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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2026_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6·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6·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更新日期: 202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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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6·4”一般火灾 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6·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 目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3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3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4
(三)事故发生经过.......................................................................................................................5
(四)事故现场情况.......................................................................................................................6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6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6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6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7
三、事故原因分析...................................................................................................................................7
(一)直接原因分析.......................................................................................................................7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查...............................................................................................................7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7
(一)事故单位...............................................................................................................................8
(二)有关监管部门.......................................................................................................................8
(三)地方党委政府.................................................................................................................... 10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1
(一)刑事责任追究.................................................................................................................... 11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11
(三)相关企业及个人处理建议................................................................................................ 12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14
(一)进一步深化领域监管,全面细化安全监管职责.................................................................. 15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动进位消除事故风险...................................................................... 15
(三)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5
2025 年6 月4 日,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在违规组织人员 进行危险化学品分装作业时,突发燃爆火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 当场死亡, 两名作业人员受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273703.29 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复 同意,授权区应急局组织成立了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6·4”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区 应急管理局牵头,北辰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北辰分局、区总工会 和小淀镇政府等单位组成派人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推断分 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 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 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6·4”一般火灾事 故是一起因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作业人员违规作业,造成的一 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9 年9 月7 日,注 册地址:北辰区小淀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邢俊龙,注册资金: 600 万元,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718217719R。经营范围:一 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二)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该企业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生产醇酸油漆、环氧 漆、有机硅漆、氯磺化聚乙烯漆、高氯化聚乙烯漆、氯化橡胶漆、 丙烯酸漆、聚氨酯漆、丙烯酸聚氨酯漆、沥青漆、氟碳漆等油漆 制品,总生产能力760 吨/年,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2024 年年初,区应急管理局在了解到该企业受产品市场订 单、利润下滑等原因影响,继续维持生产意愿不再强烈的情况下, 主动跟进,帮助企业分析必须的费用投入和市场回报预期情况, 引导企业主动转产退出。企业于6 月下旬开始实施停产退出工作, 并于2024 年7 月4 日,自主提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 销申请书,由市应急管理局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注销,企业 保留营业执照,未经许可只能从事水性漆生产等非危化品业务; 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危化原料、库存已清 空,生产装置主电源切断。 2024 年8 月14 日,企业进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取消 所有生产内容,仅保留非许可类一般化工产品销售、生活服务等 业务,变更为一般商贸企业。
(三)涉事原料情况
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因为剩余原料短时间 难以出售,遂请天津市铭越涂料有限公司(具备相应危险化学品 生产许可证)帮其代加工以消耗相关原料。2025 年4 月前后,天 津市铭越涂料有限公司按照属地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仓库 储存量的要求,将未用完的原料和成品油漆退回该公司,该公司 遂将原料和成品油漆临时存放在发生事故的粉料库内。
(四)现场勘查情况
涉事厂院门朝北,院内分为北、中、南三个互通的院落,其 中南院西侧有一栋厂房,厂房内西北角呈倒“L”型的两间房为 中心现场,两间房之间有一门洞,东房内靠东墙有四个圆形铁桶 (有盖完好),靠南墙有两堆原料铁桶,东侧一堆铁桶熏黑,西 侧一堆铁桶桶盖向上凸起变形,有过火情况,其中一个铁桶底部 变形泄露。门洞北侧西墙下有一堆燃烧残留物,残留物内可见烧 毁的木柜,角磨机,电焊机,充电器,接线板和铜线,残留物北 侧有一个铁桶,桶盖掀开,桶盖出口处外接一截门阀,桶体严重 变形,桶东侧有一个推车,车上有小桶,可见过火痕迹。西侧一 间房内有办公桌,消防器材,机器,搅拌桶和大小原料桶等物。 西墙上有四道窗户和四个换气洞(带风扇)。
(五)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前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王x 已寻找到租客,准备出 租其厂房,遂组织员工对其公司车间进行清运,准备将原料和产 品运至他处储存以待销售。6 月3 日夜间,其接到临时业务,有 人向其公司购买10 桶稀料,其直接通知公司员工李xx,要求其 在次日进行厂房清理时,安排人员进行稀料分装。 2025 年6 月4 日9 时许,李xx 遂组织从xx(死者)和陈xx (伤者)进入粉料库内进行灌装作业。从xx、陈xx 将170 升大 铁桶内的二甲苯稀料,灌装到10 升的小铁桶内,丁x 在旁边收 拾暂时不用的小桶。在灌装中途,李xx 刚离开暗室,就听到暗 室内传来一声较大声响,其回头看到丁x、陈xx 先后从室内跑出。 陈xx 全身衣物着火,李xx 立刻帮助陈xx 将衣服脱掉。同时李 xx 发现暗室内冒出黑烟,其立即拔出消防栓水带朝暗室内喷水, 闻讯赶来的员工常淮用灭火器帮助将火扑灭。 公司负责人王x、刑xx 知悉事故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并拨 打“120”,急救人员到场后确认从xx 死亡,陈xx、丁x 身体不 同程度烧伤,孙xx 跟随急救车将二人送往天津市武警特殊医学 中心救治。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本起事故共造成1 人当场死亡,2 人受伤,截止目前,伤者已治疗完毕,涉事企业 与死者及伤者赔偿金额等事宜已协商一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3273703.29 元。伤亡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死者:从xx,男,47 岁,天津市红桥区人。 伤者:1.陈xx,男,71 岁,陕西省西安市人。2.丁x,男, 45 岁,天津市河北区人。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现场人员孙xx 拨打了“119”和“120”, 李xx 会同常淮等现场人员使用涉事企业现场消防水带等消防器 材对陈xx 等被烧伤的人员进行救助,并对涉事现场的明火进行 扑灭。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 场处置,同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了事故情况。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 发现现场明火已被扑灭,人员已全部被逃离火灾现场。消防救援 人员立即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喷水降温,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接到消防部门事故报告后,应急和公安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赶 赴现场,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等工作,同时应急部门在现场 发现大量疑似危险化学品成品,立即联系专业机构,将其运至专 业仓库进行储存。属地政府组织人员,督促涉事企业做好伤者救 治和死者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
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信 息报告时效正常,应急响应迅速,指挥协调有力,救援措施合理, 信息流转及时,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到位,未发生盲目施救,扩大事 故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从xx 和陈xx 对170 升大桶二甲苯进行 分装过程中,静电火花引发局部混合气体燃爆,进而引发各类连 锁燃爆,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一)原因分析
1.起火点情况分析
经现场勘查及对相关员工的询问,作业现场缺乏可燃气体报 警器等安全设备,170 升大桶二甲苯稀料疑似在未设置静电导出 装置的情况下进行分装作业,存在静电火花的可能;灌装作业的 暗室东侧门口附近有带有变压器的电源线,该电气设备不防爆, 电源线存在断点及疑似短路熔痕,存在电气线路故障打火的可 能。 经对有疑似短路熔痕的电源线送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 行鉴定发现,该熔痕为二次短路熔痕,为在事故中爆燃火焰烧断 该电线导致的短路,非爆燃事故的点火源。综上,本起火灾事故 起火原因综合推定为二甲苯分装过程中产生的静电火花引发局 部混合气体燃爆。
2.火灾原因分析
结合现场勘验和人员调查询问情况,综合推定该企业在明知 无生产、销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资质的情况下,仍违法暗自灌装 稀料。从xx 和陈xx 对170 升大桶二甲苯进行分装过程中,未设 置静电导出装置,导致分装过程中产生静电火花,静电火花引发 桶口局部混合气体燃爆,进而引发桶内二甲苯蒸汽燃爆,造成桶 内二甲苯液体从破损的桶内四处溅射,继而开始流淌燃烧,造成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查
经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侦查,排除人为放火嫌疑。未发现电 气故障痕迹,排除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单位
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一是该公司在明知无生产、销售 和储存危险化学品资质的情况下,作业现场缺乏可燃气体报警器 等安全设备,仍违法暗自灌装稀料;二是该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对临时作业 人员未设置静电导出装置的情况下进行分装作业的事故隐患及 时发现并消除。
(二)有关监管部门
1.区应急管理局履职情况
2024 年,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作为持证危化生产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按《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以 下简称《规定》)要求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落实重点监管。2024 年1 月至7 月, 按照检查计划,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 整治、危险化学品登记和“一书一签”等专项整治工作,共对其 开展执法检查6 次(含复查)。其中,6 月15 日,执法检查时发 现该企业存在未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等3 项违法行为,我局依法 进行立案查处,实施行政处罚4.5 万元。随后区应急管理局引导 企业主动转产退出,于2024 年7 月4 日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许 可注销工作。2024 年7 月8 日,涉事企业向区应急管理局递交生 产装置停用断电、危化物料清理完毕的情况说明,同月11 日, 区应急局监管人员前往现场对其生产设备设施和物料清理情况 进行核实确认后对其进行了安防网核销;2024 年8 月14 日,企 业进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取消所有生产内容。 我区作为制造业大区,各类生产型企业数量众多。为科学、 有效落实企业监管职责,区应急管理局依据《规定》要求,区分 重点企业、一般企业两个类别,设定企业“好”“中”“差”三 个档次,结合全区企业现状和执法人员数量实际,按要求选取企 业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经报区政府批准和向市应急局 报备后,依托市应急管理执法平台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 法工作。依据《规定》要求,区应急管理局每年确定安全生产风 险较高的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氨制冷、涉爆粉 尘等高危企业以及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企业和被实施联合 惩戒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中的重点检查安排实施 重点检查,对其他非重点企业,利用执法系统采用“双随机”抽 查方式实施抽查检查。 2025 年,因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仅保 留非许可类一般化工产品销售、生活服务等业务,依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 管分类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企业分类为为一般商贸企业。 按照《规定》有关要求,对该类企业的监管检查不再纳入必查的 执法计划,而是通过执法系统“双随机”的方式实施抽取。截止 事故发生时,未抽取到该企业。加之涉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不到位,私自违规进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分装作业,导致区 应急管理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不曾知晓,难以履行监管责任。
2.小淀镇政府监管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转为为一般商贸企业后,由 小淀镇政府监管科室纳入2025 年执法检查计划,进行监管。2024 年7 月11 日,企业一断两清后,其安排人员跟随区应急管理局 进行了现场核查,因该企业系主动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 证,且现场已主动实施一断两清,小淀镇监管科室认为该企业复 产可能性较低,加之该镇辖区内企业较多,科室监管力量不足, 因生产制造类重点企业可能存在隐患问题需要复查,商贸企业一 般存在隐患问题的概率低,为确保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所以 该镇选择按照先检查重点企业,后检查商贸企业的顺序进行检 查,导致2025 年直至事故发生时,还未对涉事企业进行检查。 同时,该镇对于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积极响应,2024 年,该镇由 分管领导带队,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全年向区应 急局上报涉嫌违法行为8 起问题线索,区应急局经调查核实,落 实行政处罚7 起,共处罚金28.3 万元,2025 年截至事故发生时 暂未上报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 综上,该镇监管科室对涉事企业监管工作,缺乏敏感性,在 该企业“一断两清”后,存在听之任之的心态,2024 年7 月4 日 至事故发生时近1 年的时间里,未进行现场检查,仅安排第三方 服务机构通过微信要求企业拍摄一间生产车间的录像,缺乏现场 实地检查,对涉事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后,超范围进 行经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隐患问题未发现并消除;危险化 学品打非治违工作存在前紧后松的问题,2025 年以来此类工作出 现了松懈的情况,问题线索巡查力度不如2024 年。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在明知无生产、销售和储存危险 化学品资质的情况下,作业现场缺乏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 备,仍违法暗自灌装稀料,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 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对临时作业人员未设置静电导出装 置的情况下进行分装作业的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 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 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 公司处以人民币伍拾万元整(600000 元)的行政罚款。 王x 作为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未督促、检 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作业人员未设置静电导出装 置的情况下进行分装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导 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王x 处上一年收 入40%的罚款(全年收入60000 元),计贰万肆仟元整(24000 元)。 同时,针对该企业现场疑似危险化学品成品可能存在违法违 规情况,移送区应急管理部门另案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处罚,同 时安全妥善处理现场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原料及疑似危险化学品 成品。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天津市朝晖化工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发挥好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一是严禁违法违规从事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二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做好涉事房屋的装修改造工作,将装修改造方案报房屋管理 服务单位,接受房屋管理服务单位的巡查;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或 者加大房屋荷载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设计 方案,经加固后方可施工。三是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 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面的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四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上岗前安全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档案。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协助监管部门消除监
管盲区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自身职责,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异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同时对涉及多地 址经营的企业进行汇总,通报各监管部门,完善各监管部门监管 企业库。 (三)主动进位创新招数招法,狠抓监管消除事故风险 小淀镇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事故反应出的问题,对涉事园区 进行全面摸排,对未经鉴定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 要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 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 计单位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设计方案。对拒不整改 的,要积极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联 合执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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