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案
场所/餐饮场所原因/燃气泄漏等级/重大事故法律/重大责任事故罪地域/宁夏年份/2025
title: 2393_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案
updated: 2026-08-04
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案
- 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05-30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
- 文书号:-
- 当事人:张洪显、刘国等15人
- 裁判结果摘要:燃气爆炸致31死7伤,12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
- 来源:https://big5.china.com.cn/txt/2025-05/30/content_117903883.shtml
正文
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6·21”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審宣判 中國網5月30日訊 據銀川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2025年5月30日上午,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6·21”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對銀川富洋燒烤民族街店投資人、實際經營者張洪顯和劉國,寧夏龍江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崔文波,寧夏國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周志國等15名被告人,依法以重大責任事故罪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禁止其中3名被告人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職業,並對其中3名罪責較輕、符合法定條件的一線員工依法適用緩刑。 一審審理查明,2023年6月21日20時37分許,銀川市興慶區富洋燒烤民族街店發生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此次事故是一起因相關企業違法違規檢驗、經營,並配送不符合標準的液化石油氣瓶,燒烤店在使用中違規操作發生泄漏爆炸等造成的生産安全責任事故。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洪顯等12人在生産、作業中違反有關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惡劣,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告人周志國等3人身為液化石油氣檢測機構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行為均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造成的危害後果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審判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宣判後,崔文波等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以及部分被害人和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案件宣判。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3/其他案例/2023_2393_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