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3日18时15分左右,大渡口区半岛逸景2组团5栋18-5号房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陈功荣,男,65岁,身份证号:
title: 2024_重庆_2024年6月23日18时15分左右,大渡口区半岛逸景2组团5栋18-5号房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陈功荣,男,65岁,身份证号:
updated: 2026-08-04
2024年6月23日18时15分左右,大渡口区半岛逸景2组团5栋18-5号房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陈功荣,男,65岁,身份证号:
2024年6月23日18时15分左右,大渡口区半岛逸景2组团5栋18-5号房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陈功荣,男,65岁,身份证号:5102********4710),直接经济损失约12.87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责、举一反三,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国务院、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检验鉴定、视频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起火楼层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半岛逸景·乐园公租房小区二组团5栋地上第十八层,该层共有13户。2016年建设单位统一完成小区装修,2016年开始摇号配租,主要用于居住使用。18-5房型为单间配套,建筑面积41.37平方米。进门北侧依次为厨房及厕所,通过走廊与卧室连通。厨房及厕所吊顶采用铝扣板装修,墙壁采用白墙漆装修,地面铺设地砖。电气线路敷设情况为埋墙。
该住宅为公租房,2016年1月前由建设单位统一完成装修并竣工备案,该住户为廉租户,承租人陈炼,2021年11月入住至今,常住人员为陈功荣和张君(承租人父母)。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半岛逸景·乐园公租房小区,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方-汉沙杨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建筑系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长边为东西走向,坐北朝南,占地面积640.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09.81平方米,标准层面积636.15平方米,高96米,地上32层,系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建筑地上第一层至三十二层使用性质为住宅。该工程2011年4月开工,2016年1月竣工备案,同年5月摇号配租入住。
(三)其他有关情况。
起火建筑2016年1月28日取得《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大渡口区建竣备字〔2016〕0001号)。建筑建成后,由重庆市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后变更为重庆金来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 段先勇,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1幢7-4(727室),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等)管理,由重庆嘉优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金如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山大道西段32号2幢第8层801-805,消防技术服务资质为一级)进行消防维保。该建筑设有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及送风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6月23日18点左右,张君下楼购物,留全身瘫痪在床的陈功荣一人在家。18点15分物业中控室接到2组团进口岗亭队员报2组团5栋18-5有浓烟冒出。监控人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开展自救,并立即拨打119、120报警。18时17分,物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立即撬门营救,并逐户引导该栋建筑内其他居民疏散逃生。18点21分社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网格员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张君,其正在楼下“小邓烧烤”处吃雪糕。张君目击火情时曾一度情绪崩溃,差点晕厥。18时24分,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实施营救。
(二)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1﹒灭火救援情况
2024年6月23日18时15分,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大渡口区半岛逸景2组团5栋住宅发生火灾。总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大渡口区消防救援支队刘家坝消防救援站、八桥消防救援站共计2个消防救援站6辆消防车、38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18时24分,首批力量到达现场,18时29分,刘家坝消防救援站出水处置,18时45 分,现场明火熄灭,19时37分,消防救援站处置完毕并返队。灭火救援过程中发现1人无生命体征。
2﹒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
火灾发生后,应急、消防、卫健、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人员全力开展灭火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120急救中心先后调派1辆救护车、4名急救人员前往救援。110情指中心先后调派5辆警车、警力11名,对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封闭管控,协助消防、卫健部门开展灭火和救治工作。处置期间,共出动各类车辆13辆,参与人员60余人。2024年6月24日在翠柏小区搭设灵堂,次日出殡。家属情绪稳定,未发生次生舆情。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监控视频和调查实验情况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半岛逸景2组团5栋18-5号房卧室,起火点位于卧室南墙下方电动轮椅处,起火原因为电动轮椅电池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住宅内有大量可燃物
该住宅房间放置有沙发、电视柜、床、柜子和衣物等大量可燃物品,加之锂电池故障后燃烧迅猛,导致火灾快速蔓延扩大,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造成现场被困人员难以逃生。
2﹒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火灾发生时,被困人员全身瘫痪,无自救能力,加之入户门锁闭,延误救援时机。
(三)造成人员伤亡原因。
火灾发生时,被困人员全身瘫痪,无自救能力;锂电池故障后燃烧迅猛。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般火灾事故。
四、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单位。
1﹒物业服务企业(重庆金来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经查,重庆金来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半岛逸景·乐园公租房小区6月23日当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梁成、范定君两人,两人均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资格证,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2﹒参建单位(北方-汉沙杨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调查,该工程建设程序合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依法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参建各方无违法违规行为,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3﹒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重庆嘉优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机构维保从业条件、从业人员资格、维保记录等方面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政府部门。
1﹒八桥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和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经调查,火灾发生当日,18点21分社区工作人员及微型消防站队员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并进行信息报送。网格员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全程陪伴、安抚。在前期网格走访中,社区网格长一对一指导网格员按照“6+1”工作职责对入户排查出来的独居、空巢老人等重点人员进行定期关注,发生火灾前的走访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镇政府、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消防管理网格划分规范,社区微型消防站已建立,相关人员配备到位,2024年多次对该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及演练,日常消防管理到位,消防工作履职到位,不存在失职行为。
2﹒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经调查,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将大渡口区半岛逸景·乐园公租房小区项目委托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为管理。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公租房小区安全监管,下设半岛逸景·乐园房屋管理中心负责小区城镇房屋安全、物业管理的工作落实。
调查中发现,半岛逸景·乐园房管中心未及时发现重庆金来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半岛逸景·乐园公租房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上岗证件不足的问题。
3. 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
经过调查,本次火灾中的电动轮椅系死者亲属于2019年5月7日通过淘宝平台店铺“九圆医疗器械旗舰店”购买,商品名称:九圆电动轮椅车,购进规格:单人款,购进价格:2460元,但未向商家索要票据,仅留存有购买时的截图,其于2019年5月收到该轮椅,该轮椅随货附有说明书、合格证,均在本次火灾中被烧毁。涉案产品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均不属于区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不存在失职行为。
4﹒大渡口区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规定,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八桥镇政府及八桥镇派出所消防业务工作。
调查中发现,起火建筑不属于区消防救援支队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按要求每季度对八桥镇政府、八桥镇派出所进行指导,其在监管方面不存在失职行为。灭火救援力量到场时间符合路程距离和交通状况实际,灭火救援处置得当。不存在失职问题。
5﹒八桥镇派出所
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八桥镇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列管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单位界定标准》,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属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
经查,八桥镇派出所已将重庆金来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半岛逸景·乐园安置房纳入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列管单位范畴,并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分别在2024年1月31日和6月12日对该物业公司开展消防检查,就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日常走访中针对独居老人或残疾人重点开展入户消防宣传,通过每月院坝会、楼栋微信群开展消防宣传,组织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消防集中培训,2024年6月前在该小区开展灭火逃生演练3次。经查,八桥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履职到位,不存在失职行为。
五、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处理建议
(一)行政处理建议。
1﹒重庆金来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管理项目消防控制室未持证上岗的问题,存在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建议由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予以查处。
2﹒建议区住房城乡建委责成重庆金来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完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不足的问题,并对半岛逸景·乐园房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升业务水平,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举一反三。
3﹒因辖区发生亡人火灾,建议在2024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对八桥镇人民政府进行直接扣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强化独居老人自防自救能力。独居老人由于年龄、身体条件等原因,其自防自救能力相对较弱,在火灾事故中往往难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容易导致严重后果。前期我区以网格为单位,对高龄、独居、孤寡、重残等特殊困难老人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册,共统计出特困老人3843户。各镇街要根据特困老人居住情况,身体状况等变化,建立关爱行动台账、实时动态更新数据。民政、公安、消防、电力等相关部门要联合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积极动员社区干部、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物业管家、楼栋长、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对特困老人开展消防宣传“敲门行动”。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上门入户为特困老人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帮助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增强特困老人消防安全意识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不断完善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信息推送机制和巡查制度,为特困老人家庭免费或优惠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应急逃生器材;利用社区、物业等资源定期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升火灾预警、防控能力,降低事故风险,为特困老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二)严实移动电池组充电管控。针对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等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从法规建设、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管理、应急响应等多方面加强防范。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二是消防部门应联合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教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安全使用规范和火灾预防知识,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三是住建部门应指导新建住宅小区设计时,充分考虑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设置足够的充电设施;鼓励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的充电桩和停放区域建设,并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合规。四是物业管理部门应制定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的停放、充电管理制度,禁止推车入户、飞线充电、占堵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同时,加速推广智能充电设备,实现对充电过程的实时监控,从根源上消除过充、短路等安全隐患,有效压减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火灾事故风险,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城乡消防宣传教育。一是结合消防宣传月活动,策划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宣传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在村居公告栏、楼道口、群众家门口、电梯等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在人员密集广场开展刷墙行动,利用大小喇叭高频次播放日常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安全提示音频,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三是指导各级网格员敲门入户,对特困老人进行消防知识面对面讲解,帮助查改火灾隐患,提供心贴心安全服务。四是进一步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好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演练工作,至少每月开展1次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开展1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特此报告。
大渡口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