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铜鼓镇车坝村“1·25”亡人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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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6-08-04
酉阳县铜鼓镇车坝村“1·25”亡人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月25日,酉阳县铜鼓镇车坝村4组冉卫星民房发生火灾,火灾烧毁装修、家具、家电及生活用品等,过火面积约25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经统计,直接财产损失约为5.47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国务院、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公安、应急、住建、铜鼓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函商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酉阳县铜鼓镇车坝村“1·25”亡人火灾是一起因家庭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不慎,居民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对长时间使用的电热器具缺乏必要看护,设置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导致的村(居)民住宅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为冉卫星住宅,位于重庆市酉阳县铜鼓镇车坝村4组(小地名:学堂堡),坐东朝西,建筑西侧为082县道,北侧、南侧为山坡,东侧为河道,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42平方米,地上2层,其中地上一层为堂屋、厨房、餐厅,地上二层为四间卧室和客厅,该建筑修建于2018年,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通过了易地扶贫搬迁房屋竣工验收。
(二)其他有关情况
该建筑修建于2018年,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通过了易地扶贫搬迁房屋竣工验收,未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存在中介服务和使用消防产品的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火灾发现和初期处置
1月25日01时许,冉某(一)(周围邻居)反映在自己家中同朋友喝酒,突然听见外面有人在喊起火了,随即他和冉某(二)、李某、冉某(三)、陈某等人来到冉卫星家中楼下,发现二楼中间窗户处有浓烟和大火,冉某(一)等人随即破坏大门后从一楼进入二楼救人,蹬开楼梯间二楼防盗门后,发现客厅左侧沙发处火势、浓烟较大,随即退出楼房,冉某(一)、冉某(二)(周围邻居)等人从一楼搭梯子破拆北侧防盗窗将冉超救出,随后从南侧防盗窗处破窗进入卧室,床上未发现有人,随即回到地面,随后消防队到达现场进行灭火,火灾发生时,冉飞因外出打工未在家中。
事发当晚共有3名人员在起火建筑内活动,火灾发生时,3人均被困火场,其中1人被救出,2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二)火灾扑救和人员搜救情况
1﹒消防救援机构处置情况
1月25日01时01分26秒,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酉阳县铜鼓镇车坝村发生火灾。大队立即调派1个作战单元赶往处置,同步调动铜鼓专职消防队、丁市专职消防队、小河专职消防队前往处置。
1月25日01时42分12秒,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救援力量到场。现场侦察发现建筑二层火势处于燃烧猛烈阶段,大量浓烟从窗口冒出,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疏散周边群众,划定警戒区域,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战术原则,确定“强攻近战、地毯搜索、分组作业、同步灭火”的处置措施,成立内攻组,在水枪的掩护下,进入起火建筑推进实施灭火。
1月25日01时57分许,明火被扑灭,参战消防救援力量继续组织搜索排查,并清理建筑内部残火。
1月25日02时01分许,经反复搜索、清理,救援行动结束。铜鼓专职消防队留足必要驻守人员,组织现场警戒、配合火灾调查等善后工作,公安监护现场,其他参战消防救援力量归建。
2﹒人员搜救情况
1月25日01时10分,当地居民冉某(一)等到达现场,进入火场进行人员施救,但浓烟较大,未能开展搜救,随即几人离开火场,在建筑外围搭设至二层楼梯破拆建筑西面北侧防盗窗,救出被困人员冉超,随后铜鼓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铜鼓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一起开展人员搜救,在建筑外围搭设至二层楼梯破拆建筑西面南侧防盗窗,因浓烟较大,未能发现被困人员,01时41分,通过破拆二楼防盗门将被困人员冉某及杨某救出,随即对两位被困人员实施现场急救,随后将冉某、杨某用警车运送移交急救车。
3﹒铜鼓镇人民政府处置情况
1月25日01时26分,铜鼓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必林、当日值班领导纪委书记喻选举及当日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封闭管控,开展灭火救人,组织疏散周边群众。
4﹒相关部门处置情况
1月25日01时10分,铜鼓派出所接到警令,立即赶往现场,01时30分,铜鼓派出所副所长姚雄带队到达现场,会同政府及现场群众开展灭火及人员搜救工作,01时41分抢救出被困人员冉某及杨某,实施现场急救措施并用警车协助运送伤员,同时在场民警对现场及周边进行警戒,并统计核实人员及身份信息。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情况认定:此次火灾起火部位位于酉阳县铜鼓镇车坝村4组冉卫星民房二楼客厅;起火点位于二楼客厅南墙电烤火箱处;起火原因为电烤火箱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火灾预警滞后。建筑内无烟感探测器,加上夜间周围人员稀少,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火灾,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2﹒建筑内使用易燃可燃家具。该建筑内装修使用木质吊顶沙发填充材料为海绵,家具多为木质材料,均为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荷载大,火势蔓延迅速。
(三)造成人员伤亡原因
1﹒建筑内沙发等家具使用的材料易燃可燃,燃烧后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造成现场被困人员视野受限、难以正常呼吸,不具备逃生条件。
2﹒外窗使用防盗窗,该建筑靠道路侧三个外窗均安装有防盗窗,且未设置逃生窗口,一旦客厅被火势、浓烟封堵,居住人员难以通过外窗逃生。
3﹒夜间人员进入睡眠状态,对火灾、有毒有害气体等感知度降低,无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铜鼓派出所
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铜鼓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调查中发现,发生事故的冉卫星住宅,根据《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规定,不属于派出所列管单位,铜鼓派出所对此次火灾事故冉卫星住宅无监管责任。
(二)铜鼓镇人民政府
火灾事故发生后,铜鼓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必林、当日值班领导纪委书记喻选举及当日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规定,铜鼓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检查村委会消防业务工作。调查中发现,铜鼓镇人民政府对车坝村消防业务工作开展了指导检查,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冬春火灾工作,定期对农村消防安全进行了宣传,但是宣传质效不高,针对性不强,对冬季村(居)民安全使用电烤火箱等电热取暖设备缺乏科学引导,宣传方法上形式单一,效果不强,铜鼓镇专职消防队车辆年限长,装备维护水平不高,部分器材配备不足。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铜鼓派出所
发生火灾事故的冉卫星住宅,按照《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规定,不属于派出所列管单位。铜鼓派出所对此次火灾事故的冉卫星住宅无监管责任。
(二)铜鼓镇人民政府
火灾事故发生后,铜鼓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周必林、当日值班领导纪委书记喻选举及当日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处置,日常工作中铜鼓镇人民政府对车坝村消防业务工作开展了指导检查,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冬春火灾工作,定期对农村消防安全进行了宣传,但是日常宣传质效不高,针对性不强,对冬季村(居)民安全使用电烤火箱等电热取暖设备缺乏科学引导,宣传方法上形式单一,效果不强,铜鼓镇专职消防队车辆年限长,装备维护水平不高,部分器材配备不足,建议将该亡人火灾事故纳入2024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予以扣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筑牢夯实安全发展根基。
(二)强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深刻吸取火灾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举一反三,结合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动基层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和居民自建房的大排查大整治巡查工作,针对自建房安装防盗窗且未设置逃生窗口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鼓励村民开设逃生窗口。
(三)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志愿和义务消防救援队伍,配足配齐消防器材装备,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培训,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水平,在部分较远的村寨中建设微型消防站,提升偏远村寨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
(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
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专题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加大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对社区、村委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充分利用户外橱窗、宣传车、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大喇叭、院坝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居民消防意识和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五)强化消防、公安、急救等部门联动。
定期召开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联席会议,落实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安排专人值班,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命令后,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同志报告,按要求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根据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强对灾害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和会商研判;定期开展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升协调联动能力。
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