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_阜阳临泉_2·2火灾事故整改评估报告.pdf
8 阜阳市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2018 年 2 月 2 日 5 时 30 分,阜阳市临泉县高塘镇高塘村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 4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 52.9 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规定,经省政府授权,由原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2019 年 1 月 7 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阜阳市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处理批复意见的通知》(皖应急〔2019〕1 号)。
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16〕39 号),阜阳市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评估组,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大华同志任组长,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和阜阳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人员为成员,选派有关专家参加(见附件 1)。2020 年 7 月 8日至 9 日,评估组前往阜阳市,依据经省政府批复的《阜阳
市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阜阳市和临泉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作为评估清单,在阜阳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阜阳市临泉县 “2018.2.2”较大火灾事故处理批复意见的通知》(皖应急〔2019〕1 号)(以下简称“批复意见”)印发后,阜阳市、临泉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落实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工作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1 人)
(1)宁向阳,死者宁强强的父亲。2019 年 12 月,临泉县安委会向临泉县公安局印发《关于落实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责任人宁向阳的处理建议的移交函》(临安办〔2019〕59 号),2020 年 4 月 17 日,临泉县公安局出具《关于临泉县高塘镇“2018.2.2”火灾事故后期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临公函〔2020〕70 号),认为宁向阳案尚达不到刑事追诉所需要的证据规格要求,建议继续对该案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待查明全部事实,再作最终定论。2020 年 6 月,临泉县公安局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调阅相关卷宗材料,重新对该
案进行调查。2020 年 7 月 2 日,该局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建议撤销“2018.2.2”高塘镇重大责任事故案件。2020 年 7 月 6 日,临泉县公安局再次出具《关于临泉县高塘镇“2018.2.2”火灾事故后续处理情况的报告》(临公办〔2020〕102 号),认定宁向阳不涉嫌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关于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1 人)
(1)宁强强,“他她爱”家纺店经营者。在事故中死亡,依法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 关于党纪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2 人)
(1)李后峰,高塘村委会主任。2019 年 2 月 16 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李后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纪〔2019〕7 号),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宁亚,高塘村委会党支部书记。2019 年 2 月 16 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宁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纪〔2019〕8 号),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关于政纪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6 人)
(1)周运锟,高塘镇人大主席。2019 年 2 月 16 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周运锟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6 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2)王留赏,高塘镇副镇长。2019 年 2 月 16 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王留赏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
(临监〔2019〕3 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3)周玲,高塘市场监管所所长。2019 年 2 月 16 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周玲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5 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4)亓伟,高塘派出所副所长。2019 年 2 月 16 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亓伟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7 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5)齐涛,原高塘派出所所长(2018 年 1 月至今挂任任临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2019 年 2 月 16 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齐涛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4 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6)于秋杰,原临泉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2018 年 10 月 20 日,阜阳市消防支队印发《关于给临泉大队于秋杰
行政警告处分的通令》(武阜消〔2018〕68 号),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 关于诫勉谈话人员处理落实情况(3 人)
(1)程莉,临泉县市场监管局时任副局长。2019 年 1月 30 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水灵,临泉县公安局副局长。2019 年 1 月 30 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骆强,高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9 年 1 月 24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 关于行政问责单位处理落实情况(3 家)
(1)高塘镇人民政府,2019 年 1 月 25 日向临泉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原临泉县公安消防大队,2019 年 2 月 2 日向阜阳市消防支队作出书面检查。
(3)临泉县人民政府,2019 年 2 月 28 日向阜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详见附件 2。
(二)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一是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阜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阜政秘〔2018〕230 号),明确了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让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可行,更能落地见效。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情况,
阜阳市安委会先后印发了《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和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阜安〔2019〕14 号)《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十三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阜安〔2019〕16 号),厘清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
临泉县人民政府为推动全县消防工作开展,2018 年 9 月印发了《转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及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临泉县人民政府每年与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目标。
二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意见》(阜政办秘〔2018〕160 号),从夯实公共消防基础、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加强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对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提出了要求。推动各乡镇设置消防安全办公室,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阜阳市安委会 2018 年 9 月印发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阜安〔2018〕14 号),对合用场所的排查治理作了专门部署,并要求开展常态化排查。按照方案要求,排查治理工作由乡镇政府(街道办)牵头,组织安监员、网格员、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合用场所开展逐户排查,逐级分片包干,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片的“四定”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建立一户一档,督促各场所开展隐患治理,并推动由政府出资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截至目前,政府已累计投入 1000 余万元采购火灾感烟探测器,全市共排查合用场所 10 万余家次。为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一单四制”制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阜安〔2020〕1 号)。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在事故发生后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消防工作紧急会议,以消委会名义印发《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的紧急通知》(阜防〔2018〕1 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合用场所为重点的排查整治。2018 年底,提请市政府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意见》(阜政办秘〔2018〕160 号)。
阜阳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对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整治, 2018 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 750 件,罚款 258.91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5.5421 万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 318 次,向有关部门抄告无证经营 665 户;2019 年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 820 件,罚款 156.83 万。
临泉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泉县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安〔2018〕12 号),要求各地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逐街逐户排查,建立一户一档资料,清理违规住人,督促各场所执行“六个一”标准(即配备一组不低于 4 公斤的灭火器、一个逃生箱、一条逃生软梯,同时按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鼓励安装智能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和电气监控系统),拆除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等。2019 年,县安委
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临安办〔2019〕28 号)和《关于全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补充的通知》(临安办〔2019〕32 号),要求各地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消防安全检查。2020 年,县安委办公室印发了《临泉县“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临安办〔2020〕13 号),要求各地各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无照无证经营专项整治,2018 年临泉县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 30139 户次,清理排查出无证无照经营主体 8696 户次,立案 237 件;2019年检查经营户 2561 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 374 件,无证经营案件 87 件。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意见》(阜政办秘〔2018〕160 号),意见明确要求,对于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全面发动网格员、安监员和派出所、各职能部门开展逐一排查。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消防安全的意见》,要求,全市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乡村消防安全基础,各乡镇设置消防安全办公室 184 个。创新推行消防文员包点指导制度,要求每名文员分包辖区乡镇和派出所,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开展实
地指导。
临泉县人民政府 2012 年印发了《关于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临政办秘〔2012〕103 号),全县以乡镇为单元划分了 32 个“大网格”,“大网格”由乡镇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以社区和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为 144 个“中网格”,主要由村(居)两委负责、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以楼院、村组、单位场所为单元划分 432 个“小网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实现基础消防安全工作全覆盖。通过 2018 年来的全力排查整治,临泉县部分沿街商铺增设了灭火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部分乡镇安装了简易喷水灭火系统。
四是强化消防救援能力建设。
阜阳市全面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专职消防队“到场快、灵活机动”的优势,做到灭早、灭小。
2019 年 6 月份,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提请市政府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办秘〔2019〕33 号),坚持以“政府主导、专群结合、覆盖城乡、统筹发展”为原则,逐步形成以消防救援队伍力量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建设覆盖全市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市专职消防队定期与本地消防救援站开展联动联勤联训,接受消防队接处警调度,受理转来的涉消警情。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确保人员在位,器材装备完好有效。在重大集会和节假日期间前置关口,开
展流动和驻点宣传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2019 年 6、7月份组织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员集中轮训,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员技战术水平。2019 年 8 月举办了全市第一届乡镇暨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比武竞赛活动,有效提升了专职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加强“96119”投诉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和隐患查处率,强化举报奖励,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临泉县自 2016 年开始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2018 年 7月,经临泉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投入 360 万元对该县 12 支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进行了更新,投入 101 万元对该县 31 支专职消防队的装备器材进行了更新,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运转较好。该县加大对举报投诉的核查处理力度,2018 年以来,共核查举报投诉案件 16 处。
五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先后与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社联合成立《阜阳 119》《以案说法》《消防播报》等专题栏目,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每日更新,发布资讯,针对合用场所和电动车停放充电等火灾高风险领域,因地制宜设计制作海报、警示教育片等宣传资料,分发给各地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2018年至 2020 年,连续三年为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送去春节安全大礼包,针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社区(村)两委、重点单位等 13 类人员,每年组织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
人”。针对农村乡镇地区,支队依托乡镇派出所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根据时节节点,在节日、午收、夏季高温、冬季严寒等时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提示宣传,在阜阳电视台 64 个有线电视频道发布游动字幕,配合新媒体提醒市民注意消防安全。
临泉县近年来,每年投入消防宣传经费印制社区居家消防宣传挂图、电动车宣传挂图、消防常识二十条、三合一场所宣传挂图等消防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及各派出所用于消防宣传。每年对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乡镇安监员、网格员、村两委和各派出所所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利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群、物业管理单位群、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联络群、派出所消防工作联络群及支队、大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指导、宣传消防工作。
三、评估意见
7 月 8 日至 9 日,评估组对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省政府批复的“2018.2.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核查。
经过资料审查,《批复意见》中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党纪政务及组织处理和行政问责处分已落实。经现场评估核查,事故建筑未采取相应安全处置措施;通过随机抽查事故建筑附近沿街商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使用情况,发现部分沿街商铺未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部分已安装的存在损坏现象。
经过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认为,事故
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照《批复意见》提出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了整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审核把关,督促有关单位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确保事故处理批复意见落实到位,维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严肃性。
(二)要持续推进以“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深入查找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严格按照整改“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要强化消防安全基层管理,结合实际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要及时对事故场所进行处置,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要持续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用时完好、可靠、有效。要举一反三,加大“三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实际加强对事故同类场所技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保养,确保技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四)要持续加大农村基层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打通消防宣传培训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1.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
- 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览表
-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
- 现场照片
省政府阜阳市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意见签字表
| 调查组职务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意见 | 签名 |
|---|---|---|---|---|
| 组长 | 李大华 | 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 周志 | 李志伟 |
| 副组长 | 吴家斌 |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安全监察专员 | 周志 | 吴家斌 |
| 成员 | 范人杰 | 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副处长 | 周志 | 范人杰 |
| 成员 | 张文浩 | 省市场管理局个私经济监管处 | 周志 | 张文浩 |
| 成员 | 黄梦来 | 阜阳市安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局安全监察专员 | 周志 | 黄梦来 |
| 成员 | 方瑞 | 省消防救援总队火调技术处一级指挥员 | 周志 | 方瑞 |
| 专家 | 韩传茂 | 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工程师 | 周志 | 韩传茂 |
| 专家 | 王磊 | 淮南市潘集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 周志 | 王磊 |
附件 2
阜阳市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 处理意见 | 落实情况 |
|---|---|---|---|
| 1 | 宁向阳 |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2020年7月6日,临泉县公安局再次出具《关于临泉县高塘镇“2018.2.2”火灾事故后续处理情况的报告》(临公办〔2020〕102号),认定宁向阳不涉嫌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 2 | 宁强强 | 依法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 在事故中死亡,依法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
| 3 | 李后峰 |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019年2月16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李后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纪〔2019〕7号),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 4 | 宁亚 |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019年2月16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宁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纪〔2019〕8号),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 5 | 周运锟 | 政务记过处分 | 2019年2月16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周运锟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6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
| 6 | 王留赏 | 政务警告处分 | 2019年2月16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王留赏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3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
| 7 | 周玲 | 政务警告处分 | 2019年2月16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周玲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5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
| 序号 | 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 处理意见 | 落实情况 |
|---|---|---|---|
| 8 | 亓伟 | 政务记过处分 | 2019年2月16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亓伟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7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
| 9 | 齐涛 | 政务警告处分 | 2019年2月16日,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齐涛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临监〔2019〕4号),决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
| 10 | 于秋杰 | 政务警告处分 | 2018年10月20日,阜阳市消防支队印发《关于给临泉大队于秋杰行政警告处分的通令》(武阜消〔2018〕68号),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
| 11 | 程莉 | 诫勉谈话 | 2019年1月30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
| 12 | 水灵 | 诫勉谈话 | 2019年1月30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
| 13 | 骆强 | 诫勉谈话 | 2019年1月24日,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
| 14 | 高塘镇政府 | 书面检查 | 2019年1月25日,临泉县高塘镇人民政府向临泉县人民政府做书面检查。 |
| 15 | 原临泉县公安消防大队 | 书面检查 | 2019年2月2日,临泉县消防大队向阜阳市消防支队做书面检查(应急临消〔2019〕7号)。 |
| 16 | 临泉县政府 | 书面检查 | 2019年2月28日,临泉县人民政府向阜阳市人民政府做书面检查。 |
附件 3
阜阳市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
评估时间:2020年7月8-9日
|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估要点 | 现场评估记录 | 备注 |
|---|---|---|---|---|
| 1 | 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1.宁向阳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2.李后峰、宁亚党纪处分落实情况;3.周运锟、王留赏、周玲、斤伟、齐涛、于秋杰政纪处分落实情况;4.程莉、水灵、骆强诫勉谈话处分落实情况;5.高塘镇人民政府、原临泉县公安消防大队、临泉县人民政府书面检查落实情况。 | 1.临泉县公安局《关于临泉县高塘镇“2018.2.2”火灾事故后续处理情况的报告》(临公办〔2020〕102号)认定宁向阳不涉嫌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李后峰、宁亚党纪处分已落实到位;3.周运锟、王留赏、周玲、斤伟、齐涛、于秋杰政纪处分已落实到位;4.程莉、水灵、骆强诫勉谈话处分已落实到位;5.塘镇人民政府、原临泉县公安消防大队、临泉县人民政府均按要求进行书面检查。 | |
| 2 | 阜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 1.建立健全“合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2.持续推进“铸安”行动和“六项机 | 1.阜阳市制定并实施《阜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阜政秘〔2018〕230号),让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可行;市安委会先后印发《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和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阜安〔2019〕14号)、《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十三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阜安 |
| 制”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合用”场所登记注册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登记注册管理和消防安全措施。持续深入摸排辖区内“合用”场所登记注册和消防安全隐患,形成立体式排查格局,建立“一户一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清查用电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强化消防安全管理。3.加强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真正构建起“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及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4.加强“合用”场所消防信息化技术水平,鼓励推广此类场所使用技防设施。5.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强化消防安全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升公众特别是从业人员具备扑救 | [2019]16号),厘清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2.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一单四制”制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阜安〔2020〕1号)。市消委会印发《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的紧急通知》(阜防〔2018〕1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合用场所为重点的排查整治。2018年9月,阜阳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印发阜阳市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阜安〔2018〕14号),对合用场所的排查治理作了专门部署,并要求形成长效排查机制。按照方案要求,排查治理工作由乡镇政府(街道办)牵头,组织安监员、网格员、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合用场所开展逐户排查,逐级分片包干,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建立一户一档,督促各场所开展隐患治理,并推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的采购安装由政府财政支出。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行动,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750件,罚款258.9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5421万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318次,向有关部门抄告无证经营665户;2019年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820件,罚款156.83万。3.市政府印发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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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6.强化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养,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管养制度;强化举报奖励。7.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七进”活动,加大农村基层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 | 乡村消防工作的意见》(阜政办秘〔2018〕160号),意见明确要求,对于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全面发动网格员、安监员和派出所、各职能部门开展逐一排查。全市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乡村消防安全基础,各乡镇设置消防安全办公室184个。创新推行消防文员包点指导制度,要求每名文员分包辖区乡镇和派出所,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开展实地指导。4.推动由政府出资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截至目前,政府已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采购火灾感烟探测器。5.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意见》(阜政办秘〔2018〕160号),从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组建专职消防队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对夯实基层消防基础作了意见指导。2019年6月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办秘〔2019〕33号),2019年6、7月份组织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员集中轮训,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员技战术水平。2019年8月举办了全市第一届乡镇暨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比武竞赛活动,有效提升了专职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6.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先后与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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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成立《阜阳119》《以案说法》《消防播报》等专题栏目,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每日更新,发布资讯,针对合用场所和电动车停放充电等火灾高风险领域,因地制宜设计制作海报、警示教育片等宣传资料,分发给各地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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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临泉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 1.建立健全“合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2.持续推进“铸安”行动和“六项机制”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合用”场所登记注册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登记注册管理和消防安全措施。持续深入摸排辖区内“合用”场所登记注册和消防安全隐患,形成立体式排查格局,建立“一户一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清查用电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强化消防安全管理。3.加强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 | 1.临泉县政府印发《转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临泉县每年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县消委会制定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的紧急通知》(临防〔2018〕1号),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印发《关于印发临泉县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临防〔2018〕1号)加大对“三合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泉县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安〔2018〕12号)文件,要求各地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逐街逐户排查、建立一户一档资料,清理违规住人,督促各场所执行“六个一”标准。2019年,临泉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临安办〔2019〕28号)和《关于全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补充的通知》(临安 |
|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真正构建起“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及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4.加强“合用”场所消防信息化技术水平,鼓励推广此类场所使用技防设施。5.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强化消防安全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升公众特别是从业人员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6.强化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养,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管养制度;强化举报奖励。7.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七进”活动,加大农村基层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 | 办〔2019〕32号)要求各地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消防安全检查。2020年,县安委会印发了《临泉县“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临安办〔2020〕13号),要求各地各部门持续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临泉县市场监管局2018年临泉县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0139户次,理清排查出无证无照经营主体8696户次,立案237件;2019年检查经营户2561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74件,无证经营案件87件。3.临泉县政府及时印发了《关于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临政办秘〔2012〕103号),全县以乡镇为单元划分了32个“大网格”,“大网格”由乡镇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以社区和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为144个“中网格”,主要由村(居)两委负责、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以楼院、村组、单位场所为单元划分432个“小网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4.沿街商铺增设了灭火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部分乡镇还安装了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目前全县共有10759家沿街商铺均安装了独立式感烟探测器。5.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全县31支政府专职消防队运转较好。县消防大队每年定期对各专职对进行联勤联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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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投入消防宣传经费印制社区居家消防宣传挂图、电动车宣传挂图、消防常识二十条、三合一场所宣传挂图等消防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及各派出所用于消防宣传。每年对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乡镇安监员、网格员、村两委和各派出所所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利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群、物业管理单位群、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联络群、派出所消防工作联络群及支队、大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指导、宣传消防工作。
附件 4
现场评估照片
〔图〕县市场监管局\n
图1 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工作会议
![员会文件委员会文件监察委员会文件委文件号[2019]5号士分的决定处分的决定中共临泉县纪委文件务警告处分的决定大学文化,1996年大学文化,1996116年3月至2016决定党.2007年4月今任高塘镇人大可出生,大专文化,1998年监察委员会文什可委书记、副乡管理工作领导小生产党。2016年11月至2018年10关于给子李后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生产,兼任高李后峰、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1996*所负责人,2018年12月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原高塘临纪[2019]7号2019]7号责人。复乡高塘村村委主任,2016年10月至今任高塘镇高塘村村委会主塘村境内“他的问题记过处分的决定受伤,直接境内“他2018年2月2日5时30分许、临泉县高塘镇高塘村内“他高塘镇高塘村境内无定为生产安她爱”家纺店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直接生造成4人死亡,1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52.9万元。该起火灾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出生,阜阳颖州区人,大学经审查,李后峰存在以下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产安该起火灾事故被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导小组李后峰作为分管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干部,违反工等副所长,分管消防工派出所按里任高塘镇市患疏于题缔无照经营高塘村境内“他察,对本人受伤,直接法》第定为生产安任.认真组促、全责任事故。职\n](5/c30bHCsB7t5ziiaOum9G8B/pdf_78ab0cf185284213efdf3845e35acd1e_2aa8771179ba5a0115c6dd8910e142527490560193474857/tmp_zip_img/2ce8f95b-38db-4949-9c37-27fa46db5a9b.png)
图2 责任追究落实材料
〔图〕临泉县“2018.2.2"较大火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材料评估材料评估材料临泉县消防救援大队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泉县安委会办公室
图3 有关部门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材料
〔图〕插图
