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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_重庆_重庆荣昌重庆恒隆陶瓷制品有限公司8·19_1·0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3 年份:2026 大小:12.3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8:1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9:24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工业厂房场所/化工危化原因/用火不慎原因/违章动火等级/重大事故地域/重庆年份/2026

title: 2026_重庆_重庆荣昌重庆恒隆陶瓷制品有限公司8·19_1·0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23年8月19日,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重庆恒隆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在对压制车间的压制机出料口进行改造焊割作业时发生一起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损失5万元。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迅速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区经济信息委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参加的“重庆荣昌重庆恒隆陶瓷制品有限公司‘8·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了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派员参加。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查清了事故单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分析了事故主要教训,提出了防范整改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重庆荣昌重庆恒隆陶瓷制品有限公司“8·19” 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因焊割人员违章动火作业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恒隆陶瓷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恒隆陶瓷公司),法定代表人:谈某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6MA5UMG****,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陶瓷制品、耐火材料。2023年7月27日至事故发生时处于停产改造阶段。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部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未建立并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定期开展了“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但安全检查不严不细,长期未发现动火作业事故隐患;对部分从业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不能提供对蔡某江开展的安全生产岗前教育和培训资料。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2023年8月19日下午,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厂长陈某军组织车间主任雷某祥、机修工蔡某江前往压制车间对四台压制机出料口进行改造焊割作业,蔡某江具体操纵等离子焊机焊割压制机出料口。

17时15分许,在蔡某江焊割第二台压制机出料口时,飞溅的焊渣引燃料斗内堆放的橡胶残渣,橡胶残渣燃烧产生的火焰顺着料斗内壁引燃位于顶部的橡胶皮带输送机及其防尘围挡。旁边的陈某军发现焊割的料斗内有火焰和烟雾冒出,并大声呼喊“着火了”,叫停蔡某江焊割作业。雷某祥带上放置在车间的灭火器赶到输送层平台进行灭火,因使用完后仍未能控制初期火情,陈某军招呼蔡某江、雷某祥撤离到车间口,陈某军电话联系公司总经理范某明告知火灾情况。

17时29分,范某明拨打“119”火警电话,区消防救援支队赶到现场迅速开展救援灭火,直至现场明火全部扑灭。经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现场无次生或衍生事故发生的趋势,未对周边造成安全或环境影响。

(四)事故现场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的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压制车间,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起火建筑为地上1层建筑,起火位置位于压制车间9号门出口往里第二台压制机料斗口和位于输送平台的橡胶输送皮带。(详见图1、图2)

图1  事故现场起火位置

图2  事故着火区域情况

(五)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为5万元。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蔡某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作业技能欠缺。在放置易燃物品区域焊割,且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二)间接原因。

重庆恒隆陶瓷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1. 使用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焊割作业。

2. 未严格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  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治理在易燃材料放置区域焊割作业的事故隐患。

三、对事故单位的安全监管情况

(一)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对重庆恒隆陶瓷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其制定并实施了《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荣应急发〔2023〕17号)。因重庆恒隆陶瓷公司不属于涉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未纳入监督检查计划。2023年,区应急局针对工贸行业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1-7月,先后到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指导执法工作8次,举行座谈会2次,联合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次;区应急局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工贸行业安全工作4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工贸行业安全工作29次,开展工贸行业风险研判8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贸行业安全工作4次,检查工贸企业70家次,累计罚款23.1万元。事故调查中,未发现区应急局存在对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二)重庆市荣昌区经济信息委。

负责指导荣昌高新区做好工业企业安全工作。按照《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渝荣安委〔2023〕7号)的要求部署落实了有关安全工作。2023年7月11日,区经济信息委组织高新区、各镇街召开了上半年经济运行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部署了相关安全工作。事故调查中,未发现区经济信息委存在对荣昌高新区工业企业安全工作指导不到位的情况。

(三)重庆市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

对重庆恒隆陶瓷公司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其制定了《2023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要点》(渝荣消安发〔2023〕1号),以提升整体智治水平、夯实消防责任体系、提升风险防治水平、夯实基层治理体系为重点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工作;2023年,按照区安委会部署,开展了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7月24日,区消防救援支队召开了2023年上半年消防工作暨火灾防控集中警示约谈会,指导各镇街及荣昌高新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因重庆恒隆陶瓷公司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纳入区消防救援支队“双随机、一公开”1-8月抽查单位范围。事故调查中,未发现区消防救援支队存在对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四)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对重庆恒隆陶瓷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其制定并实施了《2023年荣昌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渝荣高新区发〔2023〕1号),未将重庆恒隆陶瓷公司纳入检查范围。2023年1-7月,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对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开展了5次安全检查,发现了安全隐患,也督促了整改。同时,相关领导干部按规定频次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带队对工业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事故调查中,未发现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存在对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但调查中发现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存在执法力度偏弱的问题。

四、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重庆恒隆陶瓷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使用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焊割作业。二是未严格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治理在易燃材料放置区域焊割作业的事故隐患。建议由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对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其他处理建议。

建议由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提醒、交办、督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实施办法》(荣昌府办发〔2023〕34号)的相关规定对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荣昌区经济信息委、重庆市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和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

五、事故主要教训

本次事故暴露出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表现为:安全管理技能不足,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细,未及时纠正从业人员长期存在的违规作业行为;未严格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作业技能欠缺。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深刻汲取本次事故中血的教训,相关单位应从以下方面采取整改措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各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重庆恒隆陶瓷公司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控,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整合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队伍建设;要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要加大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坚决遏制和有力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23行动和火灾“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荣昌区经济信息委、重庆市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镇街及高新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指导、督查和考核,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推动规上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持续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23行动和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整治工贸领域动火作业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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