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_465_吴某某失火案(惠水).pdf
8 吴某某失火案(惠水)
法院: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5-03-11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
文书号:-
当事人:吴某某
裁判结果摘要: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过火877.6亩)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90453583624749587/
村民祭祀引发山火,获刑一年三个月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祭奠先人、寄托哀思的重要时刻。然而,清明节期间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一个小小的火源,可能瞬间酿成无法挽回的灾难。
真实案例链接:
2023年4月3日,吴某某在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镇满玉村上坟祭祖时燃烧其携带的香蜡纸烛,引发山火,大火直至4月5日早上才被扑灭。
经县林业部门勘测,该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877.6亩(58.51公顷)。吴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25年3月11日惠水县检察院以失火罪依法对吴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吴某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检察官提醒:
追思先人应以安全为重,莫让火患毁青山、触法网,你点燃的火逃不过每一粒灰烬的控诉。大家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同时,要强化防火意识,严格遵守相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山头、林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烧烤、野炊等。
来源: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3/民事赔偿/2023_465_吴某某失火案(惠水).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