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福建_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4.2_4·24_火灾_调查报告.md
title: 2025_福建_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4.2_4·24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25年4月24日1时50分许,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下肢烧伤,后不治身亡。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文岭派出所、文岭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4.24”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事故时间:2025年4月24日1时50分许
(二)事故地点: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
(三)事故类别:火灾事故
(四)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五)受灾户基本情况:此次火灾造成1户受灾,为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吴俤一户,受灾户吴俤,男,72岁,已婚;死者吴软,男,身份证号码350182********0014,未婚,智力障碍者,腿脚先天残疾,行动不便,独居,系吴俤次子,居住地址为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
(六)起火建筑基本情况:起火建筑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为东吴村村民吴俤的自建房,建筑主体为单层砖木结构,占地面积为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起火建筑东侧为阜庄号民房及无门牌号民房,西侧为村道,南侧为村道,北侧为阜庄149号民房。该民房所有人为吴俤,未涉及租赁关系,实际居住人为吴俤次子吴软。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2025年04月24日01时50分左右,东吴村阜庄号民房旁边民房的邻居罗伦在家里睡觉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把他吵醒了他就出门查看,就看见隔壁东吴村阜庄号民房里面着火了。他出门后看见东吴村阜庄号民房里面火势已经很大了,整个民房里面全是火,看不清具体是什么地方着火了。他是2025年04月24日01时50分给119打的报警电话。
2025年4月24日1时50分许,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发生火灾。接警后,支队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共调派了空港消防救援站2辆消防车12名指战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空港消防救援站到场前受伤人员吴软已经自行脱困,被家属拉到三轮车上准备送往医院。2时03分,空港消防救援站赶到现场。2时12分,现场明火已被扑灭。2时22分,现场处置完毕。2时30分,空港消防救援站撤离现场。吴软于2025年4月27日在东吴村阜庄号因病逝世。
经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文岭派出所核实,死者身份为吴*软(男,身份证号码350182********0014),户口所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
三、火灾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
火灾造成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装修及民房内部床、柜子、电动车等物品不同程度烧损烧毁,过火面积约为25平方米。经统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11121元。火灾造成1人受伤(吴软,男,身份证号码350182********0014),后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不良舆论影响。
四、火灾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起火原因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走访、询问证人、调取监控等调查手段,综合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0时54分许;起火部位为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西侧;起火点为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西侧床铺床尾东侧区域地面; 起火原因可以排除人为放火、生活用火不慎、雷击、电气线路故障等,无法排除蚊香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火灾事故主要原因
(三)火灾事故间接原因
2.夜间火灾,不易第一时间发现及应急处置,周围邻居发现异常后,火情已发展成灾;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4.24”亡人火灾是一起因使用蚊香不当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六、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对相关单位的处理情况
建议文岭镇人民政府对文岭镇东吴村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文岭镇东吴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开展不力进行通报批评。
七、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工作不足和问题,提出以下事故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