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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_临沧市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7·21_7·21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5 年份:2025 大小:34.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2:22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7:25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商场市场等级/较大事故年份/2025

title: 2025_临沧市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7·21_7·21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一、基本情况........................................................................................................................ 2

(一)起火商铺情况..................................................................................................... 2

(二)起火建筑情况..................................................................................................... 3

图1:一层平面图................................................................................................................. 4

(三)建筑权属情况..................................................................................................... 5

(四)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6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6

1.人员伤亡情况:................................................................................................ 6 2.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7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7

(一)事故发生经过..................................................................................................... 7

(二)灭火救援及处置情况......................................................................................... 8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 10

(一)直接原因........................................................................................................... 10

(二)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0

(三)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11

四、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11

(一)经营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 12

(二)有关部门........................................................................................................... 12

(三)基层组织及地方党委政府............................................................................... 14

五、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及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17

(一)相关单位部门................................................................................................... 17

(二)相关人员........................................................................................................... 17

1.经营业主.......................................................................................................... 17 2.国家公职人员.................................................................................................. 18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8

— 1 — 临沧市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7·21”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 年7 月21 日,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发 生火灾,造成3 人死亡,过火面积71.66 ㎡,直接经济损失42.9 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消防救援局,云南省委、省政府,临沧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周天,云南省人 民政府原副省长纳云德、副省长胡大鹏,临沧市委书记、市长 杜建辉专门作出批示。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以王梁波副总队长 为组长的专家指导组赶赴现场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 工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派员参与。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 丕明率消防、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急赶赴事故现 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云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临沧市火灾事故调 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临沧市人民政府于2024 年 7 月21 日成立由李丕明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消防 救援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相关 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康县南伞镇芹果百货店“7·21”火灾 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 — 2 — 参加。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对该起火灾事故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 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 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检 验鉴定、资料调阅、调查询问、模拟实验和综合分析等方式,查 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 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 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镇康县南伞镇芹果百货店“7·21”火灾是一 起因经营业主未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电气线路敷设、使用不 规范,拒绝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电线短路引燃周围日用百货商品等 可燃物并造成人员伤亡的较大火灾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商铺情况

起火商铺(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 县南伞镇华泰集贸市场(南伞老农贸市场)3 幢1 号,该商铺用 作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日常经营(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个 体工商户, 经营者: 王* 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924MA6K8H****),登记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食品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玩具销 — 3 — 售、殡仪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等。该商铺地上 2 层,建筑面积71.66 ㎡。北侧为市政道路民族街,西侧为市政 道路南伞街,南侧为镇康县南伞镇老农贸市场入口,东侧隔壁商 铺为镇康县南伞天天百货店(3 幢2 号)。建筑一层为商品售卖 区,主要经营储存烟酒、食用油、调味品、卫生纸、杀虫剂、空 气清新剂等日用百货和冥币、冥纸、香烛等殡葬用品。一层商铺 沿南面、西南面、西面依次设有3 道卷帘门;二层主要用于住宿 及货物存储。一层、二层通过靠北墙设置的宽0.8 米的简易钢架 楼梯连接,二层南面、西南面、西面外墙依次设置3 扇玻璃窗, 沿北墙,距东墙1.8 米处,设有一间卫生间,卫生间东西宽1.57 米,南北长1.8 米,卫生间东侧设有门,门宽0.67 米、高1.93 米,卫生间北侧距地面1.8 米设有一百叶窗,窗宽0.87 米、高

1.17 米,二层其余部分为敞开空间。(见图1、图2)

(二)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华泰集贸市场(南 伞老农贸市场)第3 幢(见图3、图4),占地面积321.62 ㎡, 该建筑为地上2 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为6.6 米,建筑总面积608.6 ㎡,共设有“下店上宅”商铺10 套。起火商铺为镇康县南伞芹 果百货店(3 幢1 号)。商铺内配有干粉灭火器,为户主自行购 买,但因烧损严重,已不具备溯源调查条件。 — 4 — 图1:一层平面图 图2:二层平面图 — 5 — 图3-1:起火场所方位图图3-2:起火场所俯视图 图4:起火建筑概貌

(三)建筑权属情况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华泰集贸市场由临沧市华泰房 — 6 — 地产有限公司(已注销)于2005 年在镇康县南伞老农贸市场原 址开发建设完成,后对外一直沿用“南伞老农贸市场”名称。刘 *华于2007 年7 月24 日与临沧市华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购得3 幢 1 号商铺,并于2008 年5 月15 日取得房屋产权证(登记证号: (2008)718 号,产权人:刘华,共有人:王果;登记面积:

71.66 ㎡)。

(四)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镇康县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 年2 月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4550129**,属股份制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陈*洲,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住宅水电 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该公司于2012 年12 月 23 日与原开发商临沧市华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戴及共有人 谢**签订《南伞集贸市场经营权物权转让合同》,截至事发当日, 该市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 业未签订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镇康县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 直以“前期物业”的身份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 该起火灾共造成3 人死亡,均为生前烧死1。 死者1:刘*华,男,汉族,户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 1.镇康县公安局出具的《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7·21 火灾”尸体检验情况》、临沧市公安司 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物证检验报告》(临)公(司)鉴字〔2024〕133 号。 — 7 — 县龙山镇云山社区石第槽组089 号, 身份证号: 53302419670307**; 死者2:王*果,女,汉族,户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 县龙山镇云山社区石第槽组089 号, 身份证号: 53302419750818; 死者3:刘吉(刘华、王*果之子),男,汉族,户籍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石筑槽组089 号,身份证 号:53302420040503**。 2.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9037.22 元,包括: (1)直接财产损失:403037.22 元; (2)火灾现场处置费用2000 元; (3)人身伤亡支出费用24000 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根据视频监控反映,2024 年7 月20 日23 时29 分03 秒, 刘*吉外出返回芹果百货店并通过西侧小门上二楼;王果、刘 华收拾完一层货物后分别于23 时45 分51 秒、23 时55 分32 秒 通过西侧小门上二楼,此后至火灾发生前无人员进出芹果百货 店。2024 年7 月21 日0 时57 分06 秒,芹果百货店西南角卷帘 门左上角出现火光及烟气,21 日0 时57 分58 秒,刘*华打开西 侧卷帘门走到室外查看起火情况后于21 日0 时58 分12 秒沿原 — 8 — 路返回二楼且未关闭该卷帘门。21 日1 时0 分42 秒,芹果百货 店一层发生爆燃,火势蔓延扩大。

(二)灭火救援及处置情况

1.灭火救援情况:2024 年7 月21 日01 时0 分,镇康县消 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镇康县南伞镇南伞街与民族街交叉口一 商铺发生火灾。接警后,大队立即调派5 辆消防车、18 名指战 员赶往现场处置。01 时11 分,救援力量到达现场(距火灾现场

6.3 公里),起火建筑已处于猛烈燃烧状态,现场2 名市场管理人

员正在利用消火栓出1 支水枪灭火。指挥员立即开展现场侦查并 下令出2 支水枪压制火势。01 时19 分,火势得到有效控制,继 续利用水枪进行降温,同时,现场救援人员进入火场组织搜索被 困人员,先后在二楼搜救出3 人(见图5),并交现场医护人员。 03 时05 分,建筑内部残火清理完毕,灭火救援行动结束。 — 9 — 图5:二层尸体位置图 2.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火灾发生后,镇康县委、县政 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工作,迅速组织应 急、消防、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人员全力开展灭火 救援、医疗救治、现场管控等工作。当地120 急救中心先后调派 3 辆救护车、9 名急救人员前往救援;公安机关先后调派11 辆警 车、警力63 人,对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封闭管控,协助消防、 卫健部门开展灭火救援、事故调查和伤员救治工作;成立由民政、 公安、卫健等部门和南伞镇党委政府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负责事 故善后工作。处置期间,共出动各类车辆47 辆,参与人员130 人。 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反应迅速,应对有力,处置措施得当,未 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 — 10 —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综合分析检验鉴定、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监控视频和现场 试验情况,认定起火原因为: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一层西南侧 货架底层电气线路短路,引燃货架周围日用百货商品等可燃物, 蔓延扩大成灾。

(二)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敷设、使用不规范。起火场所电器设备使用地 点不固定,为满足日常用电需求,私自串接多个插线板,插板线 组被反复拖拽移动用于临时供电,导致电气线路使用安全得不到 保障,火灾风险增大。 2.存放大量可燃易燃物品。起火建筑一层主要存放烟酒、食 用油、调味品、卫生纸、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日用百货和冥币、 冥纸、香烛等殡葬用品,二层主要存放家具、床上用品、衣物等, 火灾荷载大。且商户为最大限度利用空间,在一层东北角违规搭 建夹层用于储物,一层经营区码放大量货物。另外,杀虫剂、空 气清新剂在高温明火条件下迅速发生爆燃,加速了火灾发展进 程。 3.起火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起火场所一层用于经营、储存 百货,二层用于住宿及货物存储,场所内虽用金属货柜、铝塑板 等将休息区和经营储存区进行分隔,但不足以在火灾发生后实现 有效分隔,致使火灾初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及高温迅速向上蔓延。 — 11 — 4.商铺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经 营者违规在商铺住宿2。事发前,属地社区、有关部门和物业服 务企业曾到该店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但该店经营者对此存在抵触 思想,未能积极配合整改火灾隐患,为后续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 埋下隐患。

(三)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1.室内物品起火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大量日用百货、 床上用品、衣物等着火物燃烧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造成人 员一氧化碳中毒、呼吸道灼伤。 2.场所休息区与经营储存区未实现有效防火分隔,连接一、 二层的楼梯为镂空金属梯,楼梯下方堆放大量可燃易燃物品,火 灾发生后,疏散通道失去疏散逃生条件。加之店铺内储存销售的 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发生爆燃致使火灾蔓延扩大加速。 3.初期应对处置不合理,逃生自救措施不当。一是户主刘* 华发现火情后,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未在第一时间组织妻儿 逃生自救,而是先独自一人下楼查看火情;二是刘*华下楼查看 火情后,没有第一时间向妻儿发出危险信号以及报警求救;三是 刘*华在自身已脱离危险的情况下,再次返回火场,最后丧失逃 生机会,导致伤亡人数扩大。

四、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 障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第十九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 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 12 —

(一)经营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

1.经营业主:经查,刘华、王果夫妇作为店铺经营者和 房屋产权的共有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层百货经营铺面与二 层居住楼层无有效防火分隔,且在一楼西北角违规设置夹层用于 堆放纸壳、塑料等易燃可燃物,楼梯未设置防火、防烟分隔,一 楼采用多插排串联供电器设备用电的线路,没有定期对房屋用电 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未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3;对相关部门及 南伞镇、南伞边境派出所、德胜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时查出的隐患 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2.镇康县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查,镇康县华泰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以“前期物业”的身份形式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至今,未与业主签订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形成权、责不明 的管理现状。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结合服务区域 实际制定并落实值班和巡逻制度。对沿街商铺存在违规住人、电 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虽已提醒业主,但未及时向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有关部门

1.镇康县商务局:经查,镇康县商务局存在:在商贸零售 领域履行“三管三必须”职能职责缺失。镇康县商务局没有对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 置在统一建筑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建筑构件、建筑 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电器产品的安装、 使用及其线路敷设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13 — (集)贸市场和小餐饮、小旅店、小商店开展过消防安全检查4; 消防安全责任不坠底。对管理服务对象底数不清,只清楚加油站、 大型商超的数量和情况,不掌握农(集)贸市场、商业零售、物 流仓储等底数情况,对单位内部相关股室无具体消防工作职责要 求,致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得不到全面落实5;落实上级工 作部署和要求不到位。镇康县商务局没有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集 贸市场组织自查和实地检查,对集贸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失 察6。 2.镇康县消防救援局:经查,镇康县消防救援局存在:推 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7,对城镇沿街铺面消防安全隐患 分析研判不足,指导乡镇及行业部门督促整改隐患不彻底;消防 宣传教育成效不明显。事故发生场所周边大部分商户防火意识 低,缺乏应有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火灾群防群 治氛围不浓。 3.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查,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号)第十四条:

(六)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意 见="见">的通知》(临安发〔2024〕6 号)中明确,商务部门为商贸零售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 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指导 企业完善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严格实行闭环销号管理,把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6.临沧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实地进驻式服务指导的通知》明确要求服务指导范 围重点突出农(集)贸市场、商业零售等功能区,治理农(集)贸市场等商贸领域违规搭建、电 气线路老化等问题,要求全覆盖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7.《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 消防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31 号)规定消防救援队伍 总队及以下单位主要职责(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14 — 设局存在: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情况监督不到位8。对华泰物业 长期存在“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结合服务区域实 际制定并落实值班和巡逻制度9”问题未深入督促整改;未及时 指导南伞镇老城农贸市场建立业主委员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10,导致该农贸市场存在管理主体责任不清、隐患排查整治不彻 底等问题;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清单任务 措施不力11。

(三)基层组织及地方党委政府

1.德胜社区居民委员会:经查,德胜社区居民委员会存在: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不落实12,处于落空状态。上级部署的 8.《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 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办 字〔2019〕21 号)第三条(三)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 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9.《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 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安全防范责任。 10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三款:已经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或 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征求业主代表意见后,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或者调整的建议方案,由业主依法 共同决定后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后,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 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11 .《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任务分工清 单》附件3 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 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事项进行排查、自查”和“负责依法牵头组织拆除已认定违规设置在尘世公 共区域且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 12 .《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任务分工清 单》。 — 15 — 各类消防专项治理仅限于社区内部口头简单传达,相关人员不了 解自身职责,未按规定落实巡查、上报等制度;社区未按照《临 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行政 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通知》(临消防委办〔2015〕19 号) 要求和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13;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未针对该 事故场所开展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 识;未开展网格员消防安全培训,对日常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 促整改落实不到位。 2.镇康县南伞镇人民政府:经查,镇康县南伞镇人民政府 存在:未认真履行属地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工作弱化,排查检查不到位;对辖区消防工作检查、 指导不力,对德胜社区未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问题失察失 管;对辖区内场所存在的“三合一”问题重视程度不足,未采取 针对性措施开展整治。消防工作站运行不规范,未指导建立村组 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对上级部署的消 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组织开展不全面不扎实,督促整改火 13 .《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二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消防安 全公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消防 安全检查。 — 16 — 灾隐患未严格落实闭环管理14。对南伞老农贸市场物业管理现状 掌握不清,导致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权责不明15。 3.镇康县人民政府:经查,镇康县人民政府存在:汲取近 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不深刻。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 余市渝水区火灾事故、四川自贡重大火灾事故等全国多起火灾事 故作出重要指示,上级党委政府先后多次对汲取火灾事故教训、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镇康县人民政府存在学习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透,落实国家、省、市 关于消防安全各项部署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方法单 一,前瞻性不足;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到 位16,存在重安排、轻落实情况,安排工作以召开会议、印发文 件为主,跟踪问效不足;行业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格局尚未 形成,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宣传 有差距,教育宣传缺乏深度,警示教育针对性不足,群众安全防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号)第九条(一)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五)因地 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六)部署消防安 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 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15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设立确有困难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由村(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 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并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二)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 17 — 范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足。

五、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及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一)相关单位和部门

1.镇康县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议由镇康县消防救援 局及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业务管理权限对公司及其负 责人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镇康县南伞镇人民政府:建议责成南伞镇人民政府主要 负责人向镇康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由县人民政府对南伞 镇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3.镇康县商务局:建议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康县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由县人民政府对该单位进行约谈。 4.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 镇康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由县人民政府对该单位进行约 谈。 5.镇康县消防救援局:建议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消防 救援局作出深刻检查。 6.镇康县人民政府:建议责成镇康县人民政府向临沧市人 民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二)相关人员

1.经营业主 刘华、王果夫妇作为该场所业主,二者对火灾事故负有直 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 18 — 2.国家公职人员 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 的问题,调查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 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镇康县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 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夯实安全发展根基。要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 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消防安全的 政治责任牢牢地扛起来、具体细致地落下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消防部门要坚持“牵头抓总”, 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商务、住建等部门要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责分工,进一步明晰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 管职责,全面落实源头管理、直接管理、行业管理责任,健全消 防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评体系,切实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到位,提升消 防安全治理能力。要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 职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 — 19 — 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 隐患。

(二)强化针对性排查整治。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举一反三,

加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以镇康县政府为主体,发动基层力 量开展“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 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畅通、违 规焊接与切割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违规设置集体宿 舍和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突出问题。列出辖区重点高 风险场所职责分工清单,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分管行 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整 改,形成工作闭环。住建部门要加大对物业服务单位的管理,督 促辖区物业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进 一步建立健全火灾群防群治机制和宣传员、巡查员、消防员“一 岗三员”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物业服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 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商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

管、公安、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行刑衔接、挂牌督办、 社会监督、信用监管等多种监管手段对火灾隐患进行综合治理, 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质效。 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防 治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走深走实,紧盯“查不出来”5 种表现和“改不到位”3 种 — 20 — 表现,对标对表深入整治相关问题,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四)补齐基层消防安全短板。要建立以党建为引领的基层

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把消防安全纳入“抓党建促基层治 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同部署同落实。明确乡镇(街道)“一队 一站”消防力量建设以及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等政策 措施,建立基层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要科学编制消防专项规 划,优化消防救援站点布局,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提高初起 火灾扑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消防安 全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 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组 织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刊播消防安全常识。

(五)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镇康县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

“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很大隐患”的理念和“今天 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把作风革命细化为 “谋定而动、经得住问、抓得具体、随时反馈、不找借口、我是 临沧人”的具体举措,把效能革命转化为“说办就办,办就办好” 的实际行动,以“铁的标准、铁的办法、铁的作风、铁的纪律”, 坚决纠正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的顽瘴痼疾。 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躬身入局、亲力亲为, 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 位,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线红线。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临沧市镇康县南伞芹果百货店7·21_7·21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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