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防救援局
title: 2025_重庆綦江山予城小区8.17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重庆市消防救援局
重庆市綦江区"8·17"山予城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8月17日,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山予城小区9栋22-2杜某义住宅发生一起亡人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綦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综合认定起火原因,并依法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性质、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主要问题,提出对事故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经调查认定,该起火灾系一起电气火灾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场所为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山予城小区9栋22-2杜某义住宅。山予城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起火住宅位于22层。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亡人火灾事故),起火部位为杜某义家东侧沙发附近。
二、火灾事故调查和技术认定情况
(一)起火原因
结合火灾发展规律,综合认定起火原因为杜某义家沙发东南角上的电吹风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综上,认定起火原因为杜某义家沙发东南角上的电吹风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技术鉴定情况
应急管理部四川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对电吹风残留物进行了鉴定,判定为短路熔痕。
2025年9月30日,綦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技术调查,向事故调查组递交《火灾事故认定书》(綦消火认字〔2025〕第0012号),起火原因为"杜某义家沙发东南角上的电吹风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8.17"文龙街道沙溪路山予城9栋22-2杜某义住宅火灾系杜某义家东侧沙发东南角上的电吹风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是一起电气火灾事故。
四、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主要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山予城小区消防控制室仅1名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合格证,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消防维保单位(重庆琦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重庆市消防条例》(2024)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辖区派出所(文龙派出所)及属地街道办事处(文龙街道办事处):能按《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工作指引(2025)》相关规定及委托执法权限开展检查、宣传、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履行了基本职责。但派出所对物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数量不足问题的动态监管精度有待提升,委托执法事项跟踪问效的深度需加强;街道在物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指导监督方面可进一步深化,委托执法中隐患闭环整改机制的运行效率有待提高,对复杂小区消防安全风险的研判及精准施策水平需持续增强。
五、对事故单位处理建议
物业服务企业(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山予城小区消防控制室仅1名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合格证,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建议移送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立案处理。
消防维保单位(重庆琦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4)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4)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移送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立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