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少年烧甘蔗叶失火殃及桉树案
title: 865_柳江少年烧甘蔗叶失火殃及桉树案
updated: 2026-08-04
柳江少年烧甘蔗叶失火殃及桉树案
-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穿山法庭
- 裁判日期:2018
- 案件类型:民事
- 案由/罪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文书号:-
- 当事人:李某(祖父)、小吉(16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杨某(林主)
- 裁判结果摘要:少年烧甘蔗叶引燃他人桉树15.3亩,调解由监护人李某赔偿杨某23000元。
- 来源: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06/id/3330421.shtml
正文
意外失火烧毁他人林木 法院调解及时赔偿损失
2018-06-06 15:53:33
中国法院网讯(李红臻 覃仕壮) 因少年烧甘蔗叶失火殃及他人树林,两家在赔偿问题上无法协商一致起诉至法院。近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穿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18年2月3日上午9时许,李某带着16岁的孙子小吉在本屯一山脚下烧自家甘蔗叶时,小吉不慎失火把旁边杨某的尾叶桉树引燃,导致山林过火烧毁面积15.3亩。柳江区森林公安出警当日曾组织双方调解,杨某也曾找到李某、小吉协商赔偿款事宜,但都无法达成协议。 4月25日,杨某将李某、小吉诉至柳江法院穿山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引发失火事故的是未成年人小吉,与其相依为命的爷爷李某又是年近6旬的老人,通过法官的指引,李某祖孙申请了法律援助。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次火灾事故是一次意外,原、被告又是同村村民,宜最大限度采取调解处理。5月30日,法官驱车到失火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对失火现场详细查看后,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尽管李某爷孙俩履行能力有限,但经调解李某同意尽快筹钱弥补杨某的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小吉赔偿杨某桉树经济损失23000元,于2018年6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据悉,现李某已兑现所有赔偿款。杨某对此次调解也非常满意,杨某对法官说道:“这笔赔偿款能及时拿到,我就可以马上组织工人砍伐被烧焦的林木来把损失降到最低了。真的感谢你们!”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小吉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失火事故可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相关法律,应由其监护人,也就是与小吉相依为命的爷爷李某承担民事责任。
2018年2月3日上午9时许,李某带着16岁的孙子小吉在本屯一山脚下烧自家甘蔗叶时,小吉不慎失火把旁边杨某的尾叶桉树引燃,导致山林过火烧毁面积15.3亩。柳江区森林公安出警当日曾组织双方调解,杨某也曾找到李某、小吉协商赔偿款事宜,但都无法达成协议。
4月25日,杨某将李某、小吉诉至柳江法院穿山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引发失火事故的是未成年人小吉,与其相依为命的爷爷李某又是年近6旬的老人,通过法官的指引,李某祖孙申请了法律援助。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次火灾事故是一次意外,原、被告又是同村村民,宜最大限度采取调解处理。5月30日,法官驱车到失火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对失火现场详细查看后,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尽管李某爷孙俩履行能力有限,但经调解李某同意尽快筹钱弥补杨某的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小吉赔偿杨某桉树经济损失23000元,于2018年6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据悉,现李某已兑现所有赔偿款。杨某对此次调解也非常满意,杨某对法官说道:“这笔赔偿款能及时拿到,我就可以马上组织工人砍伐被烧焦的林木来把损失降到最低了。真的感谢你们!”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小吉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失火事故可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相关法律,应由其监护人,也就是与小吉相依为命的爷爷李某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科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