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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站南街196栋5单元58号住宅2·17亡人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报告.pdf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6 年份:2026 大小:15.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4:18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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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山区灵山街道站南街196栋5单元58号“2.17”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2026年2月17日6时07分,位于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站南街196栋5单元4层58号住宅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100元。

事故发生后,济时市长批示:做好善后处理和舆情风险防范。应急局要统筹推进全市各区县、街道、社区、乡镇、村屯网格化、地毯式、常态化推进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风险隐患排查。韩松书记批示:请张策同志并安委办,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请各属地加大排查力度,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晨子区长批示:请张策同志并消安委按照韩松书记批示精神,迅速开展事故调查、舆情管控、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请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引导排查力度,举一反三,特别是楼道堆积物,特殊人群,重点场所,鞭炮燃放点等,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防于未然,绝不能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2026年2月17日,立山区消防救援局按照《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辽政办(2023)33号)文件要求,向区政府提交《关于成立立山区政府“2·17”立

山区灵山街道站南街 196 栋 5 单元 58 号亡人火灾事故 责任调查组的请示》鞍立消 (2026) 001 号;当日,区政府做出《立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灵山街道站南街 196 栋 5 单元 58 号“2·17”亡人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组的批复》鞍立政复字 (2026) 6 号,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人员问询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查清了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立山区灵山街道站南街 196 栋 5 单元 58 号“2·17”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火灾责任事故。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时39分,起火住宅下层(三楼)居民发现室内顶棚渗水,未发现楼上其它异常(0时许听到四楼住户出门的声音),敲四层房门无人应答后拨打“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敲四层房门无应答,此时楼道内无烟气。4时许,供暖公司将供暖入户阀门关闭。6时07分,起火

建筑对面楼层居民居民透过四层住户南侧窗口发现少量烟气后拨打“119”报警。

(二)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

2026年2月17日6时07分,鞍山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鞍山市立山区钢绳社区站南街196栋5单元58号床起火,鞍山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立即调玉华街站3辆消防车(载水40.5吨、泡沫2吨)、1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

6时11分,玉华街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火情侦察和搜救灭火。经询问现场知情人和现场侦察,发现建筑4层屋内有少量烟气从窗口冒出,起火住户房门锁闭(敲门无人回应)。玉华街站救援力量铺设两条水带干线,一条在起火居民楼南设置水枪阵地防止火势突破窗口向上蔓延,另一条沿楼梯铺设进行搜救灭火。

6时12分,内攻组人员利用铁铤迅速将房门破拆,随即发现一名被困人员趴卧于门口处,并立即转移至楼梯间安全区域等待医护人员救助。随后,内攻人员进入室内灭火,并开启楼道窗户进行排烟,并在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配合下核对各层住户。6时25分,火灾被彻底扑灭。

6时38分,120急救中心到达现场进行救治后确认

死亡。

二、起火建(构)筑基本情况

(一)建(构)筑物概况

  1. 站南街196栋,位于钢绳社区东北角,该栋楼共6层,7个单元,90户;于1992年建成,建筑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无自动消防设施。起火住宅位于立山区站南街196栋5单元4层58号,该住宅为1室1厅1厨1卫户型,建筑面积41平方米,进户门朝西,卧室在南侧,客厅和卫生间在中间,厨房和阳台在北侧。

"2·17"立山区站南街196栋5单元4层58号火灾现场平面图

〔图〕客厅餐厅厨房卧室卫生间\n

图1:苏宁家住宅火灾现场平面图

“2·17”立山区站南街196栋5单元4层58号火灾现场平面图

〔图〕强盛街站南街恒通街\n

图2:起火建筑火灾现场平面图

(二)周边水源情况

方圆一公里内有市政消防水鹤2座,地下消火栓5个,1个地上消火栓。

(三)当日天气情况

当天天气晴,气温7℃~4℃,西风4级。

(四)人员居住情况

该住宅户主苏博,男,1991年2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1102119910225411X;该住宅日常居住夫妻2人分别为苏宁(死者),女,1987年7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11021198707194186;全立家,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10381198810305114。

三、火灾事故成因分析

(一)火灾事故直接原因

调查人员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电器、燃气线路敷设、亡人生前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按照环境勘验、初步勘察、细项勘验、专项勘验四个步骤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综合分析认定该起火灾的起火时间为2026年2月17日2时30分许;起火部位为立山区站南街196栋5单元4层58号住宅卧室内;起火点为立山区站南街196栋5单元4层58号南侧卧室内床上东南角;起火原因为苏宁吸烟不慎引燃床上被褥导致发生火灾。

(二)事故成因及人员死亡原因

经调查询问,苏宁生前身体健康,有饮酒吸烟习惯。起火原因为苏宁吸烟不慎引燃床上被褥导致发生火灾,因酒后意识和行动上一定程度上受限,自救未果后吸入大量烟气导致死亡。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立山区站南街 196 栋 5 单元 4 层 58 号居民住宅火灾是一起因居住者吸烟不慎引发的火灾事故。

四、事故相关单位、人员主要存在的责任问题

事故调查组认为,此起火灾死亡人员生前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且居住场所相对固定,对于起火场所结构、

部局等熟知,过量饮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于火灾的判断,自主逃生能力减弱;社区工作人员对于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还停留在张贴宣传海报、微信群提醒等,缺乏特殊时间节点宣传的针对性,宣传工作的手段还不够多,宣传面还不够广;灵山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站对于入户消防宣传工作指导还有待于加强。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灵山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站、钢绳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的消防宣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建议立山区灵山街道办事处会同纪工委依法依规依纪组织开展履职核查,依据管理权限给与相应的处理。

六、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问责及处理结果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对灵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消防工作站站长刘景旭进行约谈提醒;灵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钢绳社区书记刘禄皙给予提醒谈话;对钢绳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许文隽给予批评教育。

七、各部门反馈

事故发生后,立山区政府对此起火灾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区消安委副主任、区消防救援局局长梁东超为组长,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公安立山分局、区总工会、灵山街道办事处及区纪

委监委和区人民检察院为成员单位的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于2026年2月17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亡人火灾情况,明确调查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根据调查组各相关部门反馈的情况,将火灾发生前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灵山街道办事处

在各社区、楼栋、单元门口张贴事故警示海报、防火提示;利用街道电视屏、业主群、社区宣传栏高频次推送卧床吸烟危害、烟头正确处置、火场逃生自救、初起火灾扑救等知识。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敲门行动”,逐户上门提醒、面对面讲解,对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强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家门口、讲到心坎里。

(二)公安立山分局

2月17日02时39分,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人周明报警称:钢绳社区196栋5单元3层1号楼上漏水,请求求助。我所民警丁宁、蒋天城及2名辅警于02时44分到达现场。经现场工作查明,该单元4层1号住户家中发生漏水,楼下居民反映楼上4层1号住户于当日0时左右离开家中,且听见有关门的声音。我所民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该住户,电话未能接通,为及时制止漏水

持续造成损失,遂联系供暖公司关闭阀门。由于该警情为单纯漏水事件,室内隐蔽性高,民警到达现场后,经排查未发现异常,楼内无滞留人员,房门上锁(双层门,内门为木质,外门为铁质),门外无高温现象,室内亦无人员呼救声,加之大年初一(2月17日)凌晨,大多居民正处于熟睡中,无烟雾及明火,很难通过室外观察发现室内异常情况。

2026年2月17日06时10分许,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人林志刚报警,称鞍山市立山区站南街196栋5单元4层58号家中发生火情。110指挥中心同步通知立山专巡01、119消防及120救护力量。我所民警丁宁、蒋天城及2名辅警于06时15分抵达现场,第一时间救援人员做好现场警戒工作,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同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对该单元其他住户进行逐一核查排查,确保无人员被困、无次生安全隐患。消防人员通过强制破锁进入室内,迅速扑灭火情,发现屋内人员晕倒,我所民警随即配合120急救人员将人员救出。经120急救人员现场诊断,住户苏宁已无生命体征。事故发生后,我所民警立即通知立山分局刑警技术室及刑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开展勘验工作,同时组织民警对死者家属开展全面调查询问,依法制作询问笔录,积极协调各相关警种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先后对死者丈夫全立家(身份

证号:210381198810305114,电话:15566284888)、死者母亲马丽(身份证号:211021196106224125,电话:15242844115)、死者弟弟苏博(身份证号:21102119910225411X,电话:15040661086)进行详细询问,核实事发前后相关情况。

(三)区消防救援局

立山区消防救援局结合“两节”两会及冬春火灾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先后对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进行2次指导,并下发了冬春火灾防控和居民小区隐患排查等通知,结合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发动街道、社区、网格员等通过微信群等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提示提醒。组织辖区队站消防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深入居民小区、饭店、棋牌室等场所开展“扫街式”隐患排查指导及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玉华街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后,三分钟到达现场实施灭火救援,通过破拆房门的方式第一时间打通灭火救援通道,发现被困人员后迅速转移移交120处置。

八、火灾事故发生后的整改措施和重点工作内容

立山区消防救援局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此起火灾,向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站和公安派出所共计下发《关于督促推动乡镇(街道)指导意见函》《指导公安派出所意见函》14份,并深刻汲取此起火灾的经验教

训,结合此类火灾特点进行深入的分析,明确了下一步的防范重点。

一是深化防消联勤工作,织密重点区域全方位消防安全防控体系。以防范“小火亡人”事故为核心目标,聚焦全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安全高风险、低设防区域,深入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动各街道消防工作站,全面排查辖区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小作坊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全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村屯网格员、志愿者贴近群众、扎根基层的优势,聚焦居民楼道、院落等火灾高发区域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面对面提醒居民严格落实“三清三关”消防安全要求,引导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二是精准摸排建档施策,做实特殊群体消防安全点对点帮扶。第一时间发动各街道、网格,对特困家庭、独居老人、精神疾病患者、残疾人等消防安全重点帮扶特殊群体开展全面摸排,完成登记造册并区分风险等级,联动社区、物业建立常态化联动帮扶机制。统筹安排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队站消防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开展特殊群体家庭消防安全全覆盖上门

走访,现场协助排查火灾隐患,同步提供安全检查、生活照料等暖心服务,重点整改私拉乱接电线、可燃物靠近热源等突出问题,从源头发现并消除潜在消防安全隐患。建立街道-公安-社区-网格-监督员结对包保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问询响应制度,确保特殊群体消防安全诉求及时响应、快速处置。全面推进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工作,织密消防安全防护网。

三是强化靶向宣传引导,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紧密结合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制定并实施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方案,综合运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应急演练、入户宣传等多种渠道与形式,广泛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聚焦老旧小区、特殊人群等重点区域和对象,开展“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图文宣传手册、现场实操演示、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系统讲解火灾报警流程、初期火灾扑救方法及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自救、安全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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