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王某甲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下一篇:刘某某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沈某某放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15/刑事案件 年份:2015 大小:3.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7:38 抓取时间:2026-10-22 09:30:27
类型/刑事判决书原因/放火纵火法律/放火罪法律/行政诉讼地域/上海年份/2015

title: 2015_上海奉贤沈某某放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updated: 2026-08-04

沈某某放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沈**放火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海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沈犯放火罪一案,于2015年6月10日作出(2015)奉刑初字第852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沈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原审被告人沈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沈**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沈犯放火罪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量刑适当。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沈**撤回上诉。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5)奉刑初字852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公告

以上信息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公开的信息。符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个人信息,需要加以隐藏,请点击此处,我们免费为您处理。

李某某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诉黄**放火罪一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赵某某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刘**放火一审刑事判决书

徐*放火一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彭某某放火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钟*放火一审刑事判决书

陈某某犯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程某某放火一审刑事判决书

孙某某放火一审刑事判决书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5/刑事案件/2015_上海奉贤沈某某放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md
‹ 上一篇: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王某甲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下一篇:刘某某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