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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7·8”火灾事故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4 年份:2024 大小:39.7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1:1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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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7·8”火灾事故

调查报告

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40分许,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车间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1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洪政办发[202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消防救援局牵头,市政府办、市应急局、市科经局、市住建局、荆州市生态环境洪湖分局组成的“7·8”联合事故调查组,同时委托了专家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技术分析和认定。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经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 起火单位基本情况。起火单位为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彭春生,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华庆达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汪建忠、江金元、蔡建红,公司聘用方空空、江宝元负责日常管理。该公司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滩新区共建大道特3号,所属行业为机械行业,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电镀产品,占地面积239.5亩,建筑面积132000m²,生产厂房6间,总面积约43200m²,生产厂房分隔为29个生产车间,其中佰亮电镀公司自营生产车间5间,挂靠佰亮电镀公司资质的20家经营户承租24个生产车间,全厂员工约500名。2023年产值16467万元,税收1078万元。2024年1至6月产值9549万元,税收309万元。
  1. 运行情况。一是以佰亮电镀公司自有的5个车间为主,生产销售塑料、铝铁等汽车零配件。二是从事电镀加工,佰亮电镀公司拥有电镀资质及设备,对外承接生产产品电镀加工业务。三是车间对外承包,20个生产经营户承包租赁佰亮电镀公司24个生产车间,依托佰亮电镀公司的电镀工艺开展经营生产活动。四是财务统一核算,各承包承租车间的社会生产经营户除业务、生产自主经营之外,招工、财务、后勤等方面均接受佰亮电镀公司集中管理,对外统一以佰亮电镀公司营业执照运营。
  1. 安全管理现状。佰亮电镀公司内设立安环部,有1名

专职、3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自营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工作和协调管理20家承包生产经营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承包租赁的生产车间单独设立一到两名车间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由车间负责人兼任,负责各自车间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过火建筑基本情况

过火建筑为5号单层建筑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 m $^{2}$,150米×48米×10米钢结构,内部两侧带有架空层360平米办公场所,中间被彩钢板分割成4个电镀流水线车间,过火车间为5号厂房B12车间(塑膜车间),主要生产汽车内饰、家电外饰和塑料电镀产品。

(三)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为5号厂房 B12 违建塑料板房,该塑料板房于2022年06月建造并投入使用,为临时仓库,用于堆放废弃纸箱、电镀产品等物品,定期清理。起火前该塑料板房内堆放有大量电镀好的塑料制品和瓦楞纸纸箱等包装材料和一台塑膜机,有两个门供人员进出,一个门位于板房西端朝南开,另一个门位于板房东端朝东开。火灾致5号厂房 B-12车间厂房部分过火(整体结构完好),过火面积400平方米,车间内部分电镀成品完全烧毁,制塑设备过火受损,财产损失约471万元。

(四)事故发生现场人员情况

4201XXXXXX1216,入职佰亮公司任油漆工4年,火灾事故中死亡,

(五)事故发生当天天气情况

天气情况:晴天到多云,偏南风4到5级,阵风6到7级,气温30~35℃;湖北应急预警信息:洪湖市气象台2024年07月08日07时24分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预计白天11至19时,我市大部乡镇最高气温将升至35℃,局部可达37℃以上,请注意防范。不适合室外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8号9点13分10秒死者陈文斌运用曲臂车在5号厂房B-12车间外墙约5米高处刷墙作业,期间有吸烟行为。9点21分20秒陈文斌将烟头扔下,根据抛物线可以确定落点在塑料板房与B12车间的夹缝中。2024年7月8日9点21分许,未熄灭的烟头造成塑料棚内堆砌的纸箱、塑料等大量可燃物阴燃,根据当时气象信息显示为气温36℃、西南风5级,高温大风天气造成了火势迅速蔓延成灾。

(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

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40分许,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

车间发生火灾,支队迅速调动新滩专职消防救援站、长渠路消防救援站前往处置,同时长渠站调动荆门输油处企业专职队、大沙乡镇专职队与环卫洒水车等应急联动单位协助处置,支队、大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9点45分,新滩政府专职队1车6人到达现场,经侦查组现场侦查及询问厂区负责人,主要燃烧物质为塑料板房、汽车塑料配件(PVC材质)、纸箱等物品,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新滩专职队从厂区北侧出一支水枪控制火势向东面蔓延,同时,环卫洒水车分为两组,一组由2台洒水车在东面、南面利用车载炮出水灭火,二组由2台洒水车采取运水供水的方式不间断供水。10时25分长渠站5车25人、荆门输油处专职队1车7人和大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大队全勤指挥部到场后第一时间成立火场指挥部,确立了“堵截火势、内攻灭火、循环供水”的技战术措施。同时对公安、应急、交通、环卫、供水、供电等社会联动力量进行调整。一是公安民警负责现场警戒,疏散现场无关群众、秩序维护等工作。二是自来水公司对区域管网进行临时加压,并由4台洒水车采取运水供水的方式不间断供水。三是调派交管力量到场对周边道路进行管制。12时30分许,明火基本熄灭,13时现场彻底清理完毕,13时51分长渠站出警人员车辆安全归队。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明确火灾有亡人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由市消防救援局负责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对佰亮电镀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由洪湖市新滩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善后处置工作整体处理过程平稳有序,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经过事故调查组的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排除电气线路故障、遗留火种、人为放火、雷击等原因引起火灾,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时21分许,起火原因为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刷墙的工人吸烟掉落烟头引燃下方塑料板房内堆放的大量瓦楞纸纸箱等包装材料可燃物蔓延成灾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主要原因

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固定消防设施作用未发挥;火灾发生后组织疏散不力。

3.监管原因

洪湖市新滩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监管不力。未依法查处辖区内相关企业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对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搭建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等违法行为失管,督促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问题闭环整改不力。

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督办新滩镇政府、消防救援局等

业务部门对佰亮电镀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督促佰亮电镀公司隐患整改不全面,整改之后依然出现反弹;针对佰亮电镀公司自身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跟踪督办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工作不力。

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对工贸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认识存在偏差,对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督导检查不力,贯彻落实工贸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盲区。

洪湖市消防救援局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监管不力。对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监管不到位,对该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查处力度不严。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 5#B12 车间“7·8”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 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陈文斌,男,安全意识淡薄,缺少最基本的自身安全防护意识,违反操作规程,吸烟并乱扔烟头引燃下方塑料板房内堆放的大量瓦楞纸纸箱。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

彭春生,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由市消防救援局以过失引起火灾移送洪湖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固定消防设施作用未发挥。责成洪湖市应急管理局、洪湖市消防救援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依法处理。

六、对相关单位追责建议

(一) 责成洪湖市新滩镇人民政府向洪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新滩镇人民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予以追责。

(二)责成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向洪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对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予以追责。

(三)责成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向洪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对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予以追责。

(四)责成洪湖市消防救援局向洪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洪湖市消防救援局对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予以追责。

(五)建议市政府约谈新滩镇政府及应急、消防、科技经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以案示警,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明确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边界,厘清各行业、各部门之间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避免监管错位、监管真空,确保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落地落实,切实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到位,从制度层面、机制层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二)聚焦问题,深化火灾隐患集中整改

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教训,从严从实抓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建立火灾应急管理制度,设立火灾应急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火灾事故应急演练。要迅速对厂区火灾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并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要制定明确的疏散预案,标明各个区域

的疏散通道和集合点,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疏散演练。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找准短板,强化重点场所隐患整治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治理的重点来抓,尤其是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厂房分租、转租形成的“厂中厂”“园中园”,组织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大力开展薄弱环节专项治理整治,在排查上不留死角、在整改上下足功夫,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企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盲区漏洞,防止责任悬空。

(四)立足长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强化风险研判,前移风险管控关口,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要严格落实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白。结合本地产业分布和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用工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有效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要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和装备配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防范工作。

(五)宣教引导,提高全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要组织力量对“厂中厂”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帮扶,指导开展

现场应急救援基本技能训练和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有报警、能疏散、会疏散、不亡人;要健全落实“火灾吹哨人”制度,进一步发动群众通过各类渠道举报火灾隐患,提升群防群治效能。

附件:“7.8”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车间火灾现场勘验专家意见

洪湖市“7·8”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7.8”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车间火灾现场勘验专家意见

一、基本情况

2024年07月08日09时40分,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洪湖市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车间起火,起火建筑为单层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 $m^2$,为塑料电镀车间,主要生产汽车内饰件和家电外饰件塑料电镀产品,主要燃烧物为板房塑料、汽车塑料配件(PVC材质)、纸箱等物品。洪湖市消防救援局在明火扑灭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封闭保护,并开展现场勘验和事故调查。

调查人员调取了监控视频,通过视频分析、现场勘验和询问等确认起火区域位于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车间南墙外塑料板房,且在工人涂刷车间墙体作业期间起火,见图1和图2。该塑料板房于2022年06月建造并投入使用,为临时仓库,用于堆放废弃纸箱、电镀产品等物品,定期清理。起火前该塑料板房内堆放有大量电镀好的塑料制品和瓦楞纸纸箱等包装材料,有两个门供人员进出,一个门位于板房西端朝南开(记为西门),另一个门位于板房东端朝东开(记为东门)。经洪湖市消防救援局确认,该塑料板房近期未有修缮改造施工,用途也未发生改变。为进一步查清起火原因,洪湖市消防救援局邀请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技术人员于2024年07月12日至13日前往火灾现场协助勘验,并对洪湖市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车间火灾原因提供技术分析意见。

〔图〕2024年07月08日1星期05:37:21B12-新9厂房\n

图1 火灾初期视频监控截图

〔图〕52.5m堆放的原材料48m两层货架质检线起火区域塑料板房成品仓库塑料板房西门塑料板房东门图名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B-12车间“7.8"火灾平面图制图比例及制图人审核人制图日期制图单位测量工具签名签名洪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7月17

图2 火灾现场平面图

二、现场勘验

2024年07月12日下午和13日上午,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技术人员在洪湖市消防救援局调查人员的陪同下对洪湖市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车间火灾现场进行勘验。

起火塑料板房燃烧后残存状态如照片1至照片5所示,从板房内残存物品可

以看出板房西门附近及其西侧主要堆放纸箱等包装材料,板房内东侧主要堆放电镀塑料制品。塑料板房西门附近钢架受热变色、变形局部较重,靠近西门偏东的B12车间窗户窗框烧损重于靠近西门西侧的B12车间窗户窗框,塑料板房西端对应的B12车间彩钢板墙面烧损由塑料板房西门附近向西逐渐减轻,见照片1至照片3,板房内西门东侧附近堆放的电镀塑料制品燃烧残留呈现向西倒伏的特征,见照片4和照片5,现场整体呈现由塑料板房西门偏东附近向板房东西两端燃烧蔓延特征。综上,起火部位应位于塑料板房西门偏东靠近B12车间墙面附近,见照片6。

〔图〕塑料板房西门\n

照片 1 起火塑料板房西门

〔图〕塑料板房西门\n

照片2 起火塑料板房西门西侧

〔图〕AOUICE\n

照片3 起火塑料板房西门西侧

〔图〕燃烧蔓延方向\n

照片 4 起火塑料板房西门东侧

〔图〕插图

照片 5 起火塑料板房西门东侧

〔图〕ཁྱིད་ཆེས་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ཆེན

照片6起火部位

对起火部位进行重点检查。起火部位发现有未完全燃烧的包装用瓦楞纸、塑料板、泡沫以及木架等燃烧残留物,在贴近地面有未过火的白色泡沫、蓝色塑料板及和瓦楞纸板等包装材料残留(见照片7),起火部位的木架上部燃烧重于下部(见照片8),表明火灾起火点应位于中高部位。清理起火部位地面燃烧残留物,在起火部位未发现易自燃化学品残留,地面未见易燃液体流淌或局部烧坑等痕迹(见照片9),与中高部位起火燃烧的特征相符。故起火部位应位于塑料板房西门偏东靠近B12车间墙面中高部位附近。

〔图〕插图

照片 7 起火部位贴近地面未过火残留物

〔图〕插图

照片 8 起火部位的木架

〔图〕插图

照片9清理后的起火部位地面痕迹

勘验起火部位及临近周边供电线路。起火部位塑料板房内未见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及电池等残骸,该板房与B12车间共用下部为钢筋砖墙中上部为彩钢板的隔墙,隔墙B12车间侧有1路输电线固定于彩钢板墙体并经过窗户上沿(见照片10),该路输电线从B12车间内的配电箱引出,无漏电保护,存在线路中电流经隔墙彩钢板、钢筋路径漏电的可能,提取该路铜导线进行微量物证检验检测。

经现场确认,起火部位塑料板房其余三面墙体和顶棚材质为有一定透光性的塑料材料,提取火灾发生厂区一段未烧的塑料材料进行检查分析。

〔图〕插图

照片10 隔墙B12车间侧附近燃烧脱落的铜导线

三、视频分析

起火塑料板房四周有4个监控摄像头能拍摄到该板房,分别位于B12车间东南角(朝西拍摄,记为1号摄像头)、B12车间西南角外侧(朝东拍摄,记为2号摄像头)、B12车间南门口内部偏东(朝西拍摄车间内部南门口附近,记为3号摄像头)、B12车间南门口外部(朝西拍摄,记为4号摄像头),见图3。

〔图〕52.5m堆放的原材料48m两层货果顶检线3号摄像头2号摄像头成品仓库4号摄像头1号摄像头\n

图3 起火塑料板房四周摄像头分布

从拍摄视频显示,起火当天07月08日09时00分25秒,两名工人驾驶高空作业车升高准备进行作业,见照片11;09时05分12秒两名工人驾驶高空作业车升高抵近B12车间墙面开始涂刷墙面作业,见照片12;09时13分00秒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工人转身放作业工具,见照片13;09时13分15秒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工人点烟,见照片14;09时13分30秒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工人开始蹲下坐在斗内休息,见照片15;09时21分54秒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工人起身开始继续作业,见照片16;09时36分04秒少量白烟从塑料板房西门冒出,见照片17;09时36分49秒B12车间内发现塑料板房内有火光,见照片18;09时37分16秒塑料板房西门口出现火光,09时37分20秒火焰扩大,09时37分32秒火焰烧至顶棚,09时37分36秒顶棚被引燃,火势迅速扩大,见照片19;09时37分20秒塑料板房东门拍到有浓烟从板房内部自西向东移动,板房内有明火,见照片20;09时37分27秒塑料板房外由东向西摄像头拍到塑料板房西端出现火焰,见照片21。

〔图〕2024年07月08日星期一:09:00:25\n

照片 11 1 号摄像头:09 时 00 分 25 秒工人驾驶高空作业车升高

〔图〕2024年07月08日星期一05:05:12B12-新9厂房\n

照片 12 2 号摄像头:09 时 05 分 12 秒工人驾驶高空作业车升高抵近 B12 车间墙面开始涂刷墙面作业

〔图〕2024年07月08日星期05:13.00\n

照片 13 2 号摄像头:09 时 13 分 00 秒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工人转身放作业工具

〔图〕星期01:13:152024年07月08日\n

照片 14 2 号摄像头:09 时 13 分 15 秒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工人点烟动作及 9 时 13 分 15 秒至 9 时 13 分 21 秒间工人的点烟连贯动作

![2024年07月08日 星期一 09:13:30\n]()

照片152号摄像头:09时13分30秒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工人开始蹲下坐在斗内休息

〔图〕2024年07月08日星期01:21:54\n

照片 16 2号摄像头:09时21分54秒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工人起身开始继续作业

〔图〕2024年07月08日1星期05:36:04\n

照片 17 2 号摄像头:09 时 36 分 04 秒少量白色烟雾从塑料板房西门冒出

〔图〕09:36:49\n

照片 18 3 号摄像头:09 时 36 分 49 秒 B12 车间内视频发现塑料板房内有火光

〔图〕9000轴叫记80=20时 20B12-新9厂房020802020出L6海-2T82o出80201202出L6年-2T898128:60亚晰[80E20出1202电L6栋-2T8\n

照片 19 2号摄像头:09时37分16秒塑料板房西门门口出现火光,09时37分20秒火焰扩大,09时37分32秒火焰烧至顶棚,09时37分36秒顶棚被引燃,火势迅速扩大

〔图〕2024-07-08 星期--09:37:20\n

照片 20 4 号摄像头:09 时 37 分 20 秒塑料板房东门拍到有浓烟从板房内部自西向东移动,板房内有明火

〔图〕22:2E:60一迈日B0日201202\n

照片 21 2 号摄像头:09 时 37 分 27 秒塑料板房西端出现火焰

四、起火原因分析

1.视频分析结果

经视频分析可以确认以下事实:起火前未见人员进出起火的塑料板房;起火前塑料板房上方位于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刷墙的施工工人于09时05分12秒至09时21分54秒在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休息,期间在09时13分15秒点烟抽烟。09时36分04秒发现塑料板房内有烟气冒出,09时37分16秒即出现明火快速燃烧蔓延。

起火前未见人员进出起火的塑料板房,现场勘验未发现人为放火痕迹特征,可排除人员放火的可能。记录摄像头拍摄到的火灾初期现象也与现场勘验确认的起火部位相符,也符合工人抽烟烟头掉落塑料板房内引起堆放的包装纸箱等材料阴燃一段时间后起明火燃烧扩大的特征。火灾发生厂区内与起火板房相同建造情况的塑料板房顶棚与车间墙体间的施工情况如照片 22 所示,塑料板房顶棚与车间墙体间用发泡胶密封,但是密封不严,有一定缝隙,外部掉落的烟头有通过该

缝隙进入板房内部的可能性。

〔图〕插图

照片 22 火灾发生厂区内与起火板房相同建造情况的塑料板房

2. 气象信息分析

据洪湖市气象台提供的资料显示,起火时间段洪湖市境内为高温晴热天气,极大风速最大能达11m/s,无降雨、无雷电活动迹象(见照片22),故可排除雷击起火的可能性。

〔图〕天气证明天气证明根据我局地面气象观测仅器记录记载,2024年7月6日根据我局地面气象观测仪器记录记载,2024年7月8日08时至7日08时,洪湖国家站最高气温36.2℃,最低气温08时至9日08时,新滩站最高气温36.7℃,最低气温29.5

照片 23 洪湖市气象台气象资料

3. 电力运行信息

B12 车间用电没有独立的运行数据记录,能够调取的与 B12 车间最相关的电力运行数据为 B12 车间所在厂区的供电运行记录数据。供电公司提供的 B12 车间所在厂区电力监测后台数据(见照片 33)显示:供电侧数据未发现异常。

〔图〕采样方用户编号日期A相电入库时间B相电时间C相电式零线电湖北佰亮电镜有限公司4206813516312流(A)流(A)2024-07-08流(A)流(A)表计采样2024-07-09 20:02:40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A206813516

物联网名称用户名称用户编号数据日期采样方式入库时间时间A相电压(V)B相电压(V)C相电压(V)
公司681湖北伟亮电镀有限公司42068135163122024-07-08表计采样2024-07-09 20:01:0823:00101.60101.3
公司683湖北伟亮电镀有限公司42068135163122024-07-08表计采样2024-07-09 20:01:0822:00102.4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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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33 B12 车间所在厂区电力监测后台数据

4.现场痕迹物证检查分析

检查提取的起火板房墙体和顶棚用塑料材料,发现该材料虽有一定透光性,但透光性不强(见照片 24),结合火灾发生于上午 9 时许,塑料板房近期没有修缮改造施工和改变用途,且现场未发现易自燃化学品残留,可排除塑料板房内堆放物品自燃起火的可能。

提取的铜导线金属熔痕宏观和金相检测结果显示,提取的金属熔痕均为火烧

熔痕(见照片 25 至照片 32),与起火部位所处板房有关联的电气线路未发现电气故障痕迹特征,结合现场勘验和电力运行信息,可排除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图〕插图

照片 24 起火部位所处板房墙体和顶棚用材料

![技术服务[2024]第10号\n](5/c30bHCsB7t5ziiaOum9G8B/pdf_78ab0cf185284213efdf3845e35acd1e_481120879fd984ff033ea9e76d4848f17490560193474857/tmp_zip_img/49672696-3800-4f8c-804d-7f82370d29a4.png)

照片 25 提取的铜导线残留物物证

![技术服务[2024]第10号\n](5/c30bHCsB7t5ziiaOum9G8B/pdf_78ab0cf185284213efdf3845e35acd1e_481120879fd984ff033ea9e76d4848f17490560193474857/tmp_zip_img/ca70e345-9853-460e-8be5-d49618efbb4c.png)

照片 27 铜导线残留物证全部

![技术服务[2024]第10号\n](5/c30bHCsB7t5ziiaOum9G8B/pdf_78ab0cf185284213efdf3845e35acd1e_481120879fd984ff033ea9e76d4848f17490560193474857/tmp_zip_img/fc24c63e-2f20-4aad-8c1a-7474db7359e6.png)

照片 26 提取的铜导线残留物物证共 2 袋

〔图〕1\n

照片 28 1#和 2#样品提取位置

〔图〕2 mm\n

照片 29 1#样品体视显微外观

照片 30 1#样品金相组织

〔图〕2 mm\n

照片 31 2#样品体视显微外观

照片 32 2#样品金相组织

五、结论

综合现场勘验、视频、气象数据、电力数据、微量物证检测结果等分析,“7.8”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5号厂房B12车间火灾的起火原因为:高空作业车工作斗内刷墙的工人吸烟掉落烟头引燃下方塑料板房内堆放的大量瓦楞纸纸箱等包装材料可燃物蔓延成灾。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技术人员: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4/2024_湖北佰亮电镀有限公司7·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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