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辽宁_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力百村张某某家2·20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title: 2025_辽宁_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力百村张某某家2·20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力百村张某某家“2.20”亡人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情况的报告
阜蒙消安委〔2025〕4号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12时39分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百力村房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火灾事故发生后,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要求,于2月21日成立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分局为成员单位的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组,按照总队《关于转发<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组织开展延伸调查并形成报告,现书面呈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3月
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力百村张某某家“2.20”亡人火灾事故
延伸调查情况的报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3月
目 录
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建筑情况
(二)人员居住情况
(三)亡人个人身体情况
二、消防部门灭火救援和战勤保障情况
(一)火灾发生初期情况
(二)灭火救援及战勤保障情况
三、火灾原因及成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认定
(二)火灾成因及人员死亡原因分析
四、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五、责任处理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责任处理情况
(二)火灾发生后工作开展情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力百村张某某家“2.20”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情况
2025年2月20日12时39分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百力村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死者为张某某,女,1943年11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21092119431113****),烧毁房屋四间,以及房屋内被褥、部分电器、家具,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大队组织开展了火灾延伸调查并形成报告如下:
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建筑情况
地理位置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力百村张某某家,该房屋为单层自建房,起火建筑四间平房为砖混结构,该房屋朝向由西至东,面积大约70平方米,此场所未使用消防产品。
(二)人员居住情况
该房屋日常居住1人,姓名:张某某,女,1943年11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21092119431113****
(三)亡人个人身体情况
经调查,死者身体正常。
二、消防部门灭火救援和战勤保障情况
(一)火灾发生初期情况
报警人范某某听闻张某某家着火后到达现场,确认火情后联系了村书记,并组织救火,之后拨打了119报警电话。(报警时间:2025年2月20日12时39分)
(二)灭火救援及战勤保障情况
灭火救援力量出动、到场情况统计表
时间项目
作战力量
接警时间
出动时间
到场时间
到场用时
消防站
12时39分
12时40分
13时44分
1小时4分钟
北环路消防救援站到场用时1小时4分钟,行驶路程61公里,行驶途中遇到6个右转弯,5个红路灯,5个左转弯。
三、火灾原因及成因分析
火灾发生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调集力量赶赴现场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先后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制作现场勘验笔录1份,采集火灾相关人员笔录2份。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分局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现场勘验,经勘验,张某某系火灾原因导致死亡,排除他杀,家属对因火灾原因导致死亡,排除他杀的结果无异议。经现场勘查及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初步认定:
(一)起火原因认定
1、起火时间的认定
2023年2月20日12时39分,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结合采集火灾相关人员笔录击现场勘验情况,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2时30分许。
2、起火部位的认定,依据如下:
起火部位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力百村张某某家西侧房
3、起火点的认定
起火点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力百村张某某家西侧房间北侧火炕。
4、起火原因的认定
起火原因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朝百力村张某某家西侧房间用火不慎造成火炕上物品起火引发火灾。
(二)火灾成因及人员死亡原因分析
死者张某某,女,1943年11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21092119431113****,在西屋内被发现,经120现场确认已死亡。死亡原因主要是吸入大量浓烟导致死亡。目前公安部门排除他杀,系因火灾原因导致死亡,死者家属没有异议,死者后事已处理完毕。
通过延伸调查发现,火灾亡人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通过现场调查我们发现当事人住宅内日常用品较多,起火点附近可燃物多,屋内火灾荷载大,导致屋内发生火灾后,迅速点燃周围可燃物,同时产生大量浓烟,火灾扩散速度极快,导致当事人无法立即逃生。
四、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通过延伸调查,查阅相关档案、记录及文件资料,发现火灾事故主要暴露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消防关怀和安全指导也存在缺失,未能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火灾高发时段对消防工作强调不够,对农村消防工作指导不到位。二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针对性还不强。在贴近普通群众接地气宣传方面还有不足,单向、被动的灌输式宣传教育缺乏吸引力和生命力,民众参与度不高;宣传方式方法缺乏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不多,导致宣传工作效率层层递减;消防宣传重点人群接受能力有限,孤寡老人、残疾人、流浪汉、酗酒者、精神智障等特殊群体,由于身体、心理或社会环境的特殊性,往往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接受度较低,即使听了也难以记住或付诸实践;部分居民因工作繁忙或对宣传不感兴趣,未能参与宣传活动。三是日常检查指导不到位,属地派出所,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质效不高,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真空地带”。四是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部分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高,对火灾的预防、逃生和灭火方法了解不足;部分居民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火灾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对消防措施不够重视,室内可燃装修,大量堆放杂物;部分居民特别是高龄人群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意识不强,对电气线路、煤气管道等老化不及时更换,线路敷设混乱且长期超负荷使用插座、使用老化或损坏的电器设备;部分居民忽视小火源,对烟头、艾灸、蜡烛、香火等小火源不重视,随意丢弃或放置;虽然多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三清三关三查”工作,仍有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与执法部门“打游击”,存在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的情况。
五、责任处理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责任处理情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十家子镇两委班子进行谈话。
(二)火灾发生后工作开展情况
火灾发生后,为总结此起火灾的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