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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申请人不服厦门市同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履职行政复议案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5/行政诉讼 年份:2025 大小:7.1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4:59 抓取时间:2026-10-22 09:34:52
类型/行政判决书场所/商场市场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电气故障法律/行政诉讼地域/福建年份/2025

title: 2884_厦门某申请人不服厦门市同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履职行政复议案

updated: 2026-08-04

厦门某申请人不服厦门市同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履职行政复议案

正文

申 请 人:陈某 被申请人:厦门市同安消防救援大队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厦门市同安消防救援大队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6月11日收到申请材料,并于2025年6月18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 申请人称: 2025年4月26日提供的照片,5月3日寄给被申请人,到2025年6月9日,电线乱拉接线和插座,存在短路引起火灾,安全疏散通道杂物还是乱堆放杂物,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对于物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恳求被申请人对XX物业作出行政处罚。 被申请人称: 2025年5月6日,被申请人接收到申请人通过中国邮政寄送到大队的《履职法定职责申请书》以及相关问题照片,申请人“请求依法对XX小区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对小区物业其他消防安全隐患一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申请人诉求,被申请人组织消防监督员于2025年5月13日到XX小区开展实地核查,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逐一核实如下:1、该小区消防控制室两人值班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均能熟练进行操作。申请人反映“XX小区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情况不属实。2、该小区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经测试均保持完好有效。现场检查发现1号楼负一层抽水泵违规搭接线路和插座,申请人反映“1号楼负一层抽水泵违规搭接线路和插座,存在短路引发火灾风险”情况属实。3、现场抽查部分灭火器压力均正常,举报人反馈有个别地方灭火器压力不足的问题,要求物业组织全部清查并对压力不符合要求的灭火器全部更换到位。申请人反映“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情况属实。4、现场检查发现个别业主在消防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隐患,申请人反映“部分楼层楼梯间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情况属实。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二十条以及第六十一条规定,消防监督员要求物业管理单位2025年6月10日前组织整改到位,检查全程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2025年6月12日,被申请人消防监督员针对2025年5月13日检查发现的问题协同申请人进行现场复查,经复查,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复查全程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 2025年6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将核查履职情况书面答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寄送给申请人,申请人的家人于2025年6月20日签收。 被申请人对XX小区存在的隐患问题核查处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职责已履职到位。 经审理查明: 2025年5月3日,申请人以挂号信形式向被申请人书面邮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对XX小区物业未落实2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对其他消防安全隐患一并查处。2025年5月6日,被申请人收到案涉履职申请书。2025年5月13日,被申请人依法对案涉小区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消防控制室两人值班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均能熟练进行操作;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经测试均保持完好有效;1号楼负一层抽水泵违规搭接线路和插座;个别地方灭火器压力不足;个别业主在消防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隐患,被申请人当场责令物业于2025年6月10日前整改到位。 2025年6月11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2025年6月12日,针对2025年5月13日检查发现的问题被申请人协同申请人进行现场复查。经复查,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2.EMS邮件轨迹;3.《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收件单;4.检查照片;5.寄件单。 本机关认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被申请人对辖区内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行为具有监督管理职权。 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5年5月6日收到申请人的履职申请后,于2025年5月13日到XX小区实地核查。经现场核查,被申请人反映的“1号楼负一层抽水泵违规搭接线路和插座;个别地方灭火器压力不足;个别业主在消防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隐患”情况属实,被申请人责令案涉小区物业限期内整改完毕。并且针对上述问题,被申请人协同申请人于2025年6月12日现场复查整改情况。经复查,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故,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履职申请已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 综上,被申请人已经履行申请人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不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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