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宁德市福安市兴龙工艺品有限公司“3·1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
下一篇:苍梧县狮寨服务区4·28一般_4·28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

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4·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3 年份:2023 大小:6.4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8:0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3:48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消防设施工程等级/一般事故地域/海南年份/2023

title: 2023_海南海口秀英新海港GTC项目工地4·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4·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依据海口市秀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火灾事故评估报告》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典型案例、官方处罚通报整理)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1日11时38分许,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与天翔路交叉路口附近新海港 GTC(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火灾过火面积约61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636.0908万元。

该项目为海口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屋面工程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秀英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形成《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火灾发生并蔓延扩大,主要原因如下: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相关处理已落实: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依据《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火灾事故评估报告》(秀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9月),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结论如下:

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任单位均已按《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事故发生企业、有关政府和单位认真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具体举措,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吸取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整改要点包括: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和定期检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职责;坚决遏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3/2023_海南海口秀英新海港GTC项目工地4·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 上一篇:宁德市福安市兴龙工艺品有限公司“3·1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
下一篇:苍梧县狮寨服务区4·28一般_4·28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