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2026_曹妃甸畅元油1轮1·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下一篇:2026_济南章丘君悦华府小区1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

2026_永新江西华骐动力1·31锂电池火灾事故调查通报.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6 年份:2026 大小:16.4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7:3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4:39
类型/规范标准场所/电动自行车场所/仓储物流场所/工业厂房原因/锂电池原因/用火不慎法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地域/江西年份/2026

title: 2026_永新江西华骐动力1·31锂电池火灾事故调查通报

updated: 2026-08-04

永新县工业园区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1·31”火灾事故调查的通报

关怀版 无障碍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公共监管 >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D46-15-2026-0158 分 类: 安全生产

责任部门: 永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6-03-25 11:30:02

标 题: 永新县工业园区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1·31”火灾事故调查的通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永新县工业园区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1·31”火灾事故调查的通报

打印

各乡镇(街道)平安法治办、县直有关单位:

2026年1月31日6时54分许,永新县工业园区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7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4632.7元,无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赣府厅发〔2022〕37号)和《吉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吉府办发〔2021〕17号)等法规要求,永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1·31”火灾事故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意见。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火灾基本情况。2026年1月31日6时54分,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园区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无人员被困。经调查火灾烧损三辆叉车、排烟风管、锂电池等物品,过火面积约7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174632.7元,现场无人员伤亡。经现场勘验及调查走访,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06时50分许,认定起火部位为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三楼静置车间西南侧室内消火栓西北侧区域,起火点为距静置车间西南侧室内消火栓4.2米,距西侧高温老化区防火门10.48米处,认定起火原因为锂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

(二)起火建筑情况。起火建筑位于永新县埠前镇茅坪工业园区江西嘉尚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1号楼,整体厂区规划布局清晰,共计4栋主体建筑,其中1号楼租赁给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用于锂电池生产经营,3号楼、4号楼租赁给江西华昊锂能有限公司使用,西南侧排布为3号楼、4号楼,东北侧排布为1号楼、2号楼,2号楼建成后暂未投入使用。该起火建筑为砖混结构,地上四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整体核定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锂电池生产、静置、老化测试及成品仓储,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界定,属于丙类火灾危险性高危厂房。建筑周边通行条件良好,东南侧、东北侧紧邻园区通行马路,西北侧为闲置未用的2号楼,西南侧为江西华昊锂能有限公司使用的3号楼,周边消防车道全程畅通,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的违规情况。

(三)灭火救援情况。2026年1月31日6时54分,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知情人称:永新县埠前镇茅坪工业园区江西华昊锂能有限公司厂房起火,无人员被困。接警后,吉安支队立即调派2个队站、6辆消防车,27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公安、医疗等社会应急联动力量协同处置。07时11分,首战力量到达现场,09时33分,将现场火势彻底熄灭,09时40分,经排查现场无复燃可能后,救援人员收整器材返回。经调查,此起火灾扑救总体符合接警出动和灭火救援作战行动要求。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履职及消防产品质量责任情况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履职情况

截至火灾发生时,该单位尚未签订消防技术服务维保机构,场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由单位消防设施的施工方江西昊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维护。

(二)消防产品质量责任情况

起火建筑为四层砖混结构丙类生产厂房,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常规消防设施器材。经调查组现场勘验、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结合现场使用情况核查:该建筑内消防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消防产品身份标识,未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情况;火灾发生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器材完好有效,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能正常启动点亮,整体消防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无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火灾扩大蔓延的情况。

三、灾害成因分析

(一)火灾报警晚。经调查,起火时间为06时50分许,车间值班人员发现烟雾及明火后,未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而是自行组织现场人员尝试扑救,因锂电池火灾燃烧速度快、烟雾大、易复燃,现场人员缺乏专业扑救能力,初期扑救失败后才慌乱报警,报警时间滞后近4分钟,导致火势从初期阴燃阶段快速发展为明火燃烧阶段,过火范围逐步扩大,错失了初期火灾扑救、控制火势的黄金时间,是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直接诱因之一。

(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涉事企业现场作业人员及值班人员均为企业普通员工,未接受过系统的锂电池火灾专项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极其薄弱。一方面,员工对锂电池热失控火灾的危险性、特殊性认知不足,日常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锂电池静置、存放的安全管理规定,违规堆放锂电池产品,埋下火灾隐患;另一方面,员工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火场逃生的基本技能,发现火情后处置慌乱,未有效使用现场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面还不够广。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虽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但宣传教育培训多聚焦于居民区、商超等常规场所,针对工业园区新能源企业、锂电池生产加工这类高危行业的专项宣传培训覆盖面较窄,未深入企业车间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实操培训,宣传内容多为通用消防知识,缺乏锂电池火灾防控、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内容。同时,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未主动落实员工岗前消防培训、日常应急演练义务,导致基层员工消防知识匮乏、应急技能缺失,基层消防安全防线未能筑牢。

四、有关责任单位履职情况

(一)园区管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相关情况。工业园区管委会作为园区直接管理机构,承担园区内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统筹管理、隐患排查、服务指导职责,负责协调园区消防设施运维、消防通道管理等基础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园区管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对涉事企业锂电池生产车间的特殊火灾危险性重视程度不足,未针对高危生产环节制定专项监管措施,也未督促企业落实锂电池存放、生产的特殊安全管控要求;日常消防安全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企业日常消防培训、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核查不细致、不深入,对企业存在的违规堆放锂电池、员工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日常对园区内新能源企业的消防安全巡查频次不足,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储区域的隐患排查不全面,未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闭环机制;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培训演练开展情况疏于监管,未主动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园区专项消防排查、宣传。

(二)消防救援部门业务指导情况。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辖区企业完善消防设施配置、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此前针对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特殊性,也开展过阶段性专项业务指导,但受限于辖区监管企业数量多、一线监督人手紧张、监管任务繁重等客观因素,对涉事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的日常业务指导频次不足、深度不够,未全程跟进企业锂电池车间专项消防管控、员工实操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未能精准发现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补齐管理短板、整改隐患问题的力度不足,消防监督业务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三)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作为火灾事故责任主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重不到位,是引发此次火灾、导致火势扩大的核心责任方。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不力,未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锂电池生产专项安全操作规程,日常安全管理混乱;二是未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义务,未开展任何锂电池火灾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员工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差;三是生产现场管理违规,未按规范划分锂电池静置、仓储专用区域,违规超量堆放锂电池产品,埋下重大火灾隐患;四是应急处置机制缺失,未制定针对性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火情后处置不当,最终引发火灾并导致火势蔓延扩大。

五、火灾事故处理建议

结合此次火灾事故调查结果、灾害形成根源、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权责对等、追责问责与整改提升相结合、教育警示与源头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对此次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是对事故主体单位江西华骐动力有限公司,依法责令其限期全面整改所有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依法追究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两人向园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督促其全面复盘整改消防安全管理全流程漏洞,完善管理制度、配齐管理人员、落实培训演练。

二是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由永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其开展警示约谈,责令园区管委会全面梳理整改园区消防管理漏洞,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常态化巡查、隐患整改闭环机制,细化完善消防监管责任清单,全面整改日常排查不细致、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强化园区企业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三是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片区相关监管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进行一对一约谈,督促其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力度。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为深刻汲取此次锂电池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堵塞消防安全监管漏洞,补齐基层消防工作短板,切实防范同类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线,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文件精神,结合永新县及辖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实际,针对性提出以下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压实责任,拧紧消防安全责任链条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构建闭环责任体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将工业园区、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纳入重点工作台账,细化监管职责,明确专人包保、责任到人,定期开展督导考核,杜绝监管盲区;园区企业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健全专职消防管理队伍,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隐患动态清零。

(二)聚焦高危环节,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

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锂电池生产、仓储、经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锂电池生产、静置、老化、仓储、转运等全流程高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厂房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锂电池违规存放、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隐患。督促所有涉锂电池企业对照火灾防控标准升级改造消防设施,针对锂电池火灾特性配置专用灭火器材、高效排烟设备及早期热失控预警装置;严格规范生产作业流程,划定独立、合规的锂电池静置、仓储专用区域,设置防火隔离带,严禁超量存放、违规堆放;定期开展电气线路、生产设备全面检修检测,从源头杜绝电气故障、热失控引发火灾;督促企业修订完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锂电池火灾实战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能力。

(三)精准宣传培训,提升高危行业防控能力

彻底打破常规基础性宣传模式,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心向工业园区、新能源企业、锂电池生产等高危行业倾斜,实现精准宣传、全覆盖培训,彻底消除宣传盲区。消防救援机构、园区管委会联合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车间”专项行动,针对锂电池火灾的特殊性、危险性,编制专项宣传手册、制作警示案例视频,组织实操培训和现场教学,手把手教会从业人员正确报警、扑救初期火灾、紧急疏散逃生的核心技能;督促所有企业严格落实员工岗前消防培训、定期复训制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员工上岗考核范畴,考核不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依托园区公告栏、企业工作群、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常态化推送锂电池火灾警示案例、处置要点,营造“人人懂消防、人人抓消防”的浓厚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基层消防监管效能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园区管委会牵头建立企业消防安全档案,实行“一企一档”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复查、销号闭环管理;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充实园区消防监管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对高危行业火灾隐患的识别、处置能力;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消防、应急、公安、市监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拒不整改隐患、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加大基层消防设施投入,完善园区市政消火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定期运维保养,全面提升辖区消防安全综合防控水平。

永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6/2026_永新江西华骐动力1·31锂电池火灾事故调查通报.md
‹ 上一篇:2026_曹妃甸畅元油1轮1·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下一篇:2026_济南章丘君悦华府小区1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