火点位于渝水坊2期6栋1单元3-3客厅南侧沙发贵妃位处,起火原因系客厅沙发贵妃位处插线板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经调查询问,火灾发生时楼栋内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因人为关闭导致室内消火栓无水,致使初期火灾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延误了逃生及救援时间。
  1.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弱。根据现场勘查,起火户主卧内开设有逃生窗口,主卧对面即是卫生间,火灾发生后,死者盲目的选择向浓烟聚集的安全出口处逃生,未采取正确有效的自救措施,未选择合适的逃生路线。

(三)火灾性质。

经调查认定,白市驿镇“1·17”渝水坊2期6栋1单元3-3住宅火灾,造成一人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16.04万元,属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三、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白市驿镇人民政府。2021年以来,镇政府每季度开展了1次以上集中消防宣传活动及应急疏散演练,对驿站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检查指导5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期间,镇政府对渝水坊2期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排查梳理出了隐患台账,牵头使用大修基金对小区内高层建筑消防用水进行了整改。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等规定,白市驿镇政府负责按标准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受消防救援机构委托负责辖区本级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调查中发现,起火建筑所在的驿站社区已按标准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但火灾发生时该社区微型消防站未及时到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镇政府未组织开展相关联勤联训联动演练,反应出社区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作及实战效果不显著。

(二)驿站社区。因开发商历史遗留原因,该小区未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由白市驿镇人民政府指定的驿站社区履行属地消防安全代管职责。火灾发生后,社区安全员收到其它房屋住户的反映,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到达小区6栋1单元3-3起火部位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相关人员在楼内进行疏散,履行了发现火灾、初期处置、疏散群众的职责。但调查中发现,驿站社区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存在盲区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人为关闭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社区定期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实效性不强,小区内消防安全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三)白市驿派出所。按照《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单位界定标准》,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属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单位。调查中发现,因该小区未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故白市驿派出所不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四)重庆高新区建设局。经调查,该小区未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不承担日常监督责任。在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中,重庆高新区建设局牵头指导白市驿镇开展了高层住宅可燃雨棚和防盗网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起火建筑均已按要求开设了逃生窗口,未发现可燃雨棚。

(五)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经调查,该小区内道路实行人车分流,消防车道标示清楚,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按照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牵头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相关行动,火灾发生当晚未出现堵塞占用消防车道情况。

(六)九龙坡区消防救援支队。因该小区不属于消防救援支队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支队定期对属地白市驿镇政府及派出所进行了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和指导。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期间,支队片区执法人员前后6次实地指导推动该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事宜。2021年以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未抽中该小区作为被检查单位。

四、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和中介机构等调查情况

一是对起火建筑工程质量调查,该建筑于2015年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未发现工程建设环节施工不达标,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二是对建筑内消防产品质量调查,对该栋楼的水带、水枪及灭火器进行现场核查和抽样送检,均判定无质量存疑的消防产品。三是对中介服务机构调查,因该小区“一户一表”等水电遗留问题至今尚未移交解决,建设单位重庆美尔丰开发有限公司无法委托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故聘用17名临时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021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期间,白市驿镇政府牵头对该小区内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进行了整改,现处于质保期内,其余消防设施因年久失修等多种历史遗留问题均已故障,正在由属地政府牵头申请大修基金紧急程序予以整改,故小区暂未聘请专业消防维保公司,不涉及此类调查。

五、事故责任处理建议

(一)移送司法的人员。此次火灾共造成1人死亡,起火场所系居民住宅,起火原因系住宅内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系失火罪。鉴于住户张小娟已于火灾中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不予追究失火罪。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涉事单位。因重庆美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擅自停用小区内室内消火栓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由九龙坡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依规给予重庆美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陆佰元的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中国”平台系统。

(三)警示约谈的单位及个人。针对白市驿镇人民政府及驿站社区履职情况的调查,虽无履职不到位行为,但消防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建议由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对其进行警示约谈,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建设局、九龙坡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

六、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白市驿镇“1·17”渝水坊小区火灾事故中,相关单位虽履行了各自的职责,但并不具备普遍性,现存消防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小区还有许多,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小区消防维保不到位、消防车通道堵塞严重、物业服务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等现象还普遍存在。各镇街和行业部门将以此次火灾事故为契机,结合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将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摆在突出的位置上来,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纳入民生工程,给予财政倾斜,加大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消防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消除高层住宅小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对高层住宅小区的日常督导检查,暴露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各镇街和相关行业部门将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积极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打通消防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白市驿镇“1·17”渝水坊小区火灾事故暴露出部分高层住宅小区住户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薄弱。各镇街和行业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新平台,与传统上门宣传方式相结合,扎实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与日常性工作相结合,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强微型消防站初期灭火能力。督促各镇街全面优化社区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组编,明确人员上岗资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确保战斗力量。经常性开展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定期指导镇街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单位火警处置程序,提高单位人员设施操作水平和快速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培训体系,将消防安全内容教育纳入内部人员各类培训范畴,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经常性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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