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南阳官庄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
下一篇:君山区广兴洲镇六支渠村12·17曾某某住宅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山亭区枣庄泰和燃油能源6·2一般火灾_6·2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4 年份:2024 大小:6.0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7:48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4:16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商场市场原因/自燃等级/较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法律/民事赔偿年份/2024

title: 2024_山亭区枣庄泰和燃油能源6·2一般火灾_6·2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驻地, 成立于2013 年12 月,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股东为刘某某、褚某, 注册资金2000 万,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清洁汽 油、清洁柴油的生产经营业务。2020 年9 月25 日,因经营不善 及市场原因,公司将股权全部转让给王某,法定代表人也由刘某 某变更为王某,原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员工已全部离职。 变更后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和公司法定代表 人王某失联,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已达5 个多月,公司现每 2 天安排一个班次值班,每班2 人,共4 人分两班轮换。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

由于事故发生已将近2 年6 个月,经现场勘验,事故现场已 不复存在,无法认定。根据原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2019 年8 月1 日上报的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6·2”事故调查 报告描述,结合对事故中的伤者沈某某调查询问,事故发生经过 为:2019 年6 月2 日上午11 点10 分,皖KM5597 油罐车在装车 过程中上装口自燃,现场操作工两人,中控人员及时切断自动切 断阀及罐区电源,确保管道及储罐与火灾鹤位隔绝不受影响。第 一时间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启动消防泵、消防泡沫泵,救援人员利 用装置区南侧消防栓对油罐车进行降温灭火,同时启用北侧消防 栓,防止流淌火扩散,并用干粉灭火器对北侧的小火进行灭火拦 截,防止火势蔓延造成事故扩大。消防官兵在接到报警后及时赶 到,连接泡沫灭火炮对事故油罐车进行抢救灭火,由于油罐喷射 燃烧加上火区温度高,现场灭火难度较大,大火经全力扑救,约 12 时20 分油罐车大火全部扑灭。

三、事故发生当年调查处理情况

2019 年6 月2 日,山亭区应急局接到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 公司柴油罐车自燃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进行了报告,并和 区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及区政府领导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组织现 场施救。由于现场组织得当救援及时,及时控制了险情。根据对 现场情况综合评估,此次自燃事件施救措施正确及时,当时经初 3 步评估: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0 万元,加上当时伤者沈某某意 识清醒,未造成人员重伤,根据原《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直接经济损失在100 万 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由县(市、区) 人民政府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自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 发生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其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当时就委托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 限公司自行组成调查组对柴油罐车自燃事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 结果报区应急局备案。事故发生后7 日内,2019 年6 月9 日前, 山亭区政府未收到任何关于本起火灾事故伤亡人数变化情况的 报告。2019 年8 月1 日,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提交了该事 件调查报告,经区应急局审查后,认为该公司2019 年8 月1 日 出具的“6·2”柴油罐车自燃事件调查报告符合当时的客观情况, 并责令该公司总结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处理建议

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2019 年8 月1 日提交了“6·2” 柴油罐车自燃事件调查报告向山亭区应急局备案后,对于调查报 告及处理结果,无论当时的伤者沈某某个人,还是任何相关单位, 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直到现在因“6·2”柴油罐车自燃损失原 告阜阳市公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被告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代理人李某某以伤者沈某某60%烧伤,构成重伤为由,要 4 求山亭区政府和山亭区应急局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规定:“由于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 化的,应当由有调查权限的人民政府重新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 查”。鉴于事故发生至目前已超过2 年6 个月有余,虽伤者沈某 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及财产损失发生变化,但该起事故等级未 发生变化,事故等级仍为一般事故,且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原公司员工已全部离职,事发现场也早已不复 存在,且目前该公司正处于停产状态已5 个月有余,公司法定代 表人王某已失联,公司现每天安排一个班次值班,每班2 人,共 4 人分两班轮换的客观现实情况,以及2019 年事故发生时已委托 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自行组成调查组对柴油罐车自燃事 件进行调查并提交了该事件调查报告报区应急局备案,建议对于 该起一般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终止调查。 山亭区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 “6·2”一般火灾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1 年11 月26 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4/2024_山亭区枣庄泰和燃油能源6·2一般火灾_6·2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md
‹ 上一篇:南阳官庄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
下一篇:君山区广兴洲镇六支渠村12·17曾某某住宅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