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辽宁_建平建平镇3·13仓房火灾_调查报告.md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仓储物流场所/酒店宾馆原因/用火不慎原因/燃气泄漏等级/亡人火灾地域/辽宁年份/2026
title: 2026_辽宁_建平建平镇3·13仓房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建平县建平镇刘某某家仓房"3·13"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3月13日10时48分许,建平县建平镇本街贴邻新兴酒店东侧刘某某家仓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提请县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
一、基本情况
起火场所为刘某某家仓房,单层建筑,与锅炉房一墙之隔。死者刘某某,男,汉族,1977年出生,生前行动能力良好。
二、处置经过
2026年3月13日10时48分接警,调派黑水、张家营子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3车15人。11时02分首战力量到场。11时23分内攻搜救,因墙体严重裂痕、主梁塌落暂停。11时35分黑水站到场接管。11时55分破拆开辟搜救通道。11时58分发现被困人员,移交120后确认无生命体征。12时27分明火基本扑灭。
三、原因分析
起火部位为仓房西北侧房屋东墙中部电源开关处。起火原因为刘某某触发充气泵电源开关打火引燃仓库内泄漏的液化石油气爆燃引发火灾。
四、责任认定
建平镇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农村消防工作领导不足,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不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不到位。建平镇建平村村委会防火安全公约不到位,防火安全排查检查不到位。建议由建平县政府对建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由建平镇政府对建平村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6/2026_辽宁_建平建平镇3·13仓房火灾_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