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PDF 转换文本
‹ 上一篇:烟台福山4·6火灾事故认定书
下一篇: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告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 ›

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

分类:02_火灾事故认定书 / 2024 年份:2024 大小:1.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3:01 抓取时间:2026-10-22 09:01:20

8

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

海消火认字(2025)第000003号

火灾事故基本情况:2024年12月24日20时43分,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海曙区石碶街道小杨家村80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335平方米,火灾烧毁(损)建筑、家具等物,事故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时40分许;起火部位:石碶街道小杨家村80号民房第二层;起火点:石碶街道小杨家村80号民房第二层吊顶区域;起火原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1份、询问笔录5份、现场照片及技术鉴定报告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对本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〇二五年月二十四日

当事人签收:

一式9份,交当事人8份,存档一份。

〔图〕33020310022420\n

源文件:02_火灾事故认定书/2024/2024_浙江宁波_海曙石碶小杨家村12·24火灾事故认定书.md
‹ 上一篇:烟台福山4·6火灾事故认定书
下一篇: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告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