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2025_823_恩施李某电暖器烘烤衣物案.md
下一篇:2025_805_南陵天降烟头赵某某案.md ›

2025_2061_六安中消消防器材销售不合格灭火器案.md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5/其他案例 年份:2047 大小:4.1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9:31 抓取时间:2026-10-22 09:12:05
场所/商场市场法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地域/安徽年份/2047

title: 2061_六安中消消防器材销售不合格灭火器案

updated: 2026-08-04

六安中消消防器材销售不合格灭火器案

正文

简繁体 导航 首页 首页 政务资讯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政府数据 走进裕安 首页 政务资讯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政府数据 走进裕安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 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索 引 号: 1134140309901986XD/202512-00022 信息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机关: 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5-12-23 发文字号: 六市监裕处罚〔2025〕650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索 引 号: 1134140309901986XD/202512-00022 信息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机构: 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12-23 文 号: 六市监裕处罚〔2025〕650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六市监裕处罚〔2025〕650号) 发布时间:2025-12-23 15:31 信息来源: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次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执行情况 备注 650 六市监裕处罚〔2025〕650号 六安市裕安区中消消防器材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六安市裕安区中消消防器材经营部 92341503MACY X6LL1N 王彬彬 2025年7月1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抽检,结果显示被抽检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部分项目项目不符合GB4351-2023标准,依据《安徽省手提式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从郑州市汜水黄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购进了20具不合格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货价格为34.5元/具,销售价格为55元/具,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100元,违法所得41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结合上述自由裁量的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10元;2.罚款2200元。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六安农商银行,账号:20000223393210300000026。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 12月23日 标签: 网站导航 政府部门 乡镇街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5/其他案例/2025_2061_六安中消消防器材销售不合格灭火器案.md
‹ 上一篇:2025_823_恩施李某电暖器烘烤衣物案.md
下一篇:2025_805_南陵天降烟头赵某某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