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三穗县香榭里小区1·21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商场市场场所/医疗机构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用火不慎原因/放火纵火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6
title: 三穗县香榭里小区1·21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一般
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1·21"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三穗县人民政府(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 2026-05-18(调查组完成)/ 2026-05-19(公开发布)
2026年1月21日00时41分许,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C栋604室发生1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8.27万元,造成1人在逃生避险过程中坠楼,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火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州消防救援支队派员到场指导调查。
事故性质:电暖器具使用不当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C栋,2006年建设并投入使用,共3栋,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C栋共7层(坡地建筑,一层为独立商铺)。起火房屋为C栋第6层604室,三室一厅结构,建筑面积110平方米。
二、火灾发生经过
2026年1月20日晚,604室内共住有3人:吴某某、李某欣、李某琪。18时30分许,三人吃完饭后使用电烤箱(覆盖一层被子)取暖。21时10分许吴某某回屋休息。21时30分许李某欣回屋休息,李某琪独自在客厅继续使用电烤箱。
2026年1月21日:
- 00时05分许:起火(综合认定)
- 00时25分许:邻居听见东西掉落声音
- 00时35分许:吴某某从客厅大门自行逃出
- 00时41分:邻居拨打119报警
- 00时47分:消防救援到场
- 00时50分许:李某欣通过屋内窗户向上攀爬逃生,发现李某琪也准备攀爬
- 李某琪在攀爬过程中不慎坠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01时20分:火势得到控制
- 01时48分:明火扑灭
三、事故原因
起火原因:起火部位位于房屋客厅中部茶几与沙发之间的电烤箱处。起火原因系使用电烤箱取暖未关闭电源,同时有覆盖物(被子),导致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扩大。经四川消防研究所鉴定排除电线故障;经天津消防研究所智能电能表数据分析确认起火前存在长时间大功率用电;排除人为放火、雷电、生活用火不慎。
蔓延扩大原因:
- 从实际起火到报警间隔36分钟,错过最佳处置阶段
- 客厅易燃可燃物多:电烤箱覆盖物、布艺沙发、简易衣柜(大量衣物)、木质电视柜(大量书籍玩具)
- 初期处置不力
人员死亡原因:
- 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取暖未做到人走断电
- 逃生自救能力不足:"1+N"家庭,无青壮年
- 逃生通道被阻断:起火点在客厅中部,唯一逃生路线被阻断
- 李某琪选择攀爬窗户逃生,不慎坠楼
四、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 家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出租房屋户主未履行监管职责
- 基层组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出租屋、群租房特殊群体家庭指导监督不到位
- 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无室内消火栓及灭火器,无物业管理
- 消防安全意识弱、逃生自救能力差:社区消防宣传未延伸到末梢
五、责任追究
- 李某琪(死者):第一责任人,不予追究
- 吴某某(户主):由社区批评教育
- 文笔街道办事处:三穗县安委会通报批评并挂牌督办
- 金穗社区:文笔街道通报批评
- 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移交三穗县纪委监委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6/2026_三穗县香榭里小区1·21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