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6_陈某某等购房人诉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系列案
8 陈某某等购房人诉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系列案
法院: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2
案件类型:行政
案由/罪名:消防验收/消防行政许可行政诉讼
文书号:-
当事人:陈某某等19户购房人,赣州市住建部门,某置业公司
裁判结果摘要:撤回起诉;因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引发行政诉讼系列案调解化解来源:https://gzz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55216.shtml
近日,赣州中院行政庭创新发展“寻乌经验”,成功化解了一批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引起的行政诉讼系列案,“一揽子”解决了19户业主与房地产企业之间包含在诉民事纠纷在内的矛盾纠纷,我院受理的所有一、二审行政、民事案件均以购房人撤回起诉、上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护航。 据悉,陈某某等购房人出资购买了第三人某置业公司开发的商品房。2021年4月27日,某置业公司就其开发的案涉商品房提升改造工程向被告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消防验收,住建部门于2021年5月14日向某置业公司作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载明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2021年5月18日,某置业公司就该工程向住建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住建部门受理后,对该工程相关文件进行了验证,并作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021年5月,陈某某等购房人收到某置业公司的收房通知,但发现其所购房屋存在室内消防管道外露影响美观、不能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并有业主联名向某置业公司、“问政赣州”平台等反映,遂对住建部门作出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产生质疑。某置业公司与陈某某等购房人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 5月21日至2021年6月26日,某置业公司对案涉商品房进行改造,并经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联名验收。陈某某等购房人并不认可,遂提起本案诉讼。 该系列案涉及当事人众多,有引发“潜在之诉”的风险,又涉及到房地产企业,社会影响较大。接到案件后,市中院行政庭认为该系列案虽然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引发的行政案件,但简单的一纸判决既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也可能会进一步激化陈某某等购房人与某置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同时,从加强诉源治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角度出发,只有引导各方打开心结、化解积怨、以调为主,才能从根源上消除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
因素,推动争议问题一揽子解决。为此,市中院行政庭高度重视,通过主动上门走访、当面耐心交谈、电话反复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研究案情,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向各方讲政策、讲法律、讲道理。最终,陈某某等购房人与某置业公司达成和解,签署和解协议,并主动撤回包括诉该置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民事纠纷在内的在我院审理的全部行政、民事案件的起诉、上诉,该系列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此次纠纷的妥善化解,是市中院行政庭赓续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市中院行政庭创新发展、积极实践“寻乌经验”,通过走出审判庭,走入群众中,与群众形成情感联结,把事说清,把理辨明,把法讲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达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