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5_韩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8 韩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法院: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6-03-24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文书号:-
当事人:韩某
裁判结果摘要:以失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4.7万元,完成异地修复
来源:http://www.nanyanggx.jcy.gov.cn/sitesources/sqxjcy/page_pc/mtbb/articleedebc3ea34bf47cc8c53e1e1fbb43049.html
“火不是我点的⋯⋯” “那你认为还有谁?” 今年2月,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讯问室内,韩某面对该院检察长蔡春源的追问,陷入了沉默。2025年3月23日,清明节前夕,韩某与家人来到镇平县五朵山给父亲扫墓,之后未留意到墓地边残留的火星便回家了。起风后,火从墓地一侧蔓延,顺着山坡一路向上。等村民发现时,浓烟已卷过山脊,救援队、护林员奋战4个小时才将大火彻底扑灭。经测算,过火面积2.6万余平方米,全是乔木林地。案件被移送到镇平县检察院后,韩
某始终不认罪,说扫墓的不止她一家,“火可能是从别处来的”。为查清事实,蔡春源与办案人员走进五朵山。韩某父亲的墓地在一处三面环山的山坡上,只有一条小道从村里通上去。一名村民指着那条路说:“他们上午10点多去扫墓,12点走的时候还没事。后来火大了,就是从韩家墓地那个方向烧起来的。”办案人员沿着小道走到墓地前,仔细辨认烧痕:靠近墓地的一侧树干炭化明显,另一侧烧得浅。火焰从墓地边起,顺风往上卷——这是典型的“祭祀起火”痕迹。办案人员又调取了村里一户人家的监控,画面显示韩家人上山、下山的时间段,没有其他人走过那条路。“这一带,只有她家这一座墓地。”护林员指着周围说。此后,检察官将这些证据一一展示给韩某,并进行释法说理。韩某最终主动认罪认罚,详细供述了案发经过,并赔偿村集体和村民损失8万元。2025年11月,镇平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此案同步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当天立案后就启动了生态损失评估程序。镇平县林业局很快明确失火导致的生态环境修复费为4.7万
元,后韩某全部缴纳。今年3月24日,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韩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如今,那片大火烧过的林地已完成60%的异地修复,韩某也带着家人参与了补种。站在山坡上,韩某抚过小树苗,喃喃说道:“又要到清明了,扫墓一定要小心!”
来源:《检察日报》2026年4月1日一版 作者: 汪宇堂 赵新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