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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_熊孩子放炮烧毁路边车保险代位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5/保险理赔 年份:2025 大小:3.2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5:59 抓取时间:2026-10-22 09:17:22

8 熊孩子放炮烧毁路边车保险代位

法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5-02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罪名: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文书号:-

当事人:保险公司诉小明及父母

裁判结果摘要:判赔15万

来源:https://m.gmw.cn/2025-02/10/content_1303966658.htm

爆竹声中除旧岁,但燃放烟花爆竹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春节期间未成年人燃放鞭炮引燃车辆的案件,最终家长被判赔偿15万元。 法

官提醒,未成年人燃放烟花时,家长应履行监护义务,提前了解当地烟花爆竹燃放要求,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文明合法燃放。 ■赖方方/绘 燃放鞭炮引燃车辆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14岁的小明

回到外市过年,家长一时没看住,便独自在街上燃放旋转炮。过程中,一个旋转炮直射进入了停靠在旁边的一辆轿车内,车辆前端保险杠中网处便着起了火,没想到这火势越烧越大,最终导致车辆报废。 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载明,起火点为车辆发动机机舱内距离左侧轮胎约30cm处,起火原因为人为燃放烟花,烟花飞窜引燃发动机机舱内可燃物蔓延成灾。事

故发生前,车主为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根据现场查勘评估与车主签订《定损协议书》,并向车主支付车辆全损金额15万元。

随后,保险公司将小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三人共同赔偿损失15万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三被告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15万元。荔湾区人民法院高亮表示,案发时小明 14周岁,其在汽车旁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行为存在过错。因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他的监护人即父母承担。保险公司已经代小明赔偿相应款项给受损方,依法有权代位向小明及其监护人追偿赔偿金额。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增强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意识。此外,如果想燃放烟花,应提前了解当地烟花爆竹燃放要求。在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应严格遵守规定;在规定的可燃区域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文明合法燃放,燃放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在室内或人群密集的地方燃放。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转自: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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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5/保险理赔/2025_924_熊孩子放炮烧毁路边车保险代位.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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