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_阜阳市太和县3.28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md
title: 未知年份_阜阳市太和县3.28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
updated: 2026-08-04
阜阳市太和县“3.28”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
2016
年
4
月
27
日
,省政府成立阜阳市太和县
“3.28”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
2013
〕
8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
2014
〕
95
号)规定,事故调查组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负责对事发地政府、事故单位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应急处置评估组根据现场勘查、查阅文档、问询人员等方式收集的事故处置相关资料和阜阳市、太和县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等单位提交的应急处置相关报告材料,展开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28
日
17
时许,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团结路社区曹园小区内一
4
层居民楼(自建房)发生火灾,经阜阳市消防支队及太和县消防大队
扑救
,至
20
时
18
分,现场大火全部扑灭。此次火灾造成
6
人死亡。
二、事故信息流转报送情况
(一)事故单位
据太和县消防大队提供的灭火救援出动命令单,
2016
年
3
月
28
日
17
时
09
分接到火灾报警,报警人电话号码为
18256890999
,此手机号为失火楼房房主李亚所有。
(二)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
3
月
28
日
17
时
09
分
45
秒,太和县
119
接警,立即指令县消防大队出动。同时上报阜阳市消防支队、太和县政府。阜阳市消防支队接报后启动一级重大警情应急响应机制,调派力量前往增援。
3
月
28
日
17
时
20
分,太和县安监局接到火灾报告。
21
时
49
分,在确认事故火灾现场搜救出
6
人送医院抢救后,县安监局将事故简要情况报阜阳市安监局。
22
时
30
分,阜阳市安全监管局值班室接太和县安监局事故续报四人死亡,于
22
时
35
左右向省安监局、市委信息科、市政府应急办分别报送事故信息。
3
月
29
日
,太和县安监局报送《关于太和县
3
月
28
日
火灾情况续报》,确认死亡
6
人。阜阳市安监局向省安监局、市委信息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续报(阜安监局值班信息第
5
期)。
三、事故救援指挥情况
事故发生后 ,
太和县政府启动《太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救援。阜阳市政府启动《阜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立兵,副市长方旭,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智等先后赶赴现场指导处置。
为统一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
太和县成立事故处置领导
小组
,
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担任副组长。下设火灾扑救、医疗救治、事故原因调查、善后处置、舆情监控五个工作组。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工作组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员负责相应工作。
四、事故响应处置情况
(一)救援处置情况
太和县消防大队到达现场后,询问现场人员得知楼内有人员被困,指挥员下令对起火建筑四楼防盗窗进行破拆,搜索、确定被困人员位置。
19
时
12
分许,搜救出
5
名被困人员。
19
时
40
分,现场明火基本扑灭,搜救出第
6
名被困人员。
20
时
18
分,确认建筑内明火全部扑灭。经过
3
次全面搜索
,
未发现其他被困人员。
3
月
29
日
0
时
30
分,确认火灾现场无复燃可能性,参战官兵收整器材归队。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接警后,预留床位,开辟应急救援通道。县中医院对搜救出的
3
名人员进行救治,
1
人已呈碳化状态无生命征象,
2
人经抢救无效分别于
21:50
和
22:00
宣布临床死亡;县人民医院对搜救出的另外
3
人进行救治,
1
名男性经抢救无效于
20:08
分宣布临床死亡;
2
名女性生命体征明显,但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
3
月
29
日
0:40
宣布临床死亡。
3
.城北派出所民警到达后,对火灾现场进行警戒。疏散现场围观群众,排除路障,疏通消防通道;安排民警疏导失火民宅的相邻居民撤离;
在消防救援队伍未到达时,通过采取从相邻居民房引入自来水灭火的方法,开展先期处置。
(二)救援资源保障情况
事故处置过程中,太和县消防大队出动
4
辆水罐车、
1
辆抢险救援车及
25
名官兵;市消防支队调派颍泉、界首两个消防队
5
辆消防车
20
名官兵和大新、关集
2
支专职消防队
2
辆消防车
6
名消防员。县中医院出动
2
辆救护车、县人民医院派出
3
辆救护车,市、县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医疗专家对伤员进行救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出动全体民警。
(三)事故信息发布情况
在阜阳市委宣传部指导下,太和县政府通过太和县政府网、太和县新闻网、太和发布微信公共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相关信息,开展舆情监控,关注网络舆情动向,严防通过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社会反映平稳。
(四)事故善后处置情况
29
日凌晨
1
时,太和县委、县政府召火灾事故处置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事故原因调查、伤员救治、维护稳定、舆论引导、善后处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太和县政府及时启动善后补偿工作。成立由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门小组,对每一个死者的赔付标准进行核算。目前因火灾死亡人员家属已全部签订安葬协议,
6
名死亡人员已下葬,无一家属上访。
五、
事故相关单位和事发地政府应急责任落实情况
(一)
事故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
房主李亚在住宅一楼院内存放易燃、可燃物品(液体石蜡、凡士林、甘油及包装盒、纸箱等物品),未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也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留下火灾隐患,安全意识淡漠,履行安全责任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李亚接事故现场人员电话得知火情后,打
119
报警,后赶回现场。
事故现场人员杨玉山(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此次火灾由其吸烟所致。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发现火情后,用自来水浇水灭火,因火势大未能阻止火势,未报警。
(二)事发地政府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阜阳市、太和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各方应急力量及时到位,协调联动,履行了事故处置责任。
六、有关工作建议
本起事故中,房主
李亚和肇事人杨玉山法律意识淡漠,
无安全理念,事故后果严重,教训十分惨痛。
建议地方政府一是
强化红线意识,
强化“五级五覆盖” 责任体系的落
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层层细化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夯实立体责任体系框架基础,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二是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基层安全宣传工作力度,通过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六进”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能力。
应急处置评估组
2016
年
5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