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_北京环北物业与王少武财产损害二审
8 北京环北物业与王少武财产损害二审
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二审北京法院)
裁判日期:2015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罪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火灾财产损害
文书号:-
当事人:王少武、北京环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结果摘要:房屋北侧平台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室内,物业春节疏于巡视,酌定物业担20%赔27240元。
来源:https://cn.govopendata.com/caipanwenshu/2015/11/13/6db1fad2-e092-4827-a101-ee2ed83231e4
(2015)三中民终字第13794号 裁判日期: 2015-11-13 公开日期: 2015-12-08 案件名称
北京环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少武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北京环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少武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5/民事赔偿/2015_626_北京环北物业与王少武财产损害二审 (2).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