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1_江苏南京金盛百货中央门店10·29火灾事故案
8 江苏南京金盛百货中央门店1029火灾事故案
法院:相关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
文书号:-
当事人:李某某
裁判结果摘要:金盛百货中央门店店长,未组织清洗油烟管道致火灾,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起诉
来源:https://www.zg.gov.cn/zgsrmzf/dxalpx/pc/content/1970407117591289856/content_1970407117591289856.html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9日10时09分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的某百货中央门店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现场火势较大,未造成人员伤亡,在社会面造成了较大影响。 -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依法通过询问了解、资料查阅、现场勘查、视频调阅、专家论证、技术鉴定、模拟试验等工作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判断,查明了事故原因。 1.起火原因 商场二层美食城“某酸菜鱼”店店主罗某某在店内厨房使用电磁灶给自己做早餐,在未确定电磁灶关闭的情况下离开厨房,锅中残留物持续升温起火并燃烧到上方排油烟管道,汇入商场室内二层横向主油烟管道燃烧,再窜入室外通往五层楼顶的竖向油烟管道燃烧。 2.火灾蔓延扩大原因 美食城室外竖向油烟管道紧贴建筑东南侧外墙敷设,未密封完好,外墙与玻璃幕墙在建筑东南侧形成封闭空间,外墙为金属面岩棉夹芯板,阻火隔热性能弱,且存在孔洞缝隙。油烟管道内大量高温明火及烟气突破管壁后,在封闭空间内迅速通过外墙顶部缝隙,进入商场内部五层、四夹层以及四层吊顶,并引燃了四夹层、四层东南侧仓库存放的大量针织服饰等可燃物。同时,热烟气使商场内部温度提高,大量固体可燃物质开始热解,达到一定温度后开始燃烧,并横向、竖向蔓延,相继引发三层以上多个店铺、仓库着火,呈多点燃烧发展之势,形成立体燃烧,局部发生坍塌。具体情况如下: (1)油烟管道设置不合理且大量油垢积存造成火势迅速蔓延。(2)外墙与装饰幕
墙之间的封闭空间造成烟气向建筑内蔓延并影响灭火救援行动。(3)建筑东南侧外墙阻火隔热性能弱且存在孔洞缝隙导致火灾向建筑内部迅速突破。(4)部分消防设施未及时联动启动致使初期火灾未被有效控制。(5)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和值班应急程序不规范。
(二)事故相关单位暴露的主要问题 1.“某酸菜鱼”店 罗某某,在未确定电磁灶关闭的情况下离开厨房,锅中残留物持续升温起火,致使火势沿油烟管道蔓延。 2.某置业 (
1)未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某百货中央门店二层美食城油烟管道进行定期清洗,致使管道内积存大量油污,火灾蔓延风险增大;日常对美食城油烟管道维护检查不力,未能保持竖向油烟管道密封完好。 (2)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某百货中央门店消防控制主机及消防泵、喷淋泵控制柜长期处于自动禁止状态,致使商场的防火卷帘、自动喷水灭火、机械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未及时发挥作用,且日常管理不善,部分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未能完全降至地面。 (3)未按规定为某百货中央门店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仅对部分建筑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防火卷帘门)进行维保,也未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4)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某百货中央门店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侥幸心理严重,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破坏防火分区、违规在楼顶设置库房、中庭部位未设置消防设施等火灾隐患,糊弄搪塞不整改。对某百货中央门店阻挡防火卷帘、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和遮挡消火栓等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治理不力。 (5)企业批准实施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火情发生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未能正确操作消防设施,也未拨打“119”火警电话;值班人员长期配备不到位,每班人数不符合规定,且事发当日值班人员长期无相应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6)将二层原部分商场区域改造为餐饮场所,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 (7)未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扩大建设范围,违法进行建设,且拒不履行相关部门单位作出的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决定。 (8)未按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
责任,未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模式,明确总部消防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督促所属某建集团、江苏某东落实相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江苏
某东 江苏某东作为建筑物的承租人和消防维保协议签定单位,落实自身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未督促签约消防维保单位履行合同内容,且法定代表人长期不到位履职。 4.某建集团 (1)作为某百货中央门店合法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未按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力。 (2)作为改扩建工程基础和地下室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5.南京某辰 作为事发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未按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未按合同要求对维保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组件进行维护保养。 6.江苏某虹
作为改扩建工程钢结构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7.江苏某宁
作为改扩建工程内部装潢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8.南京某消防公司作为改扩建工程消防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三)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主要问题 1.消防部门 (1)区消防部门 原下关区公安消防大队开展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不规范;对某百货中央门店二层美食城改建工程情况不明,致使其长期未纳入消防监管。鼓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未及时发现某百货中央门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未持证上岗以及未定期清洗油烟管道等问题;对阻挡防火卷帘等火灾隐患,未按相关规定督促整改到位。 (2)市消防部门
市消防救援支队未能有效督促指导鼓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属地政府
(1)鼓楼区建宁路街道 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2019年以来对某百货中央门店反复出现的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隐患整改。 (2)鼓楼区政府 鼓楼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原下关区政府
原下关区政府对某百货中央门店违法建设行
为,未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查处。 3.商务部门 (1)鼓楼区商务局 对如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责任研究不深入,未主动向区消防救援机构和某置业深入了解某百货中央门店消防安全情况;对市商务局交办的某百货中央门店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整改到位;联合检查流于形式,检查次数多,发现问题少。 (2)市商务局 开展商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鼓楼区商务局督促某百货中央门店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跟进指导不深入。
4.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原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对商场二层美食城改建工程监督管理不力,未能及时发现、查处上述改建工程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5.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督办落实安全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不彻底。 (二)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南京某百货中央门店“1029”火灾事故是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
三、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1.罗某某,“某酸菜鱼”店主,在未确定电磁灶关闭的情况下离开厨房,锅中残留物持续升温起火,致使火势沿油烟管道蔓延,因涉嫌失火罪被移送起诉。 2.李某某,2022年6月起任某百货中央门店店长,负责门店全面工作。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清洗二层美食城油烟管道,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不力,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起诉。 3.王某,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任某百货中央门店物业部经理助理,实际负责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清洗二层美食城油烟管道,向鼓楼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交虚假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且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中的火灾隐患组织整改不力,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1.高某某, 2019
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任某百货中央门店店长,负责门店全面工作。对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清洗二层美食城油烟管道,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中的火灾隐患督促整
改不力,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高某,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期间任某置业百货区域总监兼某百货中央门店店长,负责门店全面工作,在实施某百货中央门店二层改造美食城(含油烟管道施工)工程项目中,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对二层美食城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王某甲,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期间任某置业副总裁,在实施某百货中央门店二层改造美食城(含油烟管道施工)工程项目中,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对二层美食城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建议 1.王某1,某置业总经理助理,分管某百货中央门店,未督促事发门店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2.朱某乙,某百货中央门店物业部经理,未定期组织清洗二层美食城油烟管道,组织防火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门店防火卷帘长期被阻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足等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3.朱某甲,某百货中央门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事发当天未按规定处置火情,未及时将消防主机
切换为自动允许状态,并拨打119报警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4.张某某,江苏某东法定代表人,未履行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5.汤某某,某建集团法定代表人,未履行产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在案件进入刑事诉讼处理程序后,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进行审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建议 1.某置业,未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职责,未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模式,明确总部消防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某百货中央门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江苏某东,履行建筑物承租人消防安全职责不力,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南京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某建集团,履行建筑物产权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不力,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南京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4.南京某辰,未按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未按合同要求对维保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组件进行维护保养,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南京市消防条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其他处理建议 对江苏某虹、江苏某宁、南京某消防公司改扩建工程参建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六)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 对在事故原因调查及日常管理延伸调查发现的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消防救援机构,鼓楼区政府、建宁路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商务、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13党员领导干部、1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七)对属地及有关部门处理建议
责成鼓楼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在宣贯大
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以及《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的基础上,重点整改违法建设以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隐患不整改、消防设施设备维保不落实等问题,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全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二)研究出台标准,创新餐饮烟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由市消委办牵头商务、建委、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出台标准,对商贸体烟道的设计安装、油污清洗、油气监测实行一体化监管,有效降低烟道起火蔓延风险。各餐饮场所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有效防控消防安全风险。 (三)强化数据融合,推动救援处置数字化预案体系建设。广泛采集大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应急救援设备基础信息,加快推进我市3D地图及重点单位内部空间建模,实现移动端资源共享应用,进一步提高火灾救援效率。发改、规划、建设及城管部门要严把建设工程立项、规划、施工及户外广告许可关,并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升部门协同处置效率。 (四)注重科技强消,
提升精准化预警、自动化处置水平。加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消防产品质量设计,有效降低误报联锁带来的损害,为火灾初期高效自救创造基础条件。各火灾高危单位要加强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切实提高单位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五)坚持齐抓共管,加快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消防部门要紧盯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加大监管执法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检查质效;商务部门要将商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清单化,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沟通,有效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建设部门要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属地政府要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快完善“街(镇)应急-消防一体化工作站”机制,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