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金沙县3·1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高层建筑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用火不慎原因/吸烟遗留火种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5
title: 2025_金沙县3·1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金沙县“3·1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金沙县 “3·1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3月14日18时43分许,金沙县安底镇解放街阳光社区2#楼1104王云方住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75万元。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政府成立了“3·14”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场所概况起火建筑位于金沙县安底镇解放街阳光社区2#楼、共24层、每层4户,高层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朝向为坐西朝东,建筑南临高层住宅,北靠高层住宅,东为小区内绿化公园,西接城镇交通道路;着火住房位于2#楼地上11层1104号住房(户主:王云方),长13.5m、宽12.1m,建筑面积163.35㎡。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2025年3月14日18时43分,毕节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安底镇解放街阳光社区2#楼1104(王云方)住宅发生火灾,有1人被困,金沙县长江大道消防救援站立刻出动3车12人前往处置,就近调派安底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车3人前往处置。18时45分安底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抢救被困人员、阻止火势蔓延,19时34分金沙县长江大道消防救援站赶到,全面展开扑救,20时11分火灾被扑灭,被困人员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基本情况。王昌明,性别:男,身份证号码:522424********0415,户籍地:贵州省金沙县安底镇陡滩村红拥组85号,阳光社区2#楼1104住房户主王云方的父亲。
(二)相关人员基本情况。王云方,性别:男,身份证号:522422********041X,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金沙县安底镇陡滩村红拥组85号,死者儿子。
(三)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此次火灾共造成1户居民受灾,过火面积约37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壹拾壹万柒仟伍佰零陆元整(¥:117506.00)。
四、火灾事故的起火原因、灾害成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经调查走访、现场痕迹勘查、物证送检,综合分析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18时30分许;起火部位为王云方住房客厅;起火点为位于电烤火桌(炉)西北桌脚、临近烟灰缸碎片(6号)的沙发处;起火原因不能排除吸烟引发火灾。
(二)灾害成因。一是房屋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不燃材料,但房屋吊顶及墙面大面积采用了塑料扣板、海绵沙发等易燃可燃的装修装饰材料以及家具,且这些材料燃烧时会释放大量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火灾荷载大;二是死者王昌明生前喜爱吸烟,即便在楼下小区散步、与邻居聊天时,都会频繁吸烟,在家中也是常在客厅烤火桌附近吸烟;三是火灾发生后,王昌明因身体有残疾、行动不便,且当时家中没有亲属或专人照料,未能第一时间逃生,造成较长时间被困。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该起火灾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延伸调查及责任认定情况
- 经走访调查,查阅镇政府相关资料。在《中共安底镇委员会安底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安底党通〔2024〕20号)中明确,安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林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通知》中还明确由赖珍林同志联系新安社区(阳光社区,当地又称阳光小区,隶属于安底镇新安社区),但赖珍林同志于2024年11月份调往民兴街道工作,根据《中共安底镇委员会第46次会议纪要》(安底党纪〔2024〕46号),由罗姗同志联系新安社区。2025年1月21日印发的《安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底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计划>的通知》(安底府通〔2025〕2号),明确由平安法治办、公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村(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及“九小场所”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督。经查询,有相关资料显示安底镇人民政府有专职消防队日常运转开支记录。镇政府对消防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记录。负管理责任。查阅新安社区相关资料,居民委员会支部书记、主任陈平负责全面工作,卓毓强等社区干部负责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查阅2025年工作台账及记录,2025年2月7日安底镇人民政府联合阳光社区业主委员会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群众春节期间消防安全;3月5日安底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联合派出所、新安社区对阳光社区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平时也开展入户宣传,但没有建立相应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 工程建设及房屋产权手续办理情况。起火建筑为金沙县安底镇阳光社区2#楼于2023年10月19日经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并下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金住建消验字〔2023〕第0017号),合法投入使用。经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查,未发现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违规现象。
- 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执业情况。经调查,起火建筑未签订消防维保公司,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由新安社区组织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代管,并负责日常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 消防产品质量责任情况。经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起火建筑经消防验收合格(《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金住建消验字〔2023〕第0017号),未发现消防产品质量问题。
- 使用管理责任情况。经调查,起火建筑2#楼地上面积为13079.75㎡,建筑高度72.3m,地上层数24层,为高层住宅。自2023年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由于业主意见不一致,该建筑所在小区未能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统一管理,根据《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起火房屋为2#楼1104住房,房屋所有人为王云方,平时与父亲王昌明、母亲黄世英三人居住在房屋内,因起火部位为私人住房内的客厅,住户负自主管理责任,考虑王云方痛失亲人,且火灾未向外扩散蔓延,不予追究管理责任。
(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安底镇新安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建议由新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安底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安底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张林同志、联系领导罗姗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同时对新安社区负责人陈平同志开展批评谈话。
六、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镇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有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有保障,但重视程度不够,对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排查、宣传重点不明确,解决突出问题成效不明显、针对性不强。
(二)“六类人员”监管措施不到位。火灾发生时,身体带有残疾的老人独自回家,无人照料,火灾发生初期,未能及时逃生,导致悲剧发生。暴露出社区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三)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不细。阳光社区2#楼1104住房内长期居住的王云方、黄世英、王昌明三人身体均带有残疾,且无亲属在身边照料,社区未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七、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提高认识,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4.08”河北承德、“4.12”云南昆明、“4.29”辽宁辽阳等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抓好火灾防范,持续做好应急准备和多种形式救援队伍建设,做到防火宣传常抓不懈、专业培训常练不断、灭火器具常备不缺,全力抓好消防安全,紧盯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涉旅场所、工业厂房和仓储物流、餐馆、饭店等重点行业领域场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安底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各部门深入阳光社区现场开展1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推动社区隐患排查、整改,牢固树立群众火灾防控、安全逃生意识。
(二)深入摸排,坚决遏止“六类人员”失控漏管。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掌握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底数台账,并督促社区网格、消防工作站、政府专职队对重点人群上门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宣传警示,加大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老人、独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人群等人员的重点监管,切实消除身边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以最严格、最彻底、最全面的举措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抓实抓细燃气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和监督管理,加强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四)严格值守,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严格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效防范化解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大宣传,强化群众火灾防控意识。全面宣传普及居民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可燃物堆放、卧床吸烟危害等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利用典型火灾案例,加强警示宣传,以案讲法,用案说理,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以“老、弱、病、残、酒、疯”等六类重点人员为主要对象,结成一对一帮扶,开展日常宣传教育,督促其责任人加强监护。宣传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要丰富手段,注重实效,通过常走动、拉家常等方式,全面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金沙县3·1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