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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王某快递车电焊渣烧毁案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16/民事赔偿 年份:2017 大小:2.2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9:46 抓取时间:2026-10-22 09:26:58
类型/民事判决书场所/机动车船舶原因/违章动火法律/民事赔偿年份/2017

title: 551_华容王某快递车电焊渣烧毁案

updated: 2026-08-04

华容王某快递车电焊渣烧毁案

正文

王某的快递专用货车在江某的维修店维修时,电焊焊渣飞溅至车内引起火灾,导致王某车辆被烧毁。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决由江某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107398.49元。   2016年12月4日,因快递货车的脚踏板松动,王某将车送至江某开办的维修店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因江某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导致焊渣飞溅进入驾驶室引燃坐垫等可燃物蔓延成火灾,将王某所维修车辆基本烧毁,车上的车辆相关证照同时被烧毁。消防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后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货车驾驶室内,起火点位于驾驶室内右侧;起火原因为货车驾驶室右侧下方烧电焊产生的焊渣,进入驾驶室内引燃坐垫等可燃物蔓延成灾。尔后,王某支付火灾事故车辆维修费107283.49元,补办证件号牌支付115元。   法院说法:江某在接受车辆的维修业务后,对修理车辆有看管和在维修过程中尽到安全防范的义务,据消防的事故调查认定,该火灾的造成均系江某未尽安全保护职责造成,江某应全部赔偿王某所造成的损失。 http://139.196.216.130/xyv5/cjxxb/content/c49625.html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6/民事赔偿/2016_551_华容王某快递车电焊渣烧毁案 (2).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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