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1_辽宁海城南台箱包市场火灾事故案
8 辽宁海城南台箱包市场火灾事故案
法院:海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01-01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
文书号:-
当事人:张振全
裁判结果摘要:承包电气焊工程让无证人员气割暖气管违章作业引发火灾(损失50余万元),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1/01/28/0000531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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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north.com.cn 2001-01-28 00:00
近日,海城市人民法院对造成1999年南台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了审判。 1999年12月10日,全国闻名的海城市南台箱包市场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7家皮具商行瞬间化为乌有,造成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电焊工人薛忠平在二楼气割暖气管时,由于违章作业
,引起了火灾,致使7家皮具行着火。当时,承包南台镇精品箱包城二楼电气焊工程的承包人张振全由于让既没有焊工证、又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的薛忠平进行电气焊作业,并在几次发生火灾险情的情况下不采取安全措施,依然违章作业,也应对事故负责。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张振全、薛忠平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经法院审判,张振全、薛忠平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张振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稿源: 编辑: 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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