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0_上海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施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8 上海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施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5-06-25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罪名:产品责任纠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文书号:-
当事人:被告单位上海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施某某等4-5人
裁判结果摘要:被告单位罚金15万元;施某某等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并处罚金;召回6800具不合格灭火器,承担赔偿24万元及检测费4.1万元
来源:https://sh.people.com.cn/BIG5/n2/2025/0909/c176737-41346385.html
不能滅火還爆燃 6800余具偽劣滅火器責任人被判刑 滅火器不能滅火還爆燃!
6800余具偽劣滅火器流入市場,相關責任人被判刑 “壓下手柄的瞬間,我就感覺不對勁。”回
憶起去年年初的那一幕,上海某家居商場物業經理張先生仍心有余悸。那天商場進行消防演練,他手裡的滅火器噴出的干粉不僅沒能滅火,反而讓火勢更猛,出現爆燃。商場剛購買的這批滅火器,首次使用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演練結束后,他立刻前往派出所報警。由此,一起大量生產、銷售偽劣滅火器的刑事案件浮出水面。 警方調查顯示,生產、銷售涉案滅火器的是上海某消防設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05年,專門從事滅火器的生產、銷售。其中,施某某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主要負責公司經營、滅火器銷售等業務。馬某甲作為公司廠長,負責滅火器生產等業務﹔季某某、馬某乙兩人則分別保障公司后勤、協助管理生產等。施某某到案后供述,為降低成本,他與其他三人合謀,將劣質干粉灌入瓶體。國家要求滅火器干粉裡磷酸二氫銨含量達75%,他們隻用30%。施某某承認,工廠成立初期,由於沒有混合攪拌機,他們就把購買的干粉滅火器原材料直接放入灌裝機,灌裝入瓶體后貼標、裝箱、售賣。 經查,2021至2023年間,涉案公司累計生產銷售偽劣干粉滅火器6800余具,涉案金額24萬余元。在梳理刑事案件証據時,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同步啟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審查,發現本案中可能存在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2024年7月,刑事檢察部門將涉偽劣滅火器的公益訴訟線索移送至公益訴訟檢察室。公益訴訟檢察官在全市范圍內排查涉案公司售出的偽劣滅火器,委托專業機構對10個批次抽檢,為定罪量刑和公益索賠提供証據。此外,涉案企業曾多次被多地監管部門通報卻仍繼續經營,全市同類問題時有發生,說明單靠辦理個案無法根治,還需推動系統性監管。
近日,經閔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單位某
消防設備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罰金15萬元﹔被告人施某某等4人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10個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涉案企業及施某某等4人被要求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召回已銷售的6800余具不合格滅火器,承擔24萬余元的賠償責任及滅火器檢測費用4.1萬元。截至目前,相關訴請已執行完畢,調解協議已公告生效。 相關職能部門回應稱,將對生產偽劣滅火器企業重點監督並加大處罰力度,及時公示滅火器監督抽查及處罰信息,健全打擊制售偽劣滅火器的協作機制,進一步提升對消防產品的精准監管,並持續強化聯動協作,開展專項整治。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王閑樂 通訊員 楊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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