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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东胜区_秀水蓝天小区3·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6 年份:2026 大小:7.4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1:18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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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秀水蓝天小区“3·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

2026年 3月 19日 16时 30分许,东胜区秀水蓝天小区 2号楼1单元1503室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5329.9元。火灾发生后,东胜区政府下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胜区秀水蓝天小区 2号楼 1单元 1503“3·19”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成立了由消防、公安、检察院、应急、市场监管、住建、商务、能源、人社、供电等部门和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秀水蓝天小区 2号楼 1单元 1503室,房屋面积约 40平米,一室一厨一卫,系公租房。该建筑主体地上 21层,地下 2层,坐北朝南,为钢混结构。坐落于万盛环路与文明路东南角。

二、事故经过(火灾报警情况)

2026年 3月 19日 16时 04分许,东胜区秀水蓝天小区 2号楼 1单元 1503室发生火灾。3月 19日 16时 22分家属接到死者苗某电话,称家中失火,家属到现场后拨打 119报警电话,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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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月 19日 16时 30分,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派辖区内消防站到场进行处置,过火面积 15平方米,造成 1人死亡。

三、火灾扑救及评估情况

(一)力量调配情况

2026年 3月 19日 16时 30分,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越山路特勤站接到报警称:东胜区秀水蓝天小区 2号楼 2单元 1503室起火,接到报警后大队出动 5车 15人赶赴现场。3月 19日 17时 30分,警情处置结束。

(二)救援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东胜区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主要领导部署开展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响应,成立了事故救援指挥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防联控,总体上形成了应急救援合力。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处警及时,力量调派合理,各级消防力量出动迅速。东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全勤指挥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科学指导应急处置;到场后各级消防救援力量,按照到场时间先后成立了大队级事故现场消防救援指挥部,处置过程分工合理,任务明确。在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项救援工作开展有序,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舆情总体态势平稳,未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未引发重大舆情事件。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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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火原因认定和灾害成因

(一)起火原因认定

经调查认定,起火时间为 2026年 3月 19日 16时 04分许;起火部位为 1503室卧室;起火点位置位于 1503室东北角墙壁插座外接放置电器插板、距离东侧墙壁 90cm、距北侧墙壁 140cm处的茶几。起火原因为 1503室东北角墙壁插座外接的电器插板电器线路故障引燃附近可燃物。

(二)灾害成因

  1. 电气线路长期失管失修,室内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私拉乱接未及时排查更换。插座、开关、线路超负荷使用,存在隐患未被发现整改。
  1. 独居老人日常监护缺失,子女、亲属未落实定期探望、安全提醒和隐患排查责任。对老人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弱的风险未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
  1. 社区及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将行动不便独居老人纳入重点消防关爱对象。日常消防巡查、入户宣传、隐患提醒不到位,未开展针对性帮扶。
  1. 消防安全设施缺失或失效,家中未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火灾发生后未能早期预警。未配备简易灭火器材、应急手电筒等,初期火灾无法处置。
  1. 老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电气火灾危险性认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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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用电习惯不规范。行动不便,缺乏基本逃生自救能力,火情扩大后无法及时撤离。

  1. 居住环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室内堆放老人之前捡回来的废纸箱等可燃物较多,加剧火势蔓延速度。通道、门口堆放自行车、轮椅等杂物影响紧急情况下疏散逃生。
  1. 应急处置与联动机制不完善,未建立邻里互助、紧急呼叫机制,火灾发现晚、报警迟。老人未能第一时间报警或呼救,错失最佳逃生与救援时机。

(三)事故性质

此起火灾属于一般火灾事故,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火灾由电气线路故障引发,无生产经营活动,属于日常生活用火用电疏忽导致的意外火灾。

五、处理建议

(一)针对辖区内网格化管理落实不到位,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排查不深入、发现隐患整改不彻底、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不力等基层履职漏洞,建议由巴音门克街道对关联社区作出处理。

(二)针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缺位,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流于形式,居家隐患排查存在盲区,重点人群安全管控、入户帮扶工作空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消防安全常态化管控工作不规范,未能有效防范化解小区居家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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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问题,建议由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对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以及物业公司作出处理。

六、整改及防范措施

(一)全面精准摸底,建立台账清单

各镇(街道)以社区、村为单元,对辖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残疾独居老人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登记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居住房屋类型、用火用电习惯等信息,建立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二)全覆盖排查,彻底整治隐患

聚焦独居老人住所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易燃杂物堆积、燃气使用不规范、取暖设备靠近可燃物、消防通道堵塞、未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突出隐患,开展逐户上门排查。对一般隐患现场劝导、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无能力整改的困难老人,由属地联合住房保障中心、老年人协会、爱心力量免费整改、代为整治;区消防救援大队全程提供技术支持,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针对独居老人认知特点,开展面对面、接地气的防火宣传,制作通俗易懂的防火宣传单、警示案例视频,组织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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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志愿者入户讲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教会老人火灾报警、初期扑救、疏散逃生技能,同步对老人亲属、邻里开展宣传,引导亲属履行监护责任,邻里做好互助提醒。张贴警示海报、播放消防广播;通过村(社区)广播、微信群、上门提醒等方式,高频次推送防火提示,切实提升独居老人自防自救能力。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6/2026_东胜区_秀水蓝天小区3·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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