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烧冥币引发山火案
场所/森林草原法律/失火罪年份/2022
title: 2125_韩某烧冥币引发山火案
updated: 2026-08-04
韩某烧冥币引发山火案
- 法院: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19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失火罪
- 文书号:-
- 当事人:韩某
- 裁判结果摘要: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 来源:https://zjkyxfy.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24411.shtml
正文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阳春三月,天气多风、气候干燥,提倡文明祭扫新风尚,守护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很重要,引发火灾要担责。 案例一:2019年4月5日上午,韩某在坟地内焚烧冥币过程中,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2019年4月5日9时许,张某某在给其父上坟烧冥币时,不慎将附近荒草及松树幼林引燃,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例三:2019年4月4日11时许,杭某某在上坟燃烧冥币时,不慎失火,致坟地周围的林地过火,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我们提倡,绿色祭扫,树立生态、环保、低碳理念,不在山区、林地等野外违规用火,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提倡通过撰写缅怀文章、种植花草树木等方式来怀念先人,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方式中表达,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低碳的清明节!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9/其他案例/2019_2125_韩某烧冥币引发山火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