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津南开复字(2025)81号)
title: 2896_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津南开复字(2025)81号)
updated: 2026-08-04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津南开复字(2025)81号)
- 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 裁判日期:2025
- 案件类型:行政
- 案由/罪名:消防验收/消防行政许可行政诉讼
- 文书号:津南开复字(2025)81号
- 当事人:申请人(业主),南开区体育中心街道办事处
- 裁判结果摘要:复议;阳光100国际新城消防设施维修履职
- 来源:https://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xzfyjdsgs/xzfyjdsgsn/202504/P020250605449271806526.pdf
正文
天 津 市 南 开 区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复 议 决 定 书
津南开复字(2025)81 号
申请人:白钺,男,汉族,1971 年 3 月 24 日出生,住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阳光 100 国际新城西园 2-5-702。
被申请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体育中心街道办事
处,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 6 号。
法定代表人:李艳,主任。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津南体信答〔2024〕29 号《依
法履职答复书》不服,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
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是错误的。按照《天津
市移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的规定,被申请人在长达半年时间内不能提出维修方案、组
织维修,却以资金不足为由拖延对消防设施的维修是不履行
法定职责的行为。阳光 100 国际新城项目消防设施设备的损
坏不是必须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或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进行维
修,在不明确相关责任的情况下,盲目推动使用房屋维修资
金或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是被申请人滥用权力的行为,必然存
在阻力,被申请人为了推脱责任以资金不足为借口拖延对消
防设施设备的维修是乱作为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四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履行
法定职责,但被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没有依法作出
明确的处理属于迟延履行法定职责,属于程序违法行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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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津南体信答〔2024〕29 号
《依法履职答复书》,并责令其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
被申请人称,被申请人认真履职尽责,始终高度关注阳
光壹佰国际新城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消防水系
统维修工作,依法依规推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确保城
域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存在申请人所述“拖延对消防设施
设备维修”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也不存在申请人
所述“盲目推动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或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
“滥用权力行为”和“拖延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的“乱作
为薪给”。故请求复议机关予以维持。
经审理查明,2024 年 10 月 28 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
交《履职申请书》,申请事项为请求被申请人“依法依规会
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维修阳光 100 国际新城消防设施设备,
并合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维修费用,请贵单位将有关
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申请人”。2024 年 12 月 10 日,被申请
人向南开消防救援支队发出《关于加强治理阳光壹佰国际新
城消防隐患的函》,就涉案小区“消防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的问题”,称“物业公司已初步制定计划,正在推动过程中。”
2024 年 12 月 13 日,被申请人作出津南体信答〔2024〕29
号《依法履职答复书》,答复申请人其“围绕阳光壹伯消防
水系统维修问题,我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区住建部门、
阳光壹佰社区居委会、阳光壹佰物业有限公司等多方参与,
聚焦消防系统正常运转与居民安全保障,规范维修基金使用
流程,修复消防水系统及附属设施。现阳光壹佰国际新城小
区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不足以一次性修复全园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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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下一步我单位继续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督促
物业服务企业有序开展工作,及时优化调整后续方案,按流
程逐步推动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作”,并邮寄送达该答复书。
次日,申请人予以签收。
本机关认为,根据《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
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依法具有作
出本案答复的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
《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第九条规定,“当发生电梯故障、消防设施严重损坏
危及业主住用安全的紧急情况且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余
额不足时,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居(村)民委员会和属地街道
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政府)应当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共同
查勘、协调处理,召开街镇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
定维修方案并立即组织维修。超出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余
额部分的维修费用,可以不经过受益业主表决同意,维修后
直接从受益业主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户中核减。”本案
中,申请人反映“阳光 100 国际新城项目防火分隔、安全疏
散设施及灭火救援条件、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等存在火灾隐
患”,“天津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消防水系统需要
维修为由,拒不履行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对阳光 100
国际新城项目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修”,被申请人围
绕阳光壹佰消防水系统维修问题予以回应,但并非就申请人
反映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等问题予以全面调查回复。
被申请人所作涉案答复事实认定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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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被申请人已经自行撤销该《依法履职答复书》并告
知申请人,再判令撤销已无意义。经向申请人释明后,申请
人坚持本案复议。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确认被申请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体育中心街道办
事处作出的津南体信答〔2024〕29 号《依法履职答复书》违
法。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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