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南宁胜安消防设备水基灭火器案
title: 2059_隆安南宁胜安消防设备水基灭火器案
updated: 2026-08-04
隆安南宁胜安消防设备水基灭火器案
- 法院: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裁判日期:2025-06-09
- 案件类型:行政
- 案由/罪名:生产销售不合格水基型灭火器
- 文书号:桂南隆市监处罚〔2025〕68号
- 当事人:南宁市胜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裁判结果摘要:水基型灭火器不合格,没收违法所得56元、罚款2000元
- 来源:https://lax.gov.cn/lagk/xxgkml/shgysyjslygk/scjghspaq/zfxxgk/t6382634.html
正文
热门搜索: 企业开办 招商引资 科技研发 教育发展 住房保障 就业创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 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 > 执法信息公开 南宁市胜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处罚机构: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案号:桂南隆市监处罚〔2025〕68号 处罚时间:2025.6.9 主体名称 南宁市胜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91307542H 经营者 周金明 经营场所 隆安华侨管理区伏龙大道1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桂南隆市监处罚〔2025〕68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6.9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陆元整(¥56.00);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零伍拾陆元整(¥2056.00),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5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机关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50123MB1683894C 数据来源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50123MB1683894C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桂公网安备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