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某失火案(长顺)
title: 441_卢某某失火案(长顺)
updated: 2026-08-04
卢某某失火案(长顺)
- 法院: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4-03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失火罪
- 文书号:-
- 当事人:卢某某
- 裁判结果摘要: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50762572527059519/
正文
黔南一地法院集中审理一批山林失火案 近期,为惩治犯罪,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火意识,惠水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一批失火案。 案例一 2024年3月底,被告人卢某某与其丈夫在长顺县代化镇某某村地里野外耕种时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勘验,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101.6亩。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二 2024年3月23日14时许,被告人罗某某在惠水县羡塘镇某某村自家地里焚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经勘测,过火有林地面积857.5亩。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案例三 2024年2月21日8时许,被告人刘某某与妻子到自家农用地内犁地除草,由于农用地边缘杂草较多,刘某某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26.6530公顷。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四 2023 年1月29日11时许,被告人韦某某在雅水镇某某村田里点火烧不穿的破旧衣服时引燃田坎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勘察, 过火范围林地面积:591.3亩。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五 2023年11月19日14时,被告人周某某在断杉镇某某村干农活时,使用打火机焚烧杂草,因天气干燥,风势较大,火势蔓延引发了森林火灾。经调查,本次过火林地面积为179.8亩。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 法官提醒 冬季天干物燥,山火猛于虎,防患未“燃”为上策。群众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用火安全,不要心存侥幸心理随意点火焚烧杂草,不要为了“图省事,一把火”,避免因疏忽大意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触碰法律底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平安黔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