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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临泉县宋集镇赵围孜村2·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6 年份:2026 大小:3.1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7:2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4:45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原因/电气故障等级/较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6

title: 临泉县宋集镇赵围孜村2·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较大

临泉县宋集镇赵围孜韩老庄113-1号民房"2026·2·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腾讯新闻转载,2026年6月15日。原始报告由临泉县人民政府公布。

2026年2月22日(农历大年初六)23时30分许,阜阳市临泉县宋集镇赵围孜村韩老庄113-1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354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涉事房主敷设电气线路不规范,地方党委政府安全风险排查不彻底、宣传有盲区、履职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火灾责任事故。

一、事故建筑基本情况

事故建筑为居民用房,户主为韩某虎,房子建于2010年,砖混结构。主体建筑向南侧延伸采用单层彩钢板搭建简易棚。该建筑一层放置物品,二层用于韩某虎夫妻及子女4人居住。此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

二、起火原因认定

综合分析认定:该起火灾起火时间为2026年2月22日23时30分许,起火部位位于韩某虎住宅主体建筑一层东侧,起火点位于主体建筑一层东侧东南部区域,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三、间接原因

可燃物多,火灾负荷大。火灾发生后,起火建筑仅设置一部室内敞开楼梯,建筑内可燃物数量多、火灾荷载大,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起火后火势发展迅猛、燃烧剧烈,一层的高温烟气及有毒气体沿敞开楼梯间快速向上蔓延至二层居住区。

火灾发现晚,逃生概率小。由于火灾发生于夜间,人员正在熟睡,邻居听到较大响声后,才发现火情并拨打报警电话,这时高温烟气已经充满整个室内空间,烟气封堵疏散通道,错失逃生时机。

逃生窗设置不合理,逃生难度大。该场所室内有一部敞开疏散楼梯可供二层人员疏散,但火灾发生后高温有毒烟气快速扩散,卧室内人员难以通过楼梯向室外逃生,且卧室设有未开逃生窗口的防盗窗,逃生难度大,造成人员伤亡。

四、责任追究

事故调查报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对地方党委政府的7名公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移交纪委监委部门进行处理。责成宋集镇党委镇政府向临泉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临泉县委县政府向阜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注:此文件基于腾讯新闻转载内容整理,原始完整报告发布于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6/2026_临泉县宋集镇赵围孜村2·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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