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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马埠镇郭家新居自然村"3·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5 年份:2025 大小:3.4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7:43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4:23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化工危化场所/文物古建原因/用火不慎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5

title: 2025_峡江县马埠镇郭家新居3·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峡江县马埠镇郭家新居自然村"3·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3月30日17时56分许,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马埠镇S219省道郭家新居自然村32号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火灾烧毁泡沫夹芯板材搭建的简易棚和铁皮搭建的厨房各一间以及两张床、一把轮椅、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一个电饭煲、一把木椅、以及碗筷、食用油、液化气灶等生活用品和厨房用品若干,直接财产损失为10420元。死者为肖友祥,女,90岁,身份证号码36242319******2022。

经现场勘验及调查走访,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17时16分前后;认定起火部位为简易棚内东北区域;起火点为郭发根简易棚内东北区域地上红砖、电暖炉位置,起火点位于距简易棚东侧泡沫板下方卡槽2.1米,距离简易棚东南角衣柜衣架位置1.6米,距简易棚北侧泡沫夹芯板卡槽0.6米,距简易棚西侧泡沫夹芯墙体2.8米的位置;认定起火原因为电暖炉引燃周边可燃物。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峡江县马埠镇S219省道郭家新居自然村32号,为泡沫夹芯板材搭建的临时性建筑,建筑东西长5.2米左右,南北宽3.0米左右。该建筑东面有两栋房子,东面偏北侧为一栋砖木结构老房子,无人居住,东面偏南侧为一栋砖结构房子,有人居住,两栋建筑之间有一条3.5米左右宽的间隔地带;南面有一砖木结构老房子;西面为一条马路和空地;北面为菜地;四周无监控摄像头。

二、调查依据与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赣府厅发〔2022〕37号)和《吉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吉府办发〔2021〕17号)等法规要求,峡江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马埠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3·30"火灾事故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意见。

注:原始报告页面(https://m.xiajiang.gov.cn/xxgk-show-10226189.html)已无法访问(HTTP 404),本报告基于搜索引擎收录的公开摘要信息整理,后续内容可能不完整。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峡江县马埠镇郭家新居3·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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